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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新聞

假如教會失去二次創作

  極具爭議的《2011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在立法會的拉布狀態下,難言何時完成最後立法程序。雖然草案因為涉及二次創作及言論自由,備受輿論網民高度關注,但在教會群體,除了少數創作人及社關先鋒外,認真關注的並不多。

  今期我們由堂會的角度開始,細思教會對草案應如何關注。 以下為部份內容:


由基督徒譯詞人成立的CantonHymn網站,也在網發表聲明,
呼籲信徒關注《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圖片來源:
http://cantonhymn.wikispaces.com 

  隨著影音資訊的普及,本港一間教會不時製作短片以宣傳教會活動,當中涉及不少原創及二次創作的製作。有份參與的同工Eric(化名)指出,一般而言,他們大多是製作一些約一分鐘的短片,而很多時其內容構思都是改編自時下流行的廣告,早前便曾取材一個長者保險廣告,改編了一些對白,以用作宣傳教會的長者活動。他說要在一分鐘內讓會眾領略到當中的內容,二次創作是很有果效,如是全新的原創便須會眾由頭「pick up」,果效及共鳴都相對小。......

  說到教會的情況,香港互聯網協會創會主席莫乃光認為普遍信徒的擔憂是正確,「但不必渲染成一修例教會就會被控告。我相信即時的影響並不大,其實難以想像有人主動控告翻譯歌詞或改歌的信徒,而且執法機關也指要依靠版權人的舉證,若版權人不提出,政府控告的機會不大。不過,總不能『拍心口』說這情況不會發生。」……

  就侵權的刑事處罰問題,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李亞虹表示,有關規定不應太嚴厲,並應有比較明確的指標,畢竟侵犯版權並非如殺人般罪行,而且作品傳播對於資訊流通、促進文化活動某層面來說也會有幫助。她認為,刑事處罰侵權行為並不是最好的辦法。……

  至於教會在沒有取得詩歌作品版權下於崇拜時將詩歌歌詞投影,或者在婚禮程序表上刊出歌詞,李亞虹認為,因在教會聚會內使用有關作品,以宣揚宗教為目的,應受到《版權條例》的有關豁免,不應該屬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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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每日快拍,201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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