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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SARS回想:詮釋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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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是由詮釋構成。除了生物性(生存)和技術性(生活)的範疇,我們還需要譜寫自己的人生(生命),甚至朋輩的共同經驗,以致族群的歷史。真不要少看詮釋的重要,早有哲學家(P. Ricoeur)指出,當我們詮釋文本的時候,我們是在自我詮釋。可以說,我們的主體性是在詮釋中構成。所謂生命反思,其實就是一種詮釋的獻議,不要被那些以為文本只是文字玩樂的觀念騙了,不同的閱讀,其實塑造了不同的生存抉擇。

  當SARS湧現,人心惶惶之際,不同的詮釋聲音便出現。或是為某局長禍延全城而認罪,或是跳進文學的憂思和社會科學的洞見裡,或是在耶穌十架之言中默想信仰的政治實踐,其實,都是不同的詮釋活動。經驗,不論是個體或是群體的,是在詮釋中被建構。或說,所謂意義,只是不同的詮譯作品,所謂反思,只是不同的經注。

  如果生命就是詮釋,塑造人生其實就是一種經注的工程,牧養者其實是解經家,經文就是意義隱蔽的生存活動。神學,尤其是有關護理與屬靈爭戰的討論,就不應被看成無關痛癢的文人雅興;或者空談「與神相遇」,卻漠視從來與神相遇,是在詮釋之中相遇。信仰,於大部份人來說並非一指禪。

  為甚麼產生「妖言惑眾」的怒吼?為甚麼有這種怒吼又會被責備為沒有「牧者心腸」?龔立人在〈我渴了〉一文中已經明說,「我的人生際遇拒絕讓我看今日的遭遇是一個果;相反,我選擇看今日為因。」那是一種神學的選擇,龔對罪與病的因果關係其實是存疑的。他只能接受,所謂「罪」是指防範SARS時的疏忽。他引用了約翰福音第九章的名言作支持,這也是反對屬靈歸因的人最熱門的選用經文。

  可是,我們又不能忽視,舊約聖經基於申命記的律法與立約觀念,有著強烈的因果觀念:人得福是因著守誡命,招禍是因為不聽從。今日龔所拒絕的,正是舊約律法書,以至先知書,所一再強調的:「今日的遭遇是一個果」。至於龔亦反對的,把戰爭與主必快來扯上關係,又是繼承自啟示文學的傳統。管你怎樣解釋啟示錄,或者馬太福音二十四章,新約聖經作者是首先使用了啟示文學的歷史觀的:災禍──刑罰──審判,形成了詮釋的基本框架。因此,在申命記的歷史觀、啟示文學的終末觀,與約翰福音國度已臨的經驗框架以及傳道書或約伯記的智慧書傳統,之間詮釋手段的比較整合,其實是一項十分重要的神學工作。因為,神學詮釋,就是人生的詮釋,不同的人生,產生不同的實踐。誰說神學不切實際?

  還記得,當謝婉雯醫生的見證大行其道之時,有教會同工說,原來神的工作就是要藉SARS如此如此使祂得著榮耀,因而呼籲大家讚嘆上帝作為妙哉。筆者其實對此感到不是味兒。急於尋求注釋,其實反映了我們不甘於平庸,不甘於在不知所以然的處境下熬過。我們希望藉著言說來體現人生重新掌握(別忘記,人生就是詮釋!)。詮釋不只是生命的編造,也給予人對自身的主宰感。詮釋群體經歷,更是在群體中獲得主導權的嘗試。除了屬靈解釋,神學反思也是一樣果效,幸好我們還未至於走了一個「SARS神學」出來。別人做神學反省是在掙扎與長期摸索之後,才慢慢走出來的。香港只是經歷了數個月的艱難,我們的反省是否與經驗與掙扎不成正比?急於解釋,還是解錯經的多,也許這將來也成為歷史的見證,見證當年人心焦慮,一個知識型社會希望取得主宰自身權的特殊表現:詮釋的衝動。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講場,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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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回應1則


Sharon / 2003-06-20 11:36:43.0

膚淺

  讀完後,第一個在我腦海湧現的,是這個字--膚淺。

  千萬別誤會,我不是指著文章內容而言。這是一個近來很流行的詞語,因為我們特首曾經喜歡用它來回應不懂答的問題。

  曾經有人說基督徒喜歡「自圓其說」,特別當身邊的朋友遇上苦難,就很容易「利用」神來解釋一些不懂解釋的現象,以為令人舒服一點,其實是令自己舒服一點吧了!我自己也犯過不少這些毛病,傷害了別人,亦令自己碰釘。回頭想,是因為未真正感受過別人的經歷,也因此未深思過問題所在,才亂下結論。

  在笑別人膚淺的時候,最好也自我反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