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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講場文章(至2017年2月14日)

對《妥拉──神與祂子民婚姻的盟約》的回應(上)

近「華人信徒守望」這機構在國內和香港所作的事工和教導,帶給傳統教會和個別信徒很大的衝擊,甚至導致某些國內教會出現分裂的現象,牧者手足無措,不知道怎樣回應。華人信徒守望的發起人是簡嘉雯,《創世非常談》曾經訪問過簡嘉雯有關這機構成立的目的(http://www.theark.cc/mymovie_detail.php?id=7058)。這原本是一個推動華人關心以色列的機構,這機構出版了好幾本書,但令人感到不安的是這機構在二○一一年所出版的《妥拉──神與祂子民婚姻的盟約》(以下簡稱《婚姻的盟約》),書中教導基督徒要守律法,尤其是猶太人的節期和飲食方面的律法(例如基督徒不能吃豬肉等)。最令人不安的,就是這書認為不守節日和不守律法的信徒,就不是基督的新婦,他們有獸的印記。如果按這準則來擬定誰屬於基督、誰屬獸和魔鬼,恐怕大部份香港和國內的信徒都不屬於基督,並有獸的印記。《婚姻的盟約》多次引述聖經原文來支持其論點,一些國內有經驗的牧者雖然知道這樣的教導有問題,但由於沒有原文的訓練和對猶太教經典未有足夠的認識,以致無法反駁他們的教導,在某些國內的教會中,造成教會傳道人之間有很大的矛盾,以及教會分裂的情況。在今年年中,這機構在香港安排了一個一連數天的營會,有數百個從國內來的弟兄姊妹參加。可見這機構對國內的弟兄姊妹影響不少。最近從一些參加過這機構的公開聚會的信徒聽說,這機構當中有人說耶穌大約將會在未來兩年回來,大災難將會很快出現,因此基督徒現在就要預備找一個偏僻及安全的地方逃難,雖然我們沒有充份證據證明這說法來自這機構,但這種說法也吻合《婚姻的盟約》中對耶穌再回來的日子的推測。因此筆者感到有需要對此書作出回應,讓信徒認識這機構的一些非傳統的教導。

簡介部份

  《婚姻的盟約》一書是由靜水和簡嘉雯合著,並由華人信徒守望這機構所出版。根據這機構的網頁(www.chineseonwatch.org)所示,此機構的目的,是要「推動香港基督徒關愛以色列及阿拉伯世界,並為他們禱告。」他們非常關注現在以色列的政治局勢,因為他們並不接受教會已經取代了以色列的看法,並認為神在末世要實現祂對以色列的計劃和曾經承諾的應許。這個網站列出並解釋他們所相信的十個末世聖經預言,包括猶太人返回以色列後,基督將會再來(耶廿三3-6);與此同時,以色列將會經歷大復興(路廿一29-31),然後福音就會傳遍天下。這網頁也提到將來會出現一位世界的領袖(獸=敵基督),他甚至會「把微芯片輸入人的皮膚裡」,以作為獸的印記。此外,《婚姻的盟約》提到在末日的七年災難中,敵基督將會在聖殿中出現,以及以色列民會在大災難中蒙拯救,並進入千禧年的國度裡(頁44,60)。縱然簡嘉雯反對時代主義一般所持守的災前被提立場(頁43),但以上所提到的觀念,確實是時代主義的特色。雖然很多基督教神學家和宗派並不接受時代主義的觀念和字面釋經法,但筆者仍尊重時代主義的立場,因為時代主義仍屬於正統信仰範圍之內,而不少香港和國內的教會,確實持守時代主義的神學立場。

  除了以時代主義為神學基礎之外,這機構在某程度上也受到彌賽亞猶太教的影響。這見於《婚姻的盟約》的作者簡介裡,靜水曾經多次與彌賽亞猶太信徒一起研讀聖經。彌賽亞猶太教源於上世紀六十年代,是一個由福音派和猶太教混合的信仰。不少福音派學者都接受彌賽亞猶太信徒為主內的弟兄姐妹,這可以見於今年由Zondervan 所出版的Introduction to Messianic Judaism: Its Ecclesial Context and Biblical Foundations一書,書中的文章是由著名的福音派和彌賽亞猶太教學者撰寫的。彌賽亞猶太教相信舊約和新約聖經的權威,並承認耶穌為基督,而人要透過信耶穌才能得救,因此主流的基督教一般都接受彌賽亞猶太教。彌賽亞猶太教信徒會守律法,繼續守猶太人的節日(包括安息日)和禮儀,但只是作為一種習俗而已,不是作為得救的條件。彌賽亞猶太教對守律法的堅持有不同的看法,有些會持守猶太飲食教規,但另一些卻並不那麼重視這些教規,很多只避免吃豬肉和貝殼類的食物而已。他們經常指出新約經文顯示早期的猶太人基督徒繼續守律法(例徒廿一20-24),並辯稱保羅信主之後還繼續守律法,因此新約沒有要求猶太人完全棄絕律法。

  靜水和簡嘉雯所著的《婚姻的盟約》是有以上所述的時代主義和彌賽亞猶太教背景的,但《婚姻的盟約》一書所主張的,卻超越了這兩個背景的信念,包括確定耶穌回來的日子為吹角節,並堅持所有外邦信徒都要守猶太節日和不能吃不潔淨的食物,又主張一些偏離傳統信仰的觀念,包括把耶穌簡化為妥拉,著重守某些律法多於著重神的恩典和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

  《婚姻的盟約》的主要目的,是要糾正基督教認為基督徒不需要守舊約律法的傳統看法。這書有三個部份:第一部份是序言;第二部份(「妥拉﹝Torah﹞是神與祂子民婚姻的盟約」)是由簡嘉雯,華人信徒守望這機構的創辦人和顧問所撰寫的;第三部份(「妥拉的蘊育」)作者是靜水,一位在二○○一年於美國受洗加入教會的信徒。

  在第一部份,簡氏辯稱基督教一直「在西方的蘊育下研讀聖經」,「忘卻了聖經並非源於美國和歐洲的文獻」,而是「受著希伯來文化的薰陶」,因此傳統的基督教的「希伯來根源是枯萎的」,她認為從教父時代到現在美國的牧者,情況都是如此(頁7-8)。簡氏的說法令讀者以為現今基督教的聖經詮釋出現了嚴重問題,因此有待她作出糾正。然後,第二部份和第三部份,簡嘉雯和靜水就是要作出這樣的糾正。

耶穌在吹角節回來?

  第二部份一共有十三章。簡氏在第一章辯稱妥拉是神與祂子民婚姻的盟約,然後在第二章提到中文聖經並不忠於希伯來文,這不但使一般華人平信徒對傳統基督教信仰失去信心,更令他們質疑他們一般所使用的中文聖經(和合本)的可靠性。第三、第四章論到人所犯的罪(硬著頸子和論斷別人),這兩章似乎有些離題。第五章指出信徒遵守神的話,就會經歷豐盛的生命(頁28),這聲明表面上與傳統基督教信仰無異,但簡氏所指的神的話,其實就是妥拉/律法(頁28,32)。第六至七章論到新耶路撒冷和啟示錄所提及的福氣,行義(即遵守誡命)的信徒會被邀請到羔羊的宴席(頁39-40)。第八章反對教會將會在七年大災難之前被提,反而認為彌賽亞會在敵基督在聖殿出現之後的三年半後回來(頁52)。由於馬太福音廿四章29-31節提到耶穌回來的時候,要差祂的使者,用號筒的大聲,招聚祂的選民(頁53),因此耶穌必定在猶太曆七月初一的吹角節回來(頁55-59)。(利廿三24提到以色列人要在七月初一吹號,並要守為安息日)。簡氏指出,雖然耶穌提到「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惟獨父知道」(太廿四36),但她認為我們可以大概知道猶太人的七月初一是在哪幾天的(頁57)。

  在第九至十二章,簡氏的重點是要信徒守律法中的節日,包括安息日,他引述但以理書七章25節,指出敵基督(獸)「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頁60)。簡氏認為,吹角節是神約定的「時間與屬祂的人會晤」(頁69),因此不守節日的信徒,並沒有「警醒預備主的再來」(頁72)。簡氏在此也引述保羅提到耶穌回來的時候,也是「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林前十五52)(頁72-73)。對簡氏而言,這時候就是吹角節,因此我們必須守節日,方可作警醒的童女、神忠心的僕人。

  簡氏在第十一章解釋舊約的住棚節,並指出耶穌是更全備的帳幕,這說法與傳統信仰相符,但簡氏卻斷言住棚節是「羔羊迎娶新婦的日子」(頁77)。第十二章指出猶太人的七個節期如何預表耶穌的救贖,並教導信徒必須守這七個節日。第十三章嘗試證明獸的印記是沒有妥拉的(頁86),而有神印記的信徒必須守安息日、守節(妥拉的要求)。簡氏再度引述但以理七章25節有關獸「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頁96)。

評論部份

  以上是簡氏在《婚姻的盟約》所表達的觀點的撮要,筆者希望在此回應簡氏的神學觀點和論證方法。簡氏在第一部份指出基督教一直「在西方的蘊育下研讀聖經」,因此傳統的基督教的「希伯來根源是枯萎的」,她認為這情況從教父時代一直延續到現在美國的牧者(頁7-8)。筆者並不完全認同簡氏的看法,早於中世紀,原籍英格蘭的聖維克托的安德魯(Andrew of St. Victor;卒於一一七五年)已經努力學習希伯來文,並求教於猶太教的拉比,以學習和應用他們的他勒目式(Talmudic)釋經方法於自己的解經上。還有,在過去的幾十年,英語世界的聖經學者,從古代猶太文獻研究聖經的著作多不勝數。當中最具影響力的著作,可以說是桑德斯(E. P. Sanders)在一九七七年所著的Paul and Palestinian Judaism(《保羅與巴勒斯坦猶太教》),單單是回應這書所提出的問題的學術文章和專題著作,已是數以百計。另外,IVP 在二○○○年所出版的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Background,超過一千三百多頁,當中所討論的範圍包括信仰生活各方面,所涵蓋的猶太人文獻包括舊約次經、舊約偽經、死海古卷、《他爾根》、《米示拿》、《土西他》、《他勒目》、拿戈瑪第文獻等。這些都只是有關著作的一小部份而已。現代基督教聖經學者對第一世紀的猶太教和希伯來根源的研究,是非常深入,並已經對猶太教文獻作出了有系統的分類。還有,基督教學術界使用猶太教文獻解釋新約的方法,已經發展成為一門十分專門的學問,因為耶穌時代的猶太教是多元化的,分各門各派。還有,大部份的拉比文獻是主後幾百年才成書的,學術界在引述這些文獻來討論耶穌時代的情況時,有固定的方法和準則,但《婚姻的盟約》的兩位作者並沒有察覺到基督教學術界在這方面所作的研究,就作出如此的評論。

  簡氏在第二部份的第一章,辯稱妥拉是神與祂子民婚姻的盟約,雖然這是《婚姻的盟約》的核心論點和標題,但簡氏沒有引述任何經文來支持這論點,她在沒有提供經文證據之下,聲稱「七七收割節那天是神與以色列的訂婚紀念日,紀念創造天地的耶和華與以色列進入永恆的盟約」(頁10-11),「十誡是神賜給以色列婚姻的聘禮」(頁11),而在使徒行傳二章所記錄的五旬節,一百二十個門徒「接受了律法的聘書/婚約」(頁13),應驗了耶利米書卅一章31-34節有關神要與人恢復盟約。簡氏有必要提供經文證據來支持這些聲明。簡氏聲稱,那些遵守神的妥拉的人,才是基督的新婦(參頁14)。根據這標準和簡氏對妥拉的理解,大部份基督徒都不符合這資格。(待續)

(作者為中國宣道神學院新約與實用神學科講師)

編按:部份分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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