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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腦屏幕上打上這條題目之前,我向一位未信主的朋友問了一個問題:「為甚麼我們應該善待動物?」對方並未細想,便答:「因為動物也有感覺,牠也是生命。」朋友的答案,並非甚麼創見,而是常識。然而為甚麼,在身邊的基督徒中,有些會略過這些常識,而因為堅持「動物沒有靈魂」,就完全忽視動物權益呢?動物有沒有靈魂,與動物有沒有感覺,是不是生命,是對立而矛盾的麼?基督徒是否有忽略常識的特權,並以「動物沒有靈魂」解釋發生在屠房、皮草工場、農場、馬戲團,以至後街冷巷中的一切,又視之為合理呢?
創世記的記敘很清楚:神造萬物,包括天地、水土,各樣動物植物,最後才是人類。儘管我們常愛高舉「只有人類才是依上帝形象所造」,但,地球上不只人類生存,卻是不爭的現實,也是上帝的設計。衪造人,也造萬物。
有趣的是,聖經上第一宗死亡事件,不是大家熟悉的「該隱殺亞伯」,而是第三章第21節:「耶和華神為阿當和他的妻子造了皮衣,給他們穿上。」我們不知道這頭「變了皮衣」的動物,是死於自然呢,還是上帝因為要造皮衣而把牠殺死;總之,聖經上的首次死亡記敘,就是這樣和人類的罪拉上關係。動物,之所以淪為人類的「資源」,並非因為牠們只配如此,而是遭人連累——別忘記,在洪水淹沒大地之前,所有動物,包括人類,原是素食者,根本用不著動物為我們的口腹而喪命。今時今日,當我們吃肉、穿上皮衣皮鞋時,至少應該懂得感恩並羞愧,而不是理所當然地認為動物比我們低能,只配供人類勞役。
也有人問:動物死了,會上天堂嗎?我沒資格回答這個問題,只想指出:會又怎樣?不會又怎樣?問題的答案,合該抵銷動物在世時承受的痛苦嗎?這種想法是危險的開端,因為那意味著我們把自己「分別為聖」,而這種心態很可能演變為漠視那些我們認為他(牠)不可能上天堂的人的感受,例如非教徒、異教徒、動物。
亦有人說:動物沒有道德意識,也沒有實踐道德的能力,因此不配有權利。我的看法正好相反:既然動物沒有道德意識,也就無所謂「罪」,沒有犯罪企圖與能力。如果天堂有動物(我強調是「如果」),那麼,牠們存在的原因,恐怕與人類不同。牠們沒必要經過「悔改得救」的「程序」;牠們本來就在那裡。
事實上,教友也是世俗社會中的一分子;城市規劃、管理主義、成功哲學等現代社會元素,無可避免也影響教友的心態。人類無法用語言理解動物,而大部分城市人,包括教友,也沒甚麼機會接觸動物,對牠們的無知遂演變成不必要的恐懼與抗拒,視牠們為不潔、瘋狂、滋擾。對動物的漠視以致歧視,不過反映了我們希望「盡在掌握」(under control)的心態;而對基督徒來說,這種心態更可能在有意無意間以「神把我們分別為聖」作包裝,成為為保護自己而排斥異類的通行證。.
基督徒愛護動物,與基督徒愛護弟兄姊妹,本質上並無分別。也許,愛護「非我族類」的動物,更能幫助我們愛護千瘡百孔的人類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