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新的回覆裡,柴玲主張饒如先於對方悔改,最重要的依據,是耶穌在十字架上說的話:「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甚麼。」(路廿三34)
但請留意,這段耶穌的話,若大家肯認真想一想是奇怪的。首先,耶穌是有饒恕別的罪的,那時候,耶穌的話很簡單,他只消說:「小子,放心罷;你的罪赦了。」(太九2)亦正因為耶穌說了這人人都聽得懂的話,才惹來法利賽人的側目,因為,只有上帝有赦罪的權柄(太九3)。
十架上的禱告不是赦罪
但在十字架上,耶穌何解不行使這赦罪的權柄?那是因為,這兵丁並沒有悔改!那麼,耶穌做的是甚麼?他不是在示範我們該饒恕別人,而是我們該為未悔改的人禱告。禱告求上帝赦罪,跟我代表上帝進行赦罪是兩回事。一個人若不償清他的罪,誰有資格饒恕這人?
我們可以為鄧小平祈禱,希望他還有一些我們不知道的善行,好減輕他在地獄裡的痛苦。我們也可以為貪官祈禱,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所做的,其實會令他下地獄(而不是對自己的罪無知!)。如此,我們可以為一個未悔改的惡棍禱告,但是,我們沒有權去饒恕一個未悔改的人。上帝未赦免的,我們不能赦免!
柴玲另外引的兩段聖經,一段是要愛仇敵(太五43-48),一段是不要自己報復(羅十二19),這兩段筆者並沒有異議,但不同意這兩段經文可以支持我們饒恕一個沒認錯的人。我們不應自己報復,是因為那必然會涉及行惡,報復者把自己降格成為對方,在追殺魔鬼的時候,我們也不知不覺變成魔鬼。因此,我們要愛仇敵,是指要為逼迫者禱告,禱告的內容正是他們早日悔改,否則必下地獄!
只是,我們必須把「報復」和「追討公道」區別,兩者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我希奇竟有網民硬要把兩者等同。「正義」本是人倫所應追求的,它不是甚麼,就是每人恰如其份對待別人而已,這是上帝創造的秩序,每人有自己的份,而撒旦的墮落就是當牠「僭越」自己的份,在一切受造之上也不夠,牠要與上帝「同等」。「僭越」,就是不恰如其份,是為破壞了義。而上帝的拯救,無它,就是恢復萬物的恰當關係,即恢復正義,而耶穌就是要完成這個正義,才死在十字架這不義裡,但上帝把他復活,就是肯定他的正義,以他啟動的恩典,作為成就上帝的義的路線。
不是報復,是追求正義
今天教會一塌糊塗的是,它連最基本的正義/恩典/信心/律法等等的關係都搞不清楚,結果活出一個有常理的人都會嘩然的歪理。當然,真理不會為世人認同,但它應該是合理的,而不是它連良心考驗也通不過就叫超越世界的道理。
我們要盼望正義、一心追趕,不因你是左翼或民運人士,「正義」就是上帝創造世界的秩序而已。而聖經一直形容耶穌是「義者」,以及信仰作為「稱義」,都是關心一種秩序的恢復。而保羅亦指,所謂恩典,是藉著正義做為基礎的:「恩典也藉著義作王」(羅五21)。但今日教會毫不關心這個,只在乎自己的權勢和聲勢搶佔(並主張這就是上帝的榮耀),這樣的宗教群體已失去了十字架的標記,它不再以上帝創造的旨意為它的遠景,當然,所吹噓的「天國文化」也是空洞而沒有道德內容的。
回到柴玲的言論,筆者要說的是:作為基督徒,我們應當止住惡毒,包括心中的苦毒;而且,只有向上帝禱告和交付生命主權,才可以除去這種毒素。只是,我們沒有資格饒恕一個未悔改的人,那管你是主教或教宗,而身如柴玲和筆者都沒這個資格。饒恕是公共的事,不是私德,尤其當要饒恕的是公眾的惡行,我們更應將維護他人的正義置首位,而不是主張一個私人的宗教體會。況且,筆者上文已指出,這個體會是基於對基督教的誤解,它並沒有聖經根據,而只流於是教會「坊間智慧」,而這種智慧與正道不符。
饒恕是公共的事,不是私德
柴玲可以建議人民去愛、去禱告,但我勸勉柴玲姊妹收回她的「饒恕鄧小平論」,因為她沒有這項權利,亦因這種越界已對很多中國人造成了「二度傷害」。為甚麼是二度?第一度是加害者的傷害,第二度是擁抱未悔改的加害者所造成的、對受害者的否定、棄置。
饒恕和定罪都是公共的事。把行淫女人捉拿試探耶穌的所在,也是要迫他做公共表態,耶穌並沒有饒恕或定罪,而是令定罪的訴求被取消(約八3-11)。彼得饒恕弟兄何解要限定為七次?(太十八21-22)正因為饒恕是公開的,不是一天心情不好生了別人氣,這些饒恕都包括免去賠罪的責任,所以有數得計。亦因此,撒該要跟耶穌,是公開宣告他要加倍賠罪,我們除了要留意撒該的悔改不是無償的,也要留意他的悔改是公開的(路十九8)。
若真的有一天當權者悔改,有三件事要做的,就是認錯、賠償和追究刑責。當然,公眾可選擇刑責的程度。陶傑說,法國大革命後必須殺君王,我不認為這是必然的,法國之後陷入恐怖與此態度關聯如何可探索。或者,「饒恕」可能是免去君王的死罪?但這終究是公眾的事,沒有一人可以擅自作主。
總意是,饒恕從不是私德,尤其當受害者是集體,責任便是共同而非個別的(joint but not several)。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2.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