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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講場文章(至2017年2月14日)

同志信徒的夢魘

基恩之家牧者

  對於近日娛樂牧師林以諾短片談同性戀的風波,本是不值一哂,因他的事路人皆知(如有佈道會便找女同志蘇絲黃助陣等)。然卻惹來娛樂新聞及一眾同志的報道和反響。

  數年前,我因寫文針對明光社對同志的無理打壓,因而引來莫大風波,那時(甚至到現時)還未有一位福音派牧者肯出來為同志講句公道話;我認為是十分可悲的。試想傳統教會挾聖經幾處所謂反同志經文而令一眾信徒誤以為是絕對無誤真理,就仿似以聖經幾處反女性在教會作領導的經文而令一眾姊妹受剝奪服事權利一般。我當時的心態是想基督教會以平常心和懷柔態度來對待異己和小眾,豈料惹來攻擊。然事隔多年,當愈認識同志信徒的真實,便愈體會教會受這種錯誤理解的毒害不知凡幾深!

  不少同志信徒在傳統教會生存,只能蟄伏於傳統的教訓而認定自己罪大惡極,抬不起頭來。他們接二連三受傳統教牧在講台上或外間不斷接受這種錯誤信息而自疚羞愧,一直延綿下去,永不超生!不但如此,他們不能告訴別人自己的真我已經夠苦,還要裝作異性戀者來生活其中,豈不苦上加苦?!

  社會對同性戀議題相信每隔一段日子又重現,教會的回應又復如此,於是,信徒每過一段日子又要重新把這舊創痛重拾。不斷面對這不能接納的自己,又不能改變自己,苦無良方;更生怕一日同志身份曝光,便要慘遭圍剿。

  離開傳統教會來到基恩之家的信徒,更常常要從這舊有的巢臼中掙扎而出,我要以復和神學的進路來讓他們知道自己已與神復和,也應要與自己復和。對他們來說,這是因信稱義的道理之再生。

  我明白傳統教會牧者的局限,也明白他們不敢逾越常規地為同志信徒申訴,但心底裡,不少教牧都同情同志或同志信徒的處境。正因如此,我們有必要以更開放開明的態度來對待他們,叫他們不再活在歧視的眼光下,不再痛苦地面對那種不堪的無奈感。說實話,同志能由攣變直的機會很低,如最近美國知名精神病學專家Robert L. Spitzer就他十年前稱「部份同性戀者可被治療改變為異性戀」的研究而認錯。既然如此,我們豈不更應重思聖經反同志經文的內容,並且設法以有效和人道的方法來助他們在教會生活。

  現時世界趨勢都是反歧視,同志婚姻法或同性伴侶法都如潮湧般地進行;就連美國總統奧巴馬也呼籲國民要推動同志婚姻合法化。所謂「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者昌,逆者亡」;教會若倒行逆施,只會更與時代脫節,叫基督的福音與人群遠離。

  基恩之家今年六月廿二至廿四日,在中大崇基新禮堂舉行以「跨越界限、同織盼望」(Transcending Boundaries, Restoring Hope) 為主題的亞洲「開放共融」教會與生命會議,便是為亞洲十國第一次開辦這樣的大型會議。目的便是在幫助各地同志牧者及信徒坦然面對信仰和生活的挑戰,令他們走出固有的桎梏。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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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回應5則


一佚名 (1629) / 2012-06-22 21:34:57.0

一些看法的分享


關於同性性行為,筆者想有以下一些看法的分享;


1.     筆者相信,同性性傾向可有其先天因素成份,亦有其後天因素成份,至於哪因素為多,則不同人會各有相異,就如,一個人的外/內向、性情、氣質、脾氣傾向等,也可有其先天與後天因素的成份,至於哪者成份較多,也會因人而異


2.     筆者相信,無論某人的同性性傾向有多少成份是具天生因素,及有多少成份是具後天因素,以及縱使這是在忠貞的同性性伴侶關係下同性性行為都是其中一種對身心靈不健康 (註一),及神不喜悅人去做的其中一種行為 (註二) (註三)


       (註一)(1) 同性性行為可容易常帶來自己對同性的身體或及其他方面有不健康的比較,不宜鼓勵。(2)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林前10:23)(3) 同性深交,何其美;同性性交,反無益。(4) 沒有與人作過同性性行為絕不會是人生憾事,正如沒有與人作過異性性行為也絕不會是人生憾事。 (5) 某些男男同性性交行為其實是高危的(例如肛交),其高危性不該被隱瞞、淡化、美化,及不該被歪曲地說為是一般異性戀者在對等關係下[也喜歡的一種性行為。


     (註二) :直接經文參考:羅 1:26-27;林前6:9-10;提前 1:9-10 18:2220:13 輔佐經文參考:19:4-5;創2:24-2519:1-13


      (註三) :一些可回應「同志釋經」問題的文章 何善斌,「同志釋經」似是而非之處http://www.truth-light.org.hk/article/title/n806王芃,〈提摩太前書二章九至十五節的詮釋與書信的釋經原則http://www.wellsofgrace.com/resources/hot/mengtou/mengtou18-f.htm王道仁,從哥林多前書看婦女蒙頭與講道http://www.wellsofgrace.com/resources/hot/mengtou/mengtou6-f.htm  


3.     筆者相信,無論某人的同性性傾向有多少成份具天生因素,及有多少成份具天因素,都不等如是那人就絕不可以喜樂地不作同性性行為,或絕不可以喜樂地不繼續作同性性行為。就如,就算一個人乃完全天生地「本性」剛烈/柔弱,這也不等如是那人就終其一生都不能喜樂地不以「本性」剛烈/柔弱的方法處事、處人、自處,除非他被一直灌輸不正確的觀念,以為人的任何「本性」都是不能、不需及不宜改變。


4.     筆者完全相信主耶穌願意我們各人都靠著祂去離開任何對身心靈不健康的行為 (包括同性性行為),及完全相信祂確能使人從「不可以不繼續作這些行為」轉到「可以喜樂地不繼續作這些行為」。參考:約15:1-7;林前6:11;及不少前XX行為者 (包括前同性戀行為者) 的真實見證。


5.     對於有人選擇 (1) 要向世人傳講或灌輸同性性行為乃神喜悅某些人去按其「本性」作的行為(2) 要向世人傳講或灌輸雙性性行為也是神喜悅某些人去按其「本性」作的行為;以及 (3) 要向世人否定、抹黑或隱瞞確有喜樂前同性戀者、前雙性戀者的真實存在,筆者只能由衷與善意勸導「當心主怎看」。

但以理 / 2012-06-20 19:14:02.0

回「順者昌、逆者亡」

22622 這樣說:

『有牧者以「世界潮流」為傳福音的基礎,我很傷心。
這不是單一事例:不只黃國堯牧師,胡志偉牧師、協進會新近的文章也都有類似勸勉要看教外人想法的話。』

22622對胡志偉牧師的批評,實應提出實際例子,不應模糊過關。,

佚名Anonymous / 2012-06-20 01:42:59.0

「世界潮流浩浩蕩蕩• • •」

黃國堯牧師是對的(大意):這世界的潮流,正逐漸與基督教固有信仰漸行愈遠;基督教要生存,只能擁抱普世價值。

歐、美等常被教外人批評為基督教國家;並把很多不得民心的措舉、歸究基督教信仰。但他們其實有自稱是基督徒的美國總統贊成同性婚姻,也有英國國教按立有同性性伴侶的主教;他們誠然擁抱普世價值,他們的世俗化人盡皆知。但歐洲的教會興旺嗎?雖然仍然存活,但大都人丁單薄,有些甚至要依賴政府接濟。據聞,美國教會的聚會人數、不計新移民,也愈來愈低;所謂愈來愈寬容、就愈來愈像他們歐洲的同仁。

在香港,就我所見,情況也不遑多讓。像林以諾牧師那段陳年講道,無論如何,現在是沒有人膽敢再講的了;即使是私人聚會、即使是非常敬虔的基督徒,甚或是林牧師自己。更令黃牧師驚喜的,恐怕就是,持這種「寬容」態度的人,以青年人居多。

「世界是你們的,• • • 但歸根結底是你們的。」

佚名Anonymous / 2012-06-19 01:45:35.0

「順者昌、逆者亡」

有牧者以「世界潮流」為傳福音的基礎,我很傷心。

這不是單一事例:不只黃國堯牧師,胡志偉牧師、協進會新近的文章也都有類似勸勉要看教外人想法的話。

「順者昌、逆者亡」!

要效法這個世界;順者昌、逆者亡!!!

佚名Anonymous / 2012-06-19 01:36:10.0

林以諾牧師

林以諾牧師最近給男男同性運動「圍剿」、然後道歉的事,給了我兩個體會。首先,正如黃國堯牧師所言,林牧師起碼與一、兩個同性運動人士有工作上的合作;並不如某填詞人所指,他不想基督徒與男男同性運動人士在工作上合作。黃牧師固然沒有為林牧師澄清,更重要的是,男男同性運動人士並不因林牧師過去「不太教條」、「願意接觸」的表現,而對他有所保留;不中聽的言論,一律不放過。似乎他們只容許一種立埸,所以不要以為「妥協」、「各不相干」的態度,可以解決問題;其實,即使在自己的地方、也不可以講。講了,萬一給其他人聽到、引起第二種思考角度;怎辦?

第二個體會,林牧師那段講道、經多份報章轉載,有緣拜讀。在下見識淺薄,實在看不出當中有甚麼錯謬;其他人可以不同意內裏的價值判斷,但道理,邏輯上找不到破碇;難道世上不可以有第二種價值取向?再看看那些「圍剿」的言論,竟然也沒有在道理上反駁;印象最深刻的,反而是某男歌星說,這些言論在某國是要坐牢的。是不是恐嚇,不是重點;重點是支持者理據之貧乏,叫人嘆息。即使是黃牧師這篇文章,勸勉人「重思聖經反(男男同性性行為)經文的內容」,也似乎忘了交待怎樣重思。不過,根據過往的經驗,所謂重思,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裝作看不到;黃牧師引使徒保羅不許婦女作領導(或講道),恐怕便是這個意思。不過,婦女不作領導,聖經明明有例外;不知男男之間的性行為,有沒有相似的情況?再況且,聖經明說,誰願為首的,當作僕人;「領導」、「僕人」原本就語帶相關,順服在聖經中也是美德;但當今世代,如果有人認為婦女不宜太順服,我絕對支持,弟兄們其實也應學習順服的功課;又,不知男男之間的性行為有沒有相似的點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