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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論壇

本報訊

政府修例容許變性人結婚
不影響傳統婚姻  維護家庭基金表認同

審法院去年五月裁定變性人W小姐爭取結婚權勝訴,享有結婚權利,並頒令政府於一年內修例。政府最近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擬透過修訂《婚姻條例》,容許完成變性手術的人士,按照身份證上之性別註冊結婚,但該修訂不會影響目前本港一男一女的婚姻基礎。維護家庭基金表示,當局交代了清晰的立場,對此表示歡迎及認同。

  維護家庭基金於一月八日發表新聞稿,認為當局提出修改《婚姻條例》的立法建議,目的只為落實終審法院於W小姐案件中的頒令,並非處理同性婚姻,亦確保不會影響目前本港一男一女的婚姻基礎。基金又認同是次修例的建議已足夠反映執行法院的頒令,讓已接受性別手術的人士可在本港註冊結婚。

  本身是變性人的跨性別資源中心主席Joanne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她對政府修例的做法的其中一部份表示歡迎,但亦希望政府能夠處理得更為廣泛──她認為政府須定立一個較整全的性別承認法,理由是有些問題在《婚姻條例》下難以處理,例如未做變性手術的變性人士如要結婚,可能會形成同性婚姻的情況等。

  Joanne指出,若本港定立了性別承認法,有意變性的人士,只要通過了專家小組認可其性別已改變便可變性,同時也確保其性別不會隨便再次改變,「本港有不少變性人基於身體狀況而不適宜做變性手術,但他們的外觀與生活均已轉變了性別,這些人目前若要結婚,就只能與相同性別的人結婚,反而形成了同性婚姻。」

  Joanne指有團體可能憂慮性別承認法會涉及同性婚姻,但她強調,性別承認法與同性婚姻絕對無關,期望有關團體能夠明白,「希望我們用多一點耐性去溝通,令多些人的基本權利得到保障。」

  另外,Joanne補充,現時還未清楚政府就研究性別承認法而成立的跨部門小組的組成和方向,她促請政府小心考慮其整全性以及不同持份者的參與。

  維護家庭基金於一月八日發出的新聞稿全文如下:

維護家庭基金認同政府修例之清晰立場
確保現時一男一女的婚姻基礎不受影響

  維護家庭基金就政府當局於一月七日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交代了清晰的政府立場表示歡迎及認同,指出當局所提出有關修改《婚姻條例》的立法建議只為在落實終審法院於W案中所下達的命令,而不是處理同性婚姻,亦確保不會影響現時香港一男一女的婚姻基礎。

  在一月七日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當局建議修改《婚姻條例》,訂明婚姻任何一方於其身份證明文件上顯示的性別,將會作為該人於婚姻登記時的性別的表面證據。維護家庭基金認同今次法例修改的建議已足夠反映執行法院的命令,讓已接受性別重整手術的變性人士可在香港進行婚姻登記。我們同時亦促請政府小心處理有關快將成立的跨部門小組諮詢工作,因為變性人士的婚姻,特別是已變性人士原有夫婦婚姻關係的安排及處理,始終涉及社會整體的婚姻制度,亦有機會觸及到同性婚姻的法律爭議,基金呼籲政府要在處理解決變性人士在所有法律範疇內所面對困難的同時,必須確保現時香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家庭制度不被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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