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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愛化解恨!——回應余杰

本人在二月廿一日(年初六)的「神學路思第三屆培靈會」中,以「上帝的愚拙與智慧!」(林前一10-17)為題講道,並且在「臉書」(Facebook)分別由《時代論壇》及「神學路思」作出報道,引起了不少回應與爭論,本人為了此講道能引起不同意見的表達,感到欣喜!

由於本人已在臉書作了一些回應,本來不打算在《時代論壇》對一些評論再作回應。但日前收到《時代論壇》轉來余杰先生對本人講道回應的長文:〈反抗暴政是一種負面價值嗎?〉,幾經考慮:余先生遠在美國,從未在香港長期生活,在八九年後成長,卻對本人針對香港的講道(他說是「論壇」)以長文回應,甚為難得,故決定就其文章作出幾點反應:

一、肯定主題:謝謝他在文中對本人講道的主要論述作出肯定,甚至美言為「這句話看似天衣無縫」;另外亦肯定本人在一九九七年關於「教會並非一個政治團體,但對社會卻有一定的期望」的論述。其實本人在一九八○年開始參與社會運動至今,從未改變本人以聖經為基礎,對教會、基督徒關心社會,參與政治的立場,只可惜余先生並非在香港生活,亦太年輕,所以對本人認識不多,故此在文中只表達他自以為認識的「盧龍光」作為他批評、攻擊的對象,甚至以為有「兩個盧龍光」。

二、亂扣帽子:由於余先生並未在現場聽本人的發言,而該次講道亦因主辦方沒有錄音,故此相信余先生是按「臉書」上的報道作出回應。然而,余先生卻不按報道的整份文本,而是按一些對本人的批評再作延伸思考而作出攻擊批評。

他說本人:「口風一轉,對那些『造成撕裂、破壞復合』的事件,如八九民運和雨傘運動提出嚴厲批判」;但他所引用之文本不但看不出他的批評有所根據,而事實上本人亦從未對他所提的兩起事件作出「嚴厲批判」,本人一直呼籲的是對這些爭取民主運動的事件必需作出「批判地反思」,以免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卻沒有得到相應的教訓和智慧,這樣才對得起那些付出了代價的人士,他們所作的犧牲才有價值。但余先生卻扭曲本人的論點,繼續對本人扣帽子說:本人提出「犧牲無用論」,而且認為「反抗只能讓處境愈來愈糟糕」的想法。

三、混淆因果:余先生以上對本人扣帽子的看法,原因是將一些事物的因果關係混淆,這也是一些批評我「倒果為因」的同樣謬誤。其實因果關係有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一個是歷時的因果關係,不帶價值判斷,就是時間上發生了如八九民運、雨傘運動、立法會議員宣誓被取消資格(DQ)事件,引致了北京政府將《基本法》改得更緊、人大釋法將立法會的權力再縮小,以至補選後原本由民主派佔有的四個席位減為兩個,是民主派在歷來的「單議席單票制補選首嘗敗績」(蔡子強語)。這些都是政治上的代價和歷史發展的現象。

另一個牽涉價值判斷的因果關係,在歷史中卻非常弔詭,正如常人道:「好心不一定有好報,惡人不一定有惡報」,而歷史事件中亦往往是好的動機和良好的意願卻不一定有好的結果,一些壞的原因所產生的歷史後果卻可以是好的;所以,歷時的因果關係,並不等於一些壞的後果就否定好的動機。

本人對八九民運的立場:即使學生也有可能犯了錯誤,但肯定學生是愛國的,政府以坦克、機鎗對付手無寸鐵的學生,肯定是錯誤的,平反六四是正義的要求,這立場從未改變,但我們必須批判地反思,我們要客觀地面對事實,八九民運並沒有達到善良意願所期望的目標,這是一場失敗的民主運動,即使是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民主運動,也可以去批評政府當時的不仁,但歷史不可以回頭,卻可以批判地反思,從經驗中得著智慧,以免重蹈覆轍!我們支持民主發展的香港人,必須承認雨傘運動也是一場無功而還的民主運動,而因雨傘運動而贏取的二○一六年立法會議席,卻有四個民主派議員因宣誓事件而被取消資格,然後在補選中慘勝,只能保留兩席位。這些都是香港民主運動所付出的學費,但我們有沒有得著教訓和智慧?這是我所關心的焦點。

其實余先生在文中引了余英時的論述:今天的香港得力於英國殖民者的統治,使原本是中國奇大恥辱的殖民地,結果讓中國開一個門戶,開一個將西方學術、文化傳進中國的門戶。難道我們會因為歌頌香港今天的自由,開放環境而認為英國的殖民侵略中國是正義、善良的嗎?絕不!當日英國所造成的鴉片戰爭仍是邪惡的,即使當日的中國政府也犯了不少錯誤,所以我們不可混淆兩種因果關係。

四、不倫不類的類比:余文中用了不少篇幅以納粹政權和希特拉屠殺猶太人的例子來類比今天的中國政府,亦以蘇聯和捷克及東歐的關係比喻中國和香港的關係,並且以「香港淪陷」描述香港九七回歸。

這些不倫不類的類比,只可以說是反映了余先生的政治立場和觀點,但卻與大部份中國人對中國所認識的實際處境不符,也不是大部份香港人對香港的了解。

五、扭曲聖經

在結論中,他說:「因反抗,得自由,從舊約中『先知』到新約中的使徒,無不如此。」可惜的是,他並沒有舉例,也沒有引用經文。但他這種「無不如此」的一面倒說法,卻扭曲了聖經中提及的先知和使徒的角色和使命。舊約的先知,就是宣告上帝話語的僕人,而最早的先知撒母耳反對民意立王(撒上八1-22),最後奉耶和華的命令分別膏立了掃羅和大衛為王(撒上十1;十六6-13),並且為掃羅服務;只有當掃羅不順從耶和華的命令時,他責備掃羅,但卻仍與他同行,並沒有反抗掃羅(撒上十五10-31),即使在離世前他與掃羅分離,但仍為他悲傷(撒上十五34-35)。拿單先知同樣為大衛王服務(撒下七1-3),但是當大衛違反耶和華的命令時,拿單直斥其非,宣告審判,但亦宣告其不至於死(撒下十二7-15),其後的先知傳統同樣的宣告上帝的話語,包括立王(王上十一31;十九16),作王的謀士,宣告審判和存活之道(賽七1-17;耶廿一1-14;卅七16-21);著名的先知亞摩司和彌迦,都在宣告審判之後,繼而宣告拯救。

新約的使徒,同樣並不以「因反抗,得自由」作為他們的使命。在使徒的傳統中,論到對掌權者的態度,彼得前書二章13-17節說:「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懲惡賞善的官員。因為上帝的旨意原是要你們以行善來堵住糊塗無知人的口。雖然你們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神的僕人。務要尊重眾人;要敬愛教中的弟兄姊妹;要敬畏神;要尊敬君王。」(《和合本修訂版》,下同)而保羅在著名的羅馬書十三1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要順服,因為沒有權柄不是來自神的。掌權的都是神所立的。」(另參提前二1-2;多三1)

這些經文的存在並不為人的喜好而改變,也不因現代處境而轉移,而這些經文的歷史處境,正是殘暴的羅馬帝國和殺害耶穌的猶太領袖掌權的時代。不過,使徒當然不是鼓吹盲目的對掌權者順服,在信仰面對極端的抉擇時,彼得和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上帝,在上帝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判斷吧!」(徒四19)

保羅在羅馬書十三章1-7節同樣對掌權者的權力作出規限:一、權力的來源是上帝而不是掌權者;二、掌權者是上帝的用人;三、掌權者的權責是賞善罰惡;四、順服掌權者不是因為害怕受罰,而是因為良心。故此,在使徒傳統中,順服掌權者是常態,只是在極端的情況下,因為順從上帝,為了良心,情願受罰,才會選擇抗命。

而使徒最重要的使命,正是冒著生命危險宣告釘十字架的基督已經復活了,呼召人從與上帝和人斷絕了關係的仇恨和罪惡的處境中悔改,與神和人復和(徒二22-32、36-47;羅五1-11;林前一10-18;林後五17-20;加三26-29;弗二14-16;西一20-22),而非只是對抗。

六、他認為本人「變臉」,對「香港和中國事物的看法發生了靜悄悄的位移:他對習近平政權拆毀教堂和十字架、抓捕基督徒和人權律師的暴行不聞不問,反倒對一名官方『三自會』的高級官員高壽而死感到傷心欲絕。」

他這番言論,一方面令我驚奇,另一方面覺得失望;驚奇的是世界在變,中國在變,香港在變,任何人的觀點,當然有基本原則,但若只是固步自封,只看昨日,不看今天,只見到黑暗,見不到光明,不願意以開放的態度去看變化中的景物,作出反思、判斷和調適,這種立場是無法溝通和對話的。

我在一九七六年回應馮煒文先生有關中國和香港前景的文章:〈敢問以誠栽今明〉中,已經說明我的立場:「若是基督徒看『中國』,只是尋找共產主義與基督信仰的衝突,那是故意對立,若我們看『中國』,只是尋找兩者的共通,那只是一廂情願的自我陶醉。……我們既要有整全的看法,就要看衝突、看共通、看珍珠、看腐朽,看國家整體,看個別人民,看五千年歷史文化,看今日歷史時空。」這立場至今四十多年,從未改變。

而我覺得失望的是:余先生根本沒有去了解我對拆毀十字架和內地教會受打壓的立場,便妄下判語。而對自一九五七年至一九七八年因為信仰而被打壓、批鬥至死亡邊緣,廿一年才獲得平反的寧波市范愛侍牧師作出侮辱性言論,稱他為官方「三自會」的「高級官員」!余先生,我沒有資格去論斷你和中國政府的關係,你可能受了不少苦,但即使你對中國政府和三自教會充滿恨意,也何必對一位受了廿一年苦難,而至死忠心,在極艱難歲月中繼續事奉上帝和教會,受內地基督徒非常尊敬的牧師如此涼薄?

余先生在文中提到了劉曉波,又以混淆因果關係的邏輯去作為例子來批評我的觀點。但這使我想起劉曉波的名言,雖然他沒有承認是基督徒,但他在二○○九年十二月受審時向法庭遞交的陳述文章:〈我沒有敵人〉中,充滿了基督的情懷,他說:「我沒有敵人,也沒有仇恨,……。因為,仇恨會腐蝕一個人的智慧和良知,敵人意識將毒化一個民族的精神,煽動起你死我活的殘酷鬥爭,毀掉一個社會的寬容和人性,阻礙一個國家走向自由民主的進程。所以,我希望自己能夠超越個人的遭遇來看待國家的發展和社會的變化,以最大的善意對待政權的敵意,以愛化解恨。」

余先生,你可以聆聽到劉曉波「以愛化解恨」的呼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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