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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講場文章(至2017年2月14日)

回應馮象〈譴責張達民〉

我是張達民,就馮象先生對我的譴責(http://www.ideobook.com/1052/a-statement-by-fengxiang)有些回應:

馮先生指控我評論他所譯注的《新約》是「刻意隱瞞事實,誤導讀者」,不知有何證據。事實擺在眼前,馮先生這本譯注的確是對《耶路撒冷聖經》(NJB)隻字不提,卻又的確是多處借用其中資料。如果我有隱瞞甚麼,那只是因為《時代論壇》篇幅所限,以致未能更詳細全面地給讀者臚列馮先生借用NJB的眾多個案,只能略略舉幾個較為明顯的例子。標明資料來源,主要是學術規範與倫理,並學者良心的問題,是非自有公論。其實馮先生作個簡單聲明,坦承資料引述做得不妥善,我也自會息事寧人,不會窮追猛打。但如果馮先生希望藉助法律來打壓我的學術評論,恐怕只會欲蓋彌彰,徒落人笑柄。茲簡單回應馮先生的五點:

一、我不清楚中國大陸的學術規範。就西方學統而論,既然《新約》書目裡列舉了約六十項的參考資料,卻完全沒有提及借用量被這些資料更多的NJB,斷不能以曾在別處列出這部書的法語版為理由就交代了。相信沒有任何主流學術出版機構會接受馮先生這個解釋。況且在《摩西五經》前言,馮先生也只是很籠統的在「拙譯所據原文」那一段提到參考法語聖城本和其他譯本,並沒有清楚表示馮先生的插注是多處借用(翻譯)了它的註釋,給人的印象只是馮先生的聖經譯文有參考該譯本。附錄也是一樣的籠統。《智慧書》前言和附錄皆沒有提及聖城本/NJB。我看過馮先生不少文章,從來沒有看到標明翻譯借用NJB的事例。馮先生最多只是在〈上帝甚麼性別〉一文裡提及法語聖城本的經文註釋,來反駁學者對「文本片斷假說」的質疑,卻沒有清楚表示對該譯本註釋的翻譯借用。再者,馮先生從來沒有提及、卻有借用的英語版NJB在譯文和註釋也與法語聖城本不盡相同。

二、西方學界聖經譯本通常不列參考書目,部份是因為學者大都是從原文翻譯,而原文很大程度上是屬於公共領域的。所以最重要的是指出原文版本。而且譯者幾乎在每一節經文都會參考很多字詞分析、文法書、註釋書和其他譯本,而各譯本所參考的資料也有極多重疊。篇幅所限,不能臚列這些眾多的資料,是學界都明白的。但註釋本的腳註資料整理和文字表達,就如註釋書一樣,不屬公共領域而是比較「獨家」的,在標明資料來源方面就有更高的要求,例如NJB就在前言聲明它是採用了一九七三年法語版的資料,並有增改。假如新牛津注釋本像馮先生這樣借用NJB的整理和文字表達,相信在西方學界以至NJB的出版商都是無法接受的。無論如何,既然《新約》書目裡列舉了一般性(如《牛津聖經指南》)以至學術性(如《鐵錨聖經大詞典》)的參考書,為何又略去借用量比例相當高的NJB呢?馮先生標榜學術,我以學術角度評論,當然有理由質疑馮先生引用資料的透明度。

三、我不知馮先生看了多少書,當然無從確定NJB是否所參考資料的「極小部分」。但從出版了作品的角度來看,恐怕沒有甚麼學者會同意「極小」這個形容。就《新約》裡一些很簡短插注而論,當然很難證明有否借用NJB。但一些較長的插注則很明顯,例如在馬太福音九章14節的插注:「施洗約翰的門徒希望加速末日審判的降臨,和法利賽宗派一樣強調禁食,次數超過律法規定」,比較NJB同章節腳註g:(John the Baptist. Like the Pharisees, John's disciples used to observe fasts not prescribed by the Law in the hope that their devotion would hasten the coming of the Day of the Lord)(法語版用字則沒有那麼接近)。我還可以舉很多這類的例子。我不知道有甚麼學界慣例可以容許這樣翻譯性的借用而在整部譯注不作任何聲明。

四、正如上述,註釋的資料整理和文字表達並不屬於公共領域。再者,對學者而言,學術規範和倫理也比版權法有更高的要求。

五、我絕無禁止馮先生參考借鑒前人的譯法。我在文章裡也說自己對馮先生的佳譯「常存欣賞借鑒之心」,妄加罪名的恐怕是馮先生自己。既然譯的是同一本聖經,各譯本自然不免有互相參考和雷同之處。我的文章針對的主要是《新約》插注對NJB腳註翻譯性的借用。至於聖經譯文方面,我提出的質疑,主要是針對馮先生的《新約》既然聲稱是譯自NA27,又為何有些反映NJB特色,卻不可能是從NA27翻譯(甚至不是根據法語聖城本)的譯文?馮先生標榜學術,又批評教會學術的水平,那麼我以學術角度回應,探討《新約》譯文根據原文的程度,該是合情合理吧?不應與一般性的參考其他譯本或學術自由混為一談。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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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回應14則


張國棟 / 2010-10-07 12:06:52.0

還有一事可能很多人還未知道


那就是,有人在網上發起聯署,希望教會裡有更多牧者和神學界人士回應方舟的問題。現有的聯署者中,至少已有兩位神學院教授。(這個,又是不知何解沒有被報導出來。)


方舟再現,你們怎樣想


 


(另補充:孫教授回應的那些曾教授,其專業並非聖經研究。)

張國棟 / 2010-10-07 11:45:18.0

回應強君


愚見認為,最好不要把兩事放在一起談,原因之一是,兩事合起來,要處理的課題太多,未必是一般生活忙碌的人可以承受。原因二,如此放在一起,會令更多人把張達民的批評視作一種維護教內學術水平之戰,但正如我之前的回應所指出,這極其量只是他的寫作動機,並無法告訴我們,他對馮象的批評是否成立,我們不應只關心這寫作動機而不關心立場之理據。換言之,這樣做只會把事件繼續政治化。


順便一提,我的博客裡也有四篇文章與孫文有關,並且是與孫教授有點交流的。有興趣朋友可以參考。


華人基督教研究的學統之爭?


續論:華人基督教研究的學統之爭?


再續〈華人基督教研究的學統之爭?〉兼論立場鮮明的人的「偏執」


答有關偏激與反建制


不管各位認為本人的文章是否十分值得看,各位是否感到原來有好些討論在進行中和已過去,但卻慒然不知?這就像古斌在 Facebook 寫的某文章〈三次學術商榷的啟迪-方舟、神學、譯所言,這些事「大家休想在教會任何一份報紙看到全貌」,有時「更是毫無報道」,所以,「在當代進行溝通,請勿倚賴大眾傳媒。另一個閱讀是,新世代代表自己價值的媒體尚待建立,它不在現存宣傳機關中,但不表示它不能被架構、被形成。」

強 / 2010-10-07 10:24:07.0

拓闊戰線

有關教外人解釋聖經之合法性,教會與聖經學術之矛盾,有在博客跟進馮張之爭的孫寶玲教授有篇好野(http://greatest-dad.xanga.com/733269560/%e5%be%9e%e6%9b%be%e6%85%b6%e8%b1%b9%e6%95%99%e6%8e%88%e4%b8%80%e7%af%87%e5%88%86%e4%ba%ab%e8%aa%aa%e8%b5%b7/),回應另一位聖經學者之看法,值得大家留意。

張國棟 / 2010-10-05 23:19:04.0

回覆有關〈回應張達民的分享〉的意見


回覆有關〈回應張達民的分享〉的意見

張達民 / 2010-10-05 20:33:48.0

設若馮生冇批評傳教士...即使抄襲NJB,張生都會放過?

"設若馮生冇批評傳教士及教會譯經,豈非即使仍有那些抄襲NJB的問題,張生都會放過?這麼一想,真真教人搖頭,彷彿從側面證實了馮生教會中人“重親疏,輕真理”的批評。"

是的,我是會放過他的。其實去年已經放過了。抄襲的情況比比皆是,不是每一個學者都有時間和興趣去舉報所有抄襲者,除非是與自己責任有關。例如,我在大學或神學院如果發現學生抄襲,我有責任去舉報。但我不會管所有其他學院的抄襲個案。

如果馮先生單是有學術的缺失,我不覺得有必要批評他而不批評其他有同樣缺失的學者,除非出版或被侵權的機構與我有關。“評判外人,干我何事?”(林前五12,馮象譯注《新約》)。

人各有志,我不是一個為學術而學術、為寫評論而寫評論的人。事實上,我推掉了不少大學或神學院要我審閱論文或期刊要我寫書評之類的邀請。所以在正常的情況下,我也不會因為馮先生譯注有學術的宣稱或疑點就覺得要立刻寫個書評,而是會慢慢留待有時間、或不見別人有評論時我才可能會去做。但事緣今次馮先生的《新約》不單是標榜學術,更是就學術來指控傳教士為達目的,“不惜曲解經文改造教義”。對信徒而言,聖經是上帝的話,教義是基於上帝的話的啟示。無意曲解了雖然有時或會有嚴重的後果,也是情有可原,但如果是刻意曲解上帝的話,改造祂的啟示,就是如同異端和褻瀆。對一個盡畢生心力翻譯聖經的人來說,沒有比這個指控更嚴厲的了,也沒有什麽指控比這個更能破壞信徒對所譯聖經的信心。

學術權威是有公信力的。既然馮先生的學術宣稱是牽涉到傳教士譯經的誠信和信徒對譯本信心的破壞,我作為一個對信徒群體有責任和在這方面有專長的學者,就自然覺得有需要去回應,指出馮先生既不像是聖經學術權威,也沒有足夠學術理據作出這驚人的指控。

有人會猜疑我寫評論的動機,或認為有動機就不是純學術的評論。但事實上,有多少人是純粹為學術而發表學術著作或評論的?有的是為名,有的為利,有的爲了推廣某種思想,有的爲了推翻某種思想。在學界來說,動機不重要,重要的是理據。而且,有多少人完全清楚自己做某事的動機,更何況別人的動機呢?同樣,有人認為我的語氣太重、太情緒化(也有人認為不夠重,應該用“抄襲”而不是用“借用”等等)。這些因人而異的標準在學術評論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理據。

強 / 2010-10-05 14:06:54.0

骨痺


原來張生有那麼多不足為外人道的苦衷,但愚以為提出甚麼大英帝國主義、欠洋教士的債、“屬靈的兒子”等,有點離題,有點骨痺,反而令高質的討論變成攻教/護教之爭,大家不能不防(若學者都在這方面絆倒,很難怪思想紀律與訓練較不嚴明的普通讀者每每粉身碎骨)。


設若馮生冇批評傳教士及教會譯經,豈非即使仍有那些抄襲NJB的問題,張生都會放過?這麼一想,真真教人搖頭,彷彿從側面證實了馮生教會中人“重親疏,輕真理”的批評。

張國棟 / 2010-10-05 11:03:14.0

回應張達民的分享


回應張達民的分享

張達民 / 2010-10-05 07:07:10.0

向各路朋友的一點解釋

在登載馮象先生譴責我的文章的網站(http://www.ideobook.com/1052/a-statement-by-fengxiang/)和其他地方,各路朋友發表了不少意見,特別是針對我這樣尖銳地寫這篇文章是否合宜、是否與基督徒的愛心有衝突。我做了一個簡單的回應,轉載如下:

多謝各位朋友善意的規勸。爲了尊重這個網站的性質,我真的不想佔用這裡太多空間來討論基督徒處事的原則。所以這是我就這點作最後一次的解釋,以後的就交托給鑒察人心的神,和讓有雪亮眼光的讀者們自行判斷。
(1)有主內朋友可以作見證,我是一直不願意發表對馮先生的評論的。我要應付自己在家庭和工作的責任尚且力有不逮,絕對無意把自己捲入任何爭論的旋渦。我以前雖然對馮先生的學術透明度和聲稱不以為然,但也覺得可以到有時間才慢慢回應,更希望留待眾多比我更有聖經學養的同道來回應。
(2)馮先生最近出版的《新約》和一些相關的言論,是引致我迅速和激烈回應的導火線。馮先生已不單是批評教會和傳教士的學術水平,更是以學術的標榜來攻擊傳教士的誠信,企圖以學術來證明他們是“不惜曲解經文改造教義”。若果連聖經都可以刻意曲解,他們還有什麽道可傳、可信?馮先生又說神學生“畢業後非得把課上學來的東西忘掉,才當得成牧師呢”。若是這樣,信徒為何還要支持神學院?這對培育聖經研究(包括譯經)人才是一個嚴重和長遠的打擊。
(3)我痛恨大英帝國主義對祖國的傷害,痛恨教會沒有及時阻止了這歷史醜惡的一幕(雖然教會不是沒有人出聲),也對宣教機構沒有及時與侵略主義的政府劃清界限而感到可惜、羞愧。但對傳教士個人的真誠和犧牲,我只有無限的敬佩。他們爲了主的道離鄉別井,放棄了舒適的生活以至基本的衛生環境,他們的子女也不少因而夭折和早亡。沒有他們和他們翻譯的聖經,就沒有今日的我。現在他們不能就馮先生嚴重的指控為自己申訴,我作為他們的屬靈兒子,為先人盡一點力,不算太過分吧。
(4)馮先生對傳教士不滿,如果只是以他個人的觀感來表達,我不能要求他改變,信徒也不必同意他的看法。但學術,和有學術權威形象的人,是帶有公信力的,不同於個人觀感,影響力或破壞力也因而深遠得多,絕不是簡單的溝通可以彌補的。馮先生以學術為名作出的驚人和涉及傳教士道德的宣稱,如果不迅速強烈回應,破壞力是不堪設想的。我一生從來沒有發表過這樣尖銳的評論,但這次我是刻意的,因為我相信只要這樣才可以達到及時撥亂反正的效果。我不如使徒保羅的偉大,但也可稍稍感受到他寫措辭尖銳強烈的加拉太書時的心情。有時事情是急不暇擇,顧不得溝通和客氣的。哥林多前書十三章那偉大的愛的篇章不是聖經的全部,同一個保羅也可以寫下加拉太書五章12節的激烈言語:“我恨不得那些擾亂你們的人把自己閹割了!”我所敬愛的主耶穌,也多次公開比我更強烈尖銳地譴責那些使信徒跌倒,或誤導人們的盲嚮導。
(5)我不期望所有讀者甚至信徒同意我的看法和做法。我只是感到有些可惜和無奈,這麼多人對馮先生的極端言論一直噤若寒蟬,卻對我的尖銳回應(儘管同時有對馮先生的讚賞)有那麼強烈的反應。不過,無論大家對我的看法如何,如果我提出的學術理據可以阻止某些人因為馮先生的聖經學者形象而誤信他那些誤導性的言論,我的文章就沒有白寫了。

佚名Anonymous / 2010-10-05 06:23:21.0

情理之中

張國棟建議大家靠邊站,情理之中,尤其是今次的訴訟風險比以前的「口水戰」大也~

張國棟 / 2010-10-05 06:00:37.0
強 / 2010-10-04 11:17:39.0

張有理

馮生明顯理虧,張文令他老羞成怒,證明有理,請務必咬住不放,將炭火放在馮頭上。

張達民 / 2010-10-03 18:13:33.0

澄清利益衝突

在登載馮象先生文章的網站,有讀者指摘筆者批評馮象,是有利益衝突:

1、圣经是一个长销书,圣经的出版、印刷、发行是一个巨大的产业,冯象的精良译本出来之后,对于既有利益者他们的市场是一个冲击。
2.、张达民他们教会的这些人要控制对圣经的注疏解释权,冯象的译本挑战了他们的地位。让他们的和合本这么低劣的译本漏了馅,对于他们的地位是一个动摇,因此不满。
http://www.wwbible.org/
看一下他们的官方网站就知道了,这哪里是传播上帝的福音啊,这是做网络销售啊

Comment No. 7 by 不生气 @ 2010-10-3 9:08
(http://www.ideobook.com/1052/a-statement-by-fengxiang/#comment-63477)

筆者作了簡單澄清,轉載如下:

“不生氣”君似乎對我和環球聖經公會有不少誤解。這裡稍作澄清,免亂視聽:
1)環球聖經公會(環聖)並非和合本的發售商(香港聖經公會才是)。既然沒有利益衝突,我也不怕以局外人身份來回應馮先生對和合本的批評。香港聖經公會比我更有資格的學長們就可能因為避免誤會而一直沒有反駁,只默默忍受馮先生的批評。
2)環聖是一個非牟利性質的機構,奉獻可向政府申請減免所得稅。我們出版的聖經售價遠比馮先生的便宜,也免費贈送數以萬計的聖經給沒有能力負擔的個人或群體。譯文也免費地在網站讓讀者查閱。我們聖經的銷售根本不足以維持運作的成本,而是要靠信徒奉獻支持。我們的所有董事和不少同工都是義務的。
3)我本人也是因為感覺到教會學術工作任重道遠,才放下以前在大學研究和商界工作遠為優厚的待遇。希望“不生氣”君就事論事。如果我對馮先生的評論是理據不足,歡迎指正,但請勿抹黑我的動機。
4)作為信徒,我可以大膽地求上帝為我的良心作證,我是衷心佩服馮先生的文學造詣,也希望他能完成整部聖經的翻譯。然而作為學者,我有理由去挑戰馮先生的學術聲稱。文學創作著重天才靈感,行文不受羈絆,但學術著作講究系統理據邏輯,並同業互查的品質保證。既然馮先生跳出文學的園圃,標榜學術,就自然會撞上學術的硬牆(大膽借用馮先生生動的圖像)。這與聖經銷售的利益絕無關係。

張達民 / 2010-10-02 21:51:54.0

英語版NJB與法語版的關係

在登載馮象先生譴責筆者的網站(http://www.ideobook.com/1052/a-statement-by-fengxiang/),有讀者提及《耶路撒冷聖經》英語版和法語版的關係,我在該處作了一些補充。現轉載如下:

讀者可能不大清楚英文版NJB與法語聖城本的關係。馮象先生說「NJB是聖城本之英譯,腳注全部譯自聖城本」,這肯定是錯誤的。容我略略解釋:
1)1966年英文版Jerusalem Bible(JB)的譯文主要是根據1956年版法語聖城本(即第一版),間中有參考原文;腳註和導論則完全譯自法語版。
2)1985年英文版New Jerusalem Bible(NJB)則不是翻譯自法語版,而主要是從原文翻譯,但也受1973年(第二版)法語聖城本影響。腳註和導論則主要源自1973年法語版,但也按較近期的學術發展作出增補和修改,在新約部份尤甚。所以兩者是相似卻不相同。
3)馮先生說他所參考的是1998年的法語聖城本(即第三版)。但既然這是比NJB更新的修訂版,NJB自然絕無可能如馮先生所說的是這法語聖城本的翻譯。事實上,在聖經譯文方面,1998年法語版和NJB是比較獨立的。在腳註方面,兩者都在某程度上是1973年法語版的修訂,但因為參與修訂的學者不同,自然在一些腳註有歧異。因為法語版比較近期,在學術方面是佔了些優勢。我在文章裡就指出了馮先生有些誤譯的地方是與NJB相同,但1998年法語版則是對的。
4)就我目前有限的觀察,每當NJB與1998年法語版有顯著不同之處,馮先生都是靠NJB那邊的,暫時還未見到一個例外。
5)馮先生誤以為NJB全部譯自法語聖城本,因而以為可以用他在數年前出版的《摩西五經》有提及法語聖城本為理由,來為自己開脫為何最近譯注的《新約》對NJB隻字不提。這使人更加懷疑馮先生對譯本的知識和學術透明度。我相信馮先生若繼續企圖自圓其說,只會欲蓋彌彰。

Curlycat / 2010-10-02 21:18:59.0

這樣的一位學者

作為讀者,我尊重學術界的權威,也敬佩學者們的學術成就,但我看學者個人的專業道德和誠信操守比這兩者更重要。既然是從事學術研究的人,為什麼不從學術的層面去回應別人的批評,而動輒要採取法律行動?這樣的一位學者,縱然是學富五車,也只能算是次一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