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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講場文章(至2017年2月14日)

「反性傾向歧視立法」集會後的教會生態

  由數間大型堂會主催推動的「愛家共融祈禱音樂會」,已於一月十三日舉行;據報有五萬多信徒與市民集會,從出席人數看,這也算是本港最多信徒參與的社會行動,向政府表達有關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訴求。

  筆者不想在這裡糾纏於討論是次行動的合理性,只想從更廣闊角度思考這些社會行動將會對整體基督教教會帶來哪些深遠影響。

權力遊戲

  梁特首於一月十六日發表首份《施政報告》,提及「立法會去年十一月曾討論需否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社會上對此課題有強烈的不同看法。有人從平權的角度看待議題,但也有人擔心展開相關諮詢已可能對家庭、宗教及教育造成衝擊。政府明白這是一個極富爭議性的課題,必須審慎處理。我們會繼續廣泛聽取不同的意見。政府目前並無任何諮詢計劃。」

  為何主辦團體由原本一月六日集會要延期一週才舉行?倘若要影響《施政報告》,應是愈早舉行愈好。這當中出現的變化,網上有不同版本的傳言。倘若現時進行性傾向歧視立法諮詢,我們這樣表達反對意見是合情合理;但現時《施政報告》尚未出台,我們就大喊叫「停」,我們就應理解教外人士對我們的批評與觀感。

  有人認為,只要有政府的基督徒官員或議員,成功地向大牧放風,就能動員信徒護駕,於是一一三集會成功地成為「強烈的不同看法」,成了特首不作諮詢的下台階!陳景輝於《明報》寫了〈諮詢都不可以,香港政府是教會政府嗎?〉(二○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美國「宗教右派」的失敗經驗,我們應深以為鑑;為何我們自欺欺人地否認「宗教右派」,而表現卻兌現了權力的博弈論?美國保守福音派與共和黨的權力連結,已對整個美國教會帶來災難式後果;我們教會中人為何要借助權力,而後果是教會被「利用」動員來作本應由政府交待的事情。

  當教會被標籤為「建制派」或「反對派」,這對教會本質是壞事多於好事;教會沒有敵人,同志不應是,政府也不是;同樣教會一旦要透過權力交易來保障特權,後果也是受著不同政治勢力的愚弄!

尊重知識

  在是次集會前後的討論中,主辦團體等有責任澄清若干偏頗失實的言論,正確教導信徒我們不是處理教內的紀律或牧養,乃是討論公共政策的「反歧視」原則。在英國、法國、加拿大與美國等通過「性傾向歧視法例」的地區,教會人士仍有反對同性戀的言論自由空間。

  羅秉祥教授寫的〈教會應雍容大度對待同性戀者公民權〉,情理兼備,平衡得體,是值得教會中人再讀,消化並反思。另一位法律學者戴耀廷教授,早於二○○五年寫了〈香港教會面對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策略〉,不幸言中了:「但依據我的評估,即使教會能成功地阻止立法,我認為教會將要付出沉重的代價。教會的公眾形象將會受損。教會在內部及與外間團體的和諧關係也會因而被破壞。長遠而言,這可能會反過來使教會在參與有關性傾向的社會政策和立法,甚至其他涉及道德的社會議題的公眾討論,處於弱勢。若教會真正的戰線是在文化上而非法律上的,那現在教會阻止立法的目標代價可能是太大了。」

  可惜是有大多教會領袖聽不入教內知識分子的忠言逆耳,繼續誇大其詞,並有熱心信徒不厭其煩地重覆又重覆相同「教條式教導」(參看陳韋迪、橄欖等文章或留言可見)。此類「不尊重知識」的技倆,只會幫倒忙,使教內知識份子不欲在此課題上有任何思考與討論。

  筆者憂慮是還有多少位有識之士願意不顧一切來表達異見。教會要學習聆聽不同意見,當我們不願清掃偏頗失實又反智的言論,我們就要承受在同志課題方面「熱心有餘、知識不足」的惡果。

失掉信徒

  不少研究指出年輕一代對平等公義人權等課題更為熱心,且對同志存有更大的寬容度。當教會連立法前的公共諮詢,都不可以;年輕一代對此存有反感。筆者已有數位青年信徒表達這方面困惑,一位這樣分享:「我提出不認同明光社的行徑,也會引來不少誤解。面對這樣的教會,我有點不知如何自處,也有感到灰心,請問我該如何是好?」另一位這樣表達:「我最近看了很多同志平權的爭議,令我對香港的教會和信仰有一些疑問和反思。看了正反兩面的爭論,作為一個小信徒,自己感到的是痛心。坦白說,我覺得這一次的行動無論結果如何,教會和基督教的形象都受到破壞了,已經成了最大的輸家。我並不贊成同性戀,但對於教會在這件事的態度和做法都不太贊成。基督徒作為要在社會上的鹽和光,為真理發聲是絕對無問題,但這件事上是否可以有更大的包容和尊重呢?」

  類似的言論,確實不少,教會中人不能漠視;倘若我們成功地否定了「性傾向歧視立法」,卻很大可能失掉了年輕一代,他/她們認為教會是自義、偽善、論斷與反智的。當教會照樣我行我素,就帶來更多有識信徒不容於教會而出走,留下是聽話而沉默的一群。

結語

  筆者明白同志群體爭權不會見好就收,是寸土必爭的;筆者也明白有人憂慮稍作讓步,就會如北美一樣兵敗如山倒。倘若我們相信每位是按神形像而受造,若干良知與辨識也在未信人身上,問題是我們能否以情理說服公眾,或只成為政治角力的「工具」?我們選取性道德,而失掉了仁愛、公義與民主等?我的看法或許會錯,請以文明理性對待我,勿用權力來打壓我!

(轉載自香港教會網站。作者為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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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回應41則


橄欖 / 2013-01-31 05:25:45.0

分享點滴 (傳媒篇、生理篇、家校篇、職場篇、非信徒知情人士篇、釋經篇、愛心篇)


1. 分享點滴 (傳媒篇)



〈傳媒給反對「性傾向歧視法」的聲音有欠報導或扭曲抹黑的一些例子〉http://medisodo-unfairworks.blogspot.hk ( 備註:究竟於這些給反對聲音長期封殺或抹黑扭曲(長期謊言)的背後,誰可能會是那暗中的掌權者,以弗所書二章二節的說話,是我們有需當心的。)



 


2. 分享點滴 (生理篇)



就有些論者說「當我們否定這個族群最基本的一些生理需要時,其實就等同把這個族群吃飯、睡覺等等的需要都一概否定」,筆者想有以下的分享:(1) 性的需要其實並不是不可被轉化昇華的需要,事實上,社會裡有不少單身一族的人士,他/她們亦沒有性的伴侶;(2) 「同性性行為」(指同性之間的赤身相親或私處相親)本身其實並非一種有利身心健康的行為,參下面第3.點分享點滴的文章。


 



3. 分享點滴 (家校篇)



〈揭示《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將會帶來的「學校教育衝擊」「家校矛盾」http://sodoissue-article-01.blogspot.hk/


 



4. 分享點滴 (職場篇)



〈關注SODO立法可帶來的「同性戀洗腦教育」與「家校矛盾」及對職場和家傭續聘方面的困擾〉http://sodoissue-article-02.blogspot.hk/


 



5. 分享點滴 (非信徒知情人士篇)



筆者留意到,多年來,儘管是在政府的決策層及其智囊成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當中其實亦不乏對SODO立法持反對或保留意見的知情人士(意即對這立法可具有哪些重大副作用,有所知情的人士),因而政府才多年來都沒有輕率地給予SODO立法,並以教育方法來代替之;而他們當中是有法律界人士、醫療界人士、教育界人士等等,及本身是為父為母的,與及/她們多數都並不是基督徒 (基督徒於香港的社會及議會只佔少數),因此,筆者認為某些主流傳媒把反對SODO立法的聲音邊緣化地說成為或打造成為只是部分基督徒的聲音,並不持平與公允,及具誤導性。我們一方面不應被誤導,另方面有需突破某些主流傳媒的扭曲與封殺,讓更多市民對此立法的一些重大副作用可預先得到知情。


 



6. 分享點滴 (釋經篇)


筆者留意到有一現象,就是,有本地釋經學者已拆解「同志釋經」的錯謬多年 [註一],但本地「同志釋經論者」則一方面沒有作出相應的學術回應,另方面卻繼續在某間神學院講授具錯謬的「同志釋經」。筆者認為這做法並不妥及不該。 [註一] 參例如:


(1) 何善斌:〈一看直截了當,細看大而無當的同志釋經〉。洪子雲、關啟文主編,《重尋真性性解放洪流中基督徒的堅持與回應》。香港︰學生福音團契,2003,頁224-253


(2) 鮑維均:《同志釋經解讀》- [MP3] (香港 : 環球聖經公會, 2007); ]



筆者亦留意到有一現象,就是,有「同志釋經論者」似乎對於下面一個有不少信徒也知道的釋經或道理,都未有掌握,卻向傳媒和公眾論說舊約聖經有關於「治死」的經文,不明白舊約聖經中講及要給治死的罪,已有耶穌基督為我們擔當罪罰、為我們代死,因而我們不再需要因這些而在世上被治死(不過留意,主耶穌一直所傳的並不是「廉價的福音」,而是要走窄路、入窄門之「悔改赦罪的福音」,「信主」的意思並不是指只相信祂的救恩和應許,亦是指且相信祂的警告,否則這也難以可說是在全然相信主。)


 



7. 分享點滴 (愛心篇)


s 〈我們是小眾中的小眾:請聽聽我們的心聲〉http://www.newcreationhk.org/


s 〈從同性戀毒梟到神僕,袁幼軒紐約分享見證〉


- 袁幼軒的見證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hEFqkMheiY

橄欖 / 2013-01-31 05:21:51.0

張達明的一段推介和提醒


港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張達明在某本書*的封底有以下一段推介和提醒 同性戀正常化及平權運動近年在本港發展迅速,究竟社會在肯定同性戀者的權益時,又會否矯枉過正,危害言論及宗教自由呢?本書透過實証,詳盡地分析「同運」在西方社會的發展策略及所造成的後果,對我們極具參考價值。我們亦須謹記作者一再強調的原則,就是要對同性戀者保持尊重,富同情心及有所體諒。 

* 阿蘭西爾斯 [ Alan Sears]、克雷格奧斯頓合著:移風易俗的同性戀運動 : 當前宗教及言論自由所面對的最大挑戰》。陳恩明譯(香港:宣道出版社,2009)。

橄欖 / 2013-01-26 13:35:37.0

主流傳媒有欠報導的「愛家共融祈禱音樂會」場刊內容


主流傳媒有欠報導的「愛家共融祈禱音樂會」場刊內容 (見http://www.yanfook.org.hk/filedata/tbl_cms_doc/doc/127_1.pdf ):


一. 引言


二. 理論篇


1.       性傾向歧視條例與言論自由  (子凱,法律界人士)


2.       從法律觀點回應《我看同志平權議案》一文  (立言,執業律師)


3.       逆向歧視的概念是子虛烏有嗎?   (關啟文)


三. 牧養篇


1.       同性戀神學信仰問答 (何善斌)


2.       如何關懷同性戀者?  (香港性文化學會)


3.       教會應如何回應同性戀議題?  (劉志雄)


4.       誰來保障我尋求改變的權利?  (後同性戀人士)

橄欖 / 2013-01-26 13:29:07.0

兩則疑問


兩則疑問:


1.      就作者胡牧師在文中說「為何主辦團體由原本一月六日集會要延期一週才舉行?」,筆者不知胡牧師從哪處得到這個傳聞,及有否曾向主辦團體核實。就筆者所知,素來善於安排公眾集會的職工盟其實很早便已向警方申請了於2013 1 6 日這個日子的下午3:30-4:00時段,在政總前面舉行公眾集會,爭取標準工時、男士侍產假及17 天公眾假,也參www.police.gov.hk/info/doc/nono/WCHRN12061233C.pdf


2.       就作者胡牧師在文中說「當教會連立法前的公共諮詢,都不可以;年輕一代對此存有反感」,筆者不知胡牧師從哪處有見過主辦團體反對具備公允性問題的諮詢。 事實上,在這音樂會的廣告和新聞通告裡,「諮詢」兩個字根本從來沒有出現,關啟文教授在先前便曾寫過一篇網誌文章〈誰在封殺誰〉http://kwankaiman.blogspot.hk/2013/01/blog-post.html,筆者希望胡牧師也一看。 [ 此外,不少傳媒人在SODO這議題上,所給予反對者作出的長期言論扭曲與封殺,其實是一種有需關注的不義,筆者希望胡牧師亦留意和關注有這種不義的長期存在及其可怕性,且甚至敢於對這些不義有所指摘。  傳媒抹黑扭曲及封殺反對人士聲音,而網民繼以臉書大量廣散抹黑報導的另一例子,可見於關啟文:〈是誰把同性戀「等同」肛交?〉http://www.truth-light.org.hk/article/title/n4028 ]

橄欖 / 2013-01-26 12:49:51.0

一些澄清


就作者在文中曾有提及筆者,及指稱筆者寫的是「教條式教導」、「不尊重知識」、「幫倒忙」,筆者既感奇怪,亦對作者只是簡單地如此寫下三句指稱的說話,卻沒作具體內容的說明,其有欠公允性,及其有的扭曲和抹黑性,均表示嚴肅關注。作者或讀者都可不妨再次參閱筆者在帖文引用的那篇〈關注SODO立法可帶來的「同性戀洗腦教育」及對職場和家傭續聘方面的困擾〉文章,見http://sodoissue-article-07.blogspot.hk/,並留意


1. 該文章雖然反對SODO立法,但卻不反對具有「公允性問題」的諮詢;


2. 該文章沒有談及過任何宗教信仰、教條、或道德論點,但談及到同性性行為其實並非有利於身心健康的行為。  [ 倘若作者胡牧師認為這是「不尊重知識」的話,則筆者盼望胡牧師不吝於作負責任的批評,就該文章於這方面所寫的內容,予以回應,好給讀者也明白到胡牧師為何認為這是「不尊重知識」,以及且了解胡牧師會否傾向認為SODO立法之後,有同性性傾向或雙性性傾向的學生或老師也該如此地投訴作這樣善勸的老師「不尊重知識」及使其「感到受冒犯」?又或,且了解胡牧師會否認為其子女的學校老師、主日學老師、或團契導師,也該向其子女否定「同性性行為其實也非有利身心健康的行為」這一點? ]


3. 該文章談及到SODO立法可帶來對職場的困擾,這並非子烏虛有,而是筆者一方面曾聽過熟識於歧視法例與及平等機會委員會運作之法律界人士在一個研究和討論會裡的剖析,及另方面也曾分別聽過有作為主管的及有非作為主管的在職人士(包括非基督徒人士)談及過確實是可會有這方面的困擾,而他們都是對本地的「職場政治」有所經歷和體會的人。


4. 該文章談及到SODO立法可帶來對家傭續騁方面的困擾,這亦非子烏虛有,事實上,涂謹申議員在2012-11-07立法會討論SODO課題時也有提及過類似的情況參立法會網頁2012-11-07 會議紀錄),不過,給予報導涂謹申議員這則發言的傳媒卻不多。

陳韋廸 / 2013-01-22 16:07:27.0

回虞小姐: 誰說用筆名不用為自己言論負責? (無內文)

回虞小姐: 誰說用筆名不用為自己言論負責? (無內文)

虞瑋倩 / 2013-01-22 14:14:08.0

陳韋廸 {會員編號: 27269} : 人人都有「權」不對自己的任何言論負責?


人人都有「權」用筆名,我只是指出,好似那個不肯出真名的,他不用對自己的任何言論負責,所以你是說人有權不對自己的任何言論負責

陳韋廸 / 2013-01-22 11:08:59.0

回覆胡志偉先生: 讚同你的才是教會的知識份子,否則都可能是教條主義者? (文字修正)

回應胡志偉先生: 讚同你的才是教會的知識份子,否則都可能是教條主義者?

胡志偉先生會否忽略基督教界裏除了有對教牧言聽計從者,其實也有熱心和學識的信徒是經過深思熟慮才發出聽來是「重覆的教導」的「可能性」。

我有兩點不同意胡先生,懇請見諒:
1. 我個人認為在未有真憑實據下,就傾向以「陰謀論」來揣測113和平集會為何延期一週,是不太負責任的說法。當我得知要延期時,我只想到是否預備時間緊迫/檔期相撞而已。 若以標題「權力遊戲」和宗教右派及建制來小結113集會,其實你是否已對集會已有先入為主的立場?

我是一介草民和信徒。 我叫人去113集會都是: 如果時間許可(即時間不許莫勉強),你又明白(即不明白也可免/明白又不讚同也可免),(或太多資料消化不了也可免) 和反對為性傾向歧視立法。 去和不去都不用互相標籤及作錯誤的二分法,這才是「多元」和「包容」,這才是在仍有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的我們可自行決定的事。 當然人可選擇自己對事情的解讀,對集會如是,對逆向歧視事件如是。 究竟113集會是和平表達訴求,還是權力鬥爭? 最終這答案對性傾向歧視立法和同性婚姻合法化等討論沒有關係,甚或沒有任何幫助。

至於異見者是否宗教右派 (即在美國能左右總統大選的基督徒教會勢力)? 答這問題前,不如認清香港的政治現實吧。 我們可如美國人真接選出總統般真接選出特首嗎? 我們能取消所有功能組別? 若不,以宗教右派來形容香港基督教 (只佔5%的人口(還包括其他異端了)) 能左右大選/政局? 未免是自欺欺人/廣告標籤。 其實如果2017能直選特首和2020取消所有功能組別,到時就能看見基督教會對全港的真正影響力了。 若那時全港都傾向性傾歧視立法和同性婚姻合法化,我也無所謂了,因為是市民自己揀的。 我極其量只是作(自封)先知的功能,在未發生前已對人作出提醒,聽不聽的責任不在於我; 但講的責任下我不能不講。

2. 另一個我不認同的是為何我不是教會的知識份子? 我那裏是教條式的教導? 難道聽從你的/支持同性戀不同程度的平權運動就是知識份子嗎? 反對的是反智、無知識嗎? 我一向在時代論壇的討論都是去宗教化,沒有提聖經這聖經那。 就算有,我都是以結語提醒大家以基督的身體互為肢體為重。 我不認為理性、公開地討論有什麼問題。 對同性戀的公民平權,要去到什麼程度,讚成反對也有一個光譜: 極度讚成; 較讚成; 讚成; 不讚成; 非常不讚成,箇中原因也各異,但請以理服人。

同時,我不認為教會要為每一政治議頭「強出頭」,因教會存在地上的目的有優次。 如果參加教會等如加入一個政黨,那我為何不乾脆參加政黨? 但今次同性戀運動最終可以移風易俗,徹底改變婚姻定義及影響下一代,同時又對不同教會可能做成逆向歧視,為何教會就不當機立斷清楚表態? 諮詢前後都要表態,為何不早點在輿論騎劫時就清楚表態? 有人斷言:「點解教會唔發動反釋法發聲/去幫劏房戶發聲,反而齊心打壓同志平權?」 如此錯誤二分法的人士,我能否說:「不如你上深圳/北京平反六四,才叫我不講道德議題吧?!」 我也沒無稽地說:「不去愛家集會就是不愛家了。」 那為何一定要跟你那一套才是社會關懷? 我不認為我網上不寫時事,不鬧時弊… 就不等於我不讀報章,不會上街,不理民間疾苦,兼且不能討論無政黨提及反面論據的道德議題! 其實有許多社會問題已到結構性的地步,不是一向基督教慣常基層服務可改變什麼,所以有此「膽色」、「口才」者不如直搗黃龍上京抗爭吧?!

當然討論中是歪理否,就讓讀者自行判斷。 但為免自說自話,或「被屈」被標籤無理反對諮詢,不如就來一個真正、全面、中肯的諮詢和研究。 我支持五年人口普查把同性戀這性傾及其需要納入問卷內,把所他們「無病呻吟」/「有病呻吟」下所受的歧視及其他被剝削的公民權查個水落石出。 總好只聽被騎劫的輿論,被精心篩選過的專訪,和個別有前設和偏見的團體自行做的調查為佳。

3. 我和胡先生論點完全一致的是「消費主義」主宰今天的教會。 如果聖經已不再是我們惟一的屬靈權威,那信徒自然忘了要身體力行地做好鄰舍。 同樣地,如果忘了把福音傳給窮人並實際施以援手; 如果事工只淪為projects; 如果教會中產化下只單顧自己的事; 如果只重學歷知識,而輕忽屬靈的謙遜順服、靈裏的禱告守望等候合一; 如果功利主義/公司的行政管理方式完全主導領導層,而輕忽了信心、同心禱告等候、真理的栽培、對時下現實的反省… 難怪教會那麼沒能力。

我也同意胡先生看重年輕的下一輩。 年輕人是社會的未來,也是教會的未來! 他們人有激情、敢嘗試、敢挑戰傳統,正正是兵家必爭之地! (我也真希望不會仍有牧者/團契導師/父母不許年青人提問,又不和他們平等互重地對話) 我和青年人討論天南地北時,都不會不許問,也不會硬要聽我的,更不會蠢到用家長式懲罰或終結對話。 其實有許多年輕人對政治很敏感,對時代有反省,就性傾向及同性戀等議題有異議的,不下於成年人。

但今天基督教千瘡百孔非一日之寒,也非一個因由: 外有同性戀運動、宗教大合一運動、政治社會各走極端; 內有東方閃電等異端的侵擾、對罪的隻眼開隻眼閉、講台不能回應現實的種種、弟兄姐妹不再彼此相愛…

互勉: 我不求基督站在我這邊,我只求我站在基督那邊。 讀聖經也是如此,不是「執藥」般執自己鐘意的經文,不是我怎樣看聖經,乃是聖經怎樣看我。 一邊廂要以真理牧養會眾; 另一邊廂要去除宗教角度,單以情理說服社會大眾,又如胡先生提醒這過程絶不能淪為政治角力的「工具」,或不被建制派或其他政客「抽水」,是這個時代對教牧和信徒的挑戰。 我期望討論中沒有權力、抹黑、標籤、謾罵、上綱上線,有的… 只是以文明理性說服我。

陳韋廸 / 2013-01-22 11:07:41.0

請虞小姐不要 "歧視" 用筆名人士的權利 (無內文)

請虞小姐不要 "歧視" 用筆名人士的權利 (無內文)

佚名Anonymous / 2013-01-22 01:47:08.0

虞小姐:

咪玩啦!

妳部人肉錄音機,淨係對住我,回帶再播、回帶再播都幾云啦。而家先話唔識我?

不過,如果妳亦想討論下不具名的好處、同壞處,我都可以奉陪。

講埋反歧視先啦,重有咁多點未講。讀者似乎有興趣啲

虞瑋倩 / 2013-01-21 17:54:15.0

回陳韋廸 {會員編號: 27269}


(1) 我從沒有要異見者 "報應你們死十世" / 血債血償。我只是強調,幾句對你們言語的侮辱,你們就典晒地,要生要死,你們很可笑。同性戀者要的是平權,不是報復


(2)  別人用筆名討論與否是他/她的權利,但我身分已公開,你叫我用筆名也沒用


(3)     他們用筆名討論,給他們不需付上言論責任與後果的漏洞,但我有名有姓,是需要負責的。我有權不跟這些不需付上言論責任網上遊魂盲毛討論。除非雙方言論責任與後果對等,否則過主

陳韋廸 / 2013-01-21 08:18:47.0

回虞小姐: 請以理性平心靜氣地討論

別人用筆名討論上載與否是他/她的權利,不是對等不對等的問題。 相反,你也可用筆名。

如果你仍抱要異見者 "報應你們死十世" / 血債血償的態度,對議題沒幫助,也不能真正共融、多元、包容。

虞瑋倩 / 2013-01-21 00:59:42.0

佚名Anonymous {會員編號: 22622} : 條件

要我繼續和你討論,請你別躲在暗處, 用真名示人。
否則這是不對等的。

佚名Anonymous / 2013-01-20 23:44:54.0

虞小姐:

這就算是妳答應了,就在這條胡牧師的文章論線繼續我們未完的「討論」吧。

請妳把妳之前引用的那兩個調查裏,指有「歧視」的地方指出來。

虞瑋倩 / 2013-01-20 23:28:27.0

回天行 {會員編號: 18506} 耶穌說: 你要人怎樣對你們, 你也要怎樣對人。

你們給一些言語侮辱下, 給人找錯事/醜事來窮追猛打就要生要死

請問, 同性戀者日夕在工作場所、家庭、社會遭遇侮辱、不公平對待要啞忍, 然後電視醜化他們, 他們受多大的屈辱和傷害?

你們受的, 都不算報應, 是報應你們死十世啦。

虞瑋倩 / 2013-01-20 23:25:44.0

佚名Anonymous {會員編號: 22622} - 笑左

“可能由於有太多「戰缐」,她思緒混亂、經常把不相干的理由、沒有證據的武斷、不知那裏來的個人意見,自己的、或抄自別處的,一堆二堆、不知如何的,就擲出來”
這些空洞描述, 可能更顯得是你思緒混亂
具體點說我那些理由不相干、那些武斷沒有證據、那些是個人意見、抄自別處?
說不出,閣下也只是盲辯, 你沒資格做我對手。 XDDD

虞瑋倩 / 2013-01-20 23:22:15.0

遠山: 道理講不過人就認輸, 別拗橫折曲

我沒說不認同=歧視
但沒理由、毫無道理的不認同,或者偏見, 然後基於這偏見侵犯人家公民、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權,就構成歧視。
基督徒=虛偽
我都曾在教會圈子內, 耳聞目睹就是你們的虛偽
說不歧視,但到實際問題, 你們都口啞啞!

天行 / 2013-01-20 23:03:58.0

加多句


Young people do the impossible before they find out it’s impossible  --  that’s why God uses them so often.

天行 / 2013-01-20 22:57:01.0

可能就要靠無身份、無地位的天國小子/女了!


是你嗎?


 


 

天行 / 2013-01-20 22:49:21.0

我的天馬行空


其實要脅侮辱對手”,“棒打出頭鳥”,找出不聽話的名人的錯事/醜事來窮追猛打…都是相類似的手法。


 


難怪有基恩牧者會說,“順我者…,逆我者…”。


 


教會知道怎樣應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