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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全球化浪潮,民選的政府較能符合大多數公民的期望。華人社群爭取民主,可惜落在好吵鬧的傳媒與好出位的政客口中,「民主」扭曲為空洞的口號、或變質的商品。當今的民主運動,人民爭取有認受性與問責性的政府,可行使投票權更換不得民心的政府,這是值得肯定的。但民主的落實,不只限於「有普選,就有民主」;更重要的是有更多民主人格的施政者與投票者。
有些時候,爭取民主須要採用抗爭手段;但不懂進退的民主、不能妥協的民主、不能包容的民主,只會把「民主妖魔化」,失掉了民主的核心。大多港人渴求的民主是理性與溫和,既要平反六四,又為國家成就感到自豪;一方面堅守香港言論自由、生活自由的空間,另一方面又抗拒激進的、煽情式的群眾運動。
筆者借用龍應台「為台灣民主辯護」(二○○四年四月)的一番話:「民主,就是手上有一本護照,隨時可以出國,不怕政府刁難……民主就是,不必效忠任何黨,不必討好任何人,也可以堂堂正正地過日子……民主並非只是選舉投票,它是生活方式,是思維方式,是你每天呼吸的空氣、舉手投足的修養,個人回轉的空間。這在小方格窗里是看不到的。所以如果你對小方格里的混亂失望,不要忘記,真正的民主在生活里,在方格以外的縱深和廣度里。」
教會的取態與貢獻
教會的基本定位,不是政治團體,乃是上帝揀選的子民,從俗世召出來跟隨主,結連一起,並受差派帶著國度使命,進入社群中。教會對世事不能置若罔聞,其關注反映於每主日的崇拜,會眾領受聖道對當下的指正,又同心把眾人關切之事,在祈禱中交託予主。面對社會事務,筆者借用林前十三章,以「三不」作為思考 :
一、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十三5)
華人教會面對政治,常存兩極化的態度:太過熱衷或太過冷漠;我們宜理性地「不冷不熱」。也有少堂會仍然對世事不聞不問,持守中國人的高明立場:深藏不露以策安全。面對現今管治危機,政府施政左搖右擺,香港教會對社會事務的關注,向社會表明教會不只關注賭博課題、同性婚姻、校本條例等,卻對其它社會課題選擇性地作出迴避。
教會確實不能事事關心,而教會在社會分化嚴重的形勢下,發出真理的聲音,就是教會之存在於社會,不是只求本身安定繁榮,不是自保,只求自己的益處。當本土民主派爭取民主,別人看為是涉及政黨私利,教會卻本著超然身分,義無反顧地維護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公平公義、和平仁愛、誠信透明、多元包容等核心價值,正好表明教會不是只求一己的益處。
二、不輕易發怒(林前十三5)
在爭取民主與公義的過程中,參與者面對不平不公之事,受到傷害,容易產生忿怒的情緒,回報對方。不輕易發怒,不是我們面對一些令人咋舌的言論,不會氣忿,乃是我們不輕易地陷入憤怒的情緒當中,走不了出來。
法國神學家積依路(Jacques Ellul)看民主若不基於個人自由是沒有意義的,基督徒在政治參與是真正的自由人,扮演著「愛的代理人」(agent of love)。真正的自由,就是把政治相對化,基督徒可屬於任何政黨,因為我們所信的上帝不是強制的神,世人享有自由,作出抉擇。任何時候,我們把民主絕對化或情緒化,把異見者視為仇敵,我們的政治參與正中了魔鬼分化的詭計 !
三、不輕易放棄(林前十三6)
聖經譯本The Message理解此節意思為「不輕易放棄」(Love never gives up)。假若我們不狹窄地局限民主就等同選舉,民主不是一切社會問題的靈丹妙藥;能把民主真義日常化,不要把「民主」淪為政客操控人民的工具!民主若不落實在人格與生活中,民主與愛國一樣,就成為打壓別人的工具。「民主,其實就是維持清醒,不間歇地與強權的角力。」(龍應臺)
教會對民主運動的貢獻,就在於我們對真理的堅持,對文化與價值的持守,我們不抱有任何政治野心,我們也不輕易放棄信念與盼望。不少教會信徒支持儘早實行雙普選,遭中央否定了;或會失望,毋須視之為「世界末日」,繼續不卑不亢地表達我們的訴求。
結語
各地民主路並不一樣,而教會在其中的貢獻,就是扮演「正反合」的平衡;當眾人以「愛國」或「族群」為首要,教會就要清唱「這是天父世界」的普世國度意識;當大多人理想地認為「民主」就是投票與選舉,我們不一定要跟隨其鼓聲。惟有教會有其獨特的先知呼喊,才是我們對混濁的民主,作出最大的貢獻 !
(按:這是一篇舊作,撰寫於二○○四,六年之後,稍作整理,因為人是善忘的,包括筆者在內。面對現今生態,有爭取民主的信徒與朋友以「民主之名」,卻有令人不安的方式來表達民主訴求,欠缺文明,筆者認為有違民主人格。此做法只會驅使更多教牧與信徒避談政治,讓教會成為只可放心談屬靈事、不能安心地論世事的空間,不然的話,就會有人上門找你麻煩了!)
(轉載自香港教會網站。作者為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