近期香港基督教社群突然出現一場頗大型的風波。先是影音使團發表有關發現挪亞方舟古木樣本的消息,旋即大事張揚,有關的佈道會及電影宣傳舖天蓋地,港鐵、報紙的頭版,甚至是學生回條也能找到「挪亞方舟」的足跡,後又邀請土耳其的相關人員來港講解,似乎這個近年難得一見傳福音的大好機會水到渠成之際,教內教外的反對聲音如雷轟頂,不少香港及海外學者對影音使團的傳教手法、財政狀態及考古精神多方面抱疑。那邊廂影音使團推出《號外》,認為反對挪亞方舟計劃的聲音是造謠及抹黑,最後就引申近日的網上聯署反對影音使團(有關挪亞方舟計劃)的行動。此跨國跨宗派性的基督教運動在香港實屬少見,特別在於今次不單是學者,更有牧者及平信徒公開自己名字反對影音使團的事工。
從新教的歷史來看,較多人熟識的基督教宣言可能有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於一五一七年十月卅一日於德國維滕貝格城堡教堂大門上發表的《九十五條論綱》(Disputatio pro declaratione virtutis indulgentiarum)或一九三四年以卡爾巴特(Karl Barth)等人為首發表的《巴門宣言》(Die Barmer Theologische Erklärung),是次反對影音使團的聯署活動影響性故然不及以上兩者,但也產生了一次基督徒集體性反思及發聲的效果。
真實的方舟,誇大的末世參照
筆者無意在考古層面上作出太多的評論,因為筆者對考古學的認識甚少,不過從近日反對及支持影音使團的挪亞方舟計劃中,似乎較少人關注該計劃的釋經層面發生了甚麼的問題,故筆者在此發表自己的淺見。簡易而言,影音使團在該計劃把挪亞方舟、末日兩者放在一種關聯的關係上,意圖透過發現挪亞方舟來引申末日快來以達到傳教的效果。「全球災變‧方舟驚現‧我必快來」──拿著此口號舉辦「方舟不再是神話佈道大會」的影音使團,似乎是引用了路加福音十七章26及27節裡耶穌所說的話:
「挪亞的時代怎樣,人子來臨之前的時代也要怎樣: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入方舟的那一天,洪水到來,把他們全部消滅了。」
當然,筆者反對挪亞方舟只是虛構的故事,因為除了此處外,希伯來書十一章7節、彼得前書三章20節及彼得後書二章5節也引用到挪亞的事蹟,而此處耶穌也確實把挪亞與末世拉上關係。這樣看來,表面上影音使團只是引用耶穌的說話來支持自己的「福音事工」,並無虛言成份。不過當我們看下去,我們就會發現挪亞並不是耶穌此處所關注的,他引用挪亞事蹟的目的也不是為了帶出悔改的信息,而是講解末世時人對上帝的反應。我們若稍讀後文,就會發現耶穌也引用了羅得及所多瑪(徒十七22-31)。或者我們也可以幽默點去理解,耶穌也不是拿著一塊木頭或者硫磺去證明方舟或所多瑪是真實歷史的一部份,從而呼喚人悔改。
當然,若此經文引申下去,我們依然不能否定的是耶穌確實把方舟與末世放在同一個平台上。不過,這並不代表發現方舟就代表這就是末世的徵兆,耶穌所講述的是挪亞時代與末世時人類生活態度的類比,而非探究方舟的歷史真實性,故此把方舟發掘與末世的驚醒實在是誇大其辭。就此,若拿著一塊挪亞方舟古木樣本在教內發出聲音是無奈的,若一個信徒竟然因著一塊古木而增加對聖經的可信度,實在叫人費解。若同一舉動在教外發出聲音,情況又會如何?筆者則從使徒保羅傳教的智慧中思考這個議題。保羅在雅典傳教時所引用的不是舊約聖經,而是希臘人可以明白的語言及文化,甚至套用異教的詩句:
「保羅大膽地引用了埃庇米尼得斯(Epimenides)的話,從最核心的深處撼動希臘人最尊崇的哲學……保羅從關於宙斯的詩中找到了與聖經關於〔上主〕的真理的聯繫。保羅對他們的文化十分熟悉,所以引用了阿拉托斯(Aratus)的作品《物象》(Phaenomena)中關於異教神宙斯的詩句。」(參《關鍵時刻雜誌》的「文化外交」,見網頁:http://www.kairosjournal.org/document.aspx?DocumentID=10551&QuadrantID=1&CategoryID=10&TopicID=17&L=8)
或者我們可以應該說,有些處境對不信的人直接引用聖經或推舉聖經的權威意義不大,也實踐不到對症下藥的效果。此次方舟計劃似乎有以下這一種邏輯:因為方舟確實存在,所以聖經是真的,代表耶穌快來,故此要信主,這種「創世記—啟示錄」式斷章取義釋經包裝出一種消費式福音信息,引發人對古木的好奇,而非引導人在檢視個人生命過程中向上帝認罪悔改。筆者以為影音使團若真的認為聖經是上帝的道,就更應謹慎引用,而不應誇大了挪亞方舟在神學層面上與耶穌基督及末世之間的關係。主必快來,這是事實,但難道我們手上沒有古木,這事實就沒有基礎嗎?正如保羅對哥林多教會說:「猶太人求神蹟,希臘人要智慧,我們卻宣講被釘十字架的基督」(林前一22-23),也許現代人希望的是看得見的考古證據,但基督信仰所信的內容是甚麼?是耶穌基督自己,就是那為因我們的過犯而被釘在十字架的那位,是為要叫我們稱義而復活的那位(羅四25)。福音的焦點是甚麼?大家要深思熟慮。
避免信仰不求甚解,人人有責
正當筆者欲收筆之際,突然讀到余俊銓先生的〈回應《六十四位教牧領袖聯署呼籲考慮應否支持影音使團》〉一文,認為有需要回應一下。作為後輩,筆者認為余先生要留意一下,其實這類信仰大發現在歷史中不是甚麼新鮮事情。外國的紀錄片時有這類話題,就是發掘到一些有關耶穌的史物。基督教圈子對這類議題通常也很敏感,就像當年電影《達文西密碼》(The Da Vinci Code, 2006)一上畫,隨著它出現的護教書籍及講座就接二連三地。
故此觀乎余俊銓所言「對於社會上一些不公義的事,教會內違背真理的言行,都鮮見華人教牧領袖、神學界人士有如此齊心的舉動」,其一,這個說法有商議之處。其二,筆者認為余先生忽略了一點,是次挪亞方舟活動與外國紀錄片及《達文西密碼》這類涉及宗教提材的製作不同之處是,它是由一班信徒所大力推舉的,那就是說,若沒有人發聲反對,它理所當然就是被普遍基督教圈子所接納的。所以筆者在上面才提及到《九十五條論綱》和《巴門宣言》,一旦教內出現與基督信仰內容有異的聲音,信徒發聲是必須的。當然我們會問,證明挪亞方舟難道是背道的行為?非也,但若我們的信仰並非建基在歷史批判學(historical criticism)之上,而是那盤石上(耶穌基督),那麼我們就不應過於著重歷史批判來證明信仰的真實,若要使用,就必須極為謹慎,否則後患無窮。筆者認為影音使團的挪亞方舟計劃犯的最大錯誤其實是在於它的發掘地點竟然在幾年來有所轉變,這原是基於影音使團在這方面過於心急之過,事到如今,實在叫人難以信任是次計劃的可信性。余先生提及聖地遊的問題也值得討論,就像陳家富博士在〈focaccia 與教會〉一文中認為,對信仰過份不求甚解的態度,其實是教會整體而非單純牧者的責任。
「……〔馮一冲的《吃掉社會》〕提到一個有趣的例子:麥記的『田園香草包』(grilled chicken focaccia) ,相信沒多人真正知道甚麼是“focaccia”,由於麥記的種種信任的假象,你就由那天開始將那件不知所謂的粉團理解為“focaccia”。消費者的懶惰和退守,與生產者以經濟掛帥取代品質的考慮,是相輔相乘的。當讀到這裡,我想起教會。經常聽見讀神學的學生在我面前投訴教會牧者的不是,我會指出牧者的『貨不對辦』往往是信徒間接做成的。信徒對信仰不假思索,就只是讓教會告訴信徒甚麼是“focaccia”,當有天你在意大利旅行碰上真正的“focaccia”,你自然對牧者抱怨,問題往往並不是存心欺騙,而是他們也是這樣吃“focaccia”長大的……」
既是如此,今次有學者及牧者站出來發聲,不就是證明了香港教會多少有點進步嗎?筆者以為,挪亞方舟計劃本質上當然不是背道,但卻是偏行己路的先兆,若再不發聲反對,他日的「善後」功夫就更多了。
(分題為編者所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