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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論壇

道在人間

莫以他者之惡,美化己之不義

信義宗神學院助理教授

來觀乎基督徒的關社文章,不是指摘政府,就是指摘某些議員,卻鮮有對自己爭取公義的手段是否侮辱別人,或所發的言詞是否惡毒,作反省檢視,更很少公允地提到與他立場不利的事實。這一邊廂,罵政府不應設圍欄,卻對早陣子起哄破壞公物的暴力緘默;那一邊廂,罵議員拉布搞事,卻不提政府漠視廢除功能組別的民意......

  這又如何呢?難道神只要求我們發聲,卻不看重我們怎樣發聲?上帝豈不更著重我們對不義的回應,是否符合祂的義?  

  你們聽見有話說︰耶穌與弱勢同行;只是福音書告訴我們,耶穌同時呼召弱勢 (如妓女)與強勢(如法利賽人)的人悔改,都跟隨祂而行,祂在前,我們在後。若拒絕福音的,即使是弱勢窮人,也會被定罪(例如窮鄉僻壤的拿撒勒鄉親)。在耶穌眼中,沒有受壓迫與壓迫者之分,只有自以為康健與肯認受罪惡壓制的兩者之分(可二17)。

  你們聽見有話說︰公民抗命是實踐社會公義的恰當行動,迫使政府採納(不單是聆聽)民意。只是主耶穌告訴我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迫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太五39-42) 

  你們聽見有話說︰基督徒佔中,是爭取我們應得的權利,令香港邁向民主,社會的小小犧牲並不是問題。只是聖經告訴我們︰「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愛是不加害與人的(Love can cause no harm to your neighbour),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 8,10) 

  又有話說︰佔中是和平、不反抗和預備付上違法代價的和平行動。只是聖經告訴我們︰「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林前十23-24)佔中的行動,是否真能造就整體社會短期和長期的益處? 這一對奕,有否顧及對沒有授權佔中行動的鄰舍所帶來的直接影響? 這不是婆媽小氣,而是聖經顧及他人的義。

  要回答以上的問題,就需要我們願意客觀估量,正視對這行動相關的事實,無論有利還是不利的事實,都須尊重,不要自欺;此外,尊重異見者,包括政府和政見不同的議員所提出的事實……這似乎是實踐社會公義的基督徒要持守的核心公義準則。 

  但願我們不會利用政府的不義,來稱自己的惡行為義!

  但願香港基督徒能跟隨耶穌而行,而不是擺耶穌上台,要求耶穌與我們同行!

「道在人間」的稿源來自「格思」(網址:www.iQuest.hk;電郵:editor@quest.org.hk )。「格思」是附屬Quest Institute 的一個網絡事工。Quest Institute 由一班基督徒創辦,追求信仰及公共價值的對話互動,為香港政府所認可之非牟利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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