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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回應《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
蔡志森:平機會粗暴地改變社會制度

《歧視條例檢討》進行公眾諮詢,截止日期為十月卅一日,明光社發起回應該諮詢的聯署(http://goo.gl/AU9i8f),截至十月廿一日上午,共有二百卅七個團體,超過十萬三千九百人參與。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平機會表面上藉是次諮詢,將現有的四條歧視條例合併為一,但合併的過程卻加插一些沒經過公眾討論,以及原本條例中所沒有的項目,例如「事實婚姻關係」和「前度事實關係」等,因此他抨擊平機會是次諮詢是粗暴地改變社會制度,而且不尊重市民大眾,是不負責任的態度,「平機會不能濫用平等的概念,將之強加在社會沒討論過而又影響深遠的事上。」

  蔡志森又指,在諮詢問題八中(更改「家庭崗位」為「家庭責任」),平機會將「家庭責任」的定義擴闊,把「事實婚姻關係」和「前度事實關係」也加入在家庭關係中,變相把照顧前妻、前夫、前同居伴侶、現任伴侶家人的責任也當為受法律保障的責任,「這是改變了我們對家人和家庭的定義,不應由平機會來決定。」

推七十七問題乃魚目混珠

  對於平機會於是次諮詢提出七十七條問題,蔡志森認為是魚目混珠之舉,「將新舊項目一籃子推出,有『搏大霧』之嫌,在大眾不留神之下通過。」他指出,如果要合併條例,應該先行處理可合併的現有條例,而新增的項目,應容後另外諮詢市民。

  對於今次諮詢並無法律效力,平機會亦只會將諮詢報告呈交政府作參考,蔡志森認為平機會的建議,對政府有一定影響力,所以他認為市民大眾應該表態,讓政府知道平機會背離民意,否則他憂慮政府不知道有那麼多市民反對,而採納了平機會的建議,「平機會有法定的影響力,而且她是執行的機構,政府理論上對她有一定信任,若政府見沒有太多人反對其建議,跟著去做也順理成章。」

  蔡志森透露,明光社考慮於諮詢期完結前設街站及登報聲明,向市民進行公眾教育,提出是次諮詢的問題所在,如事實婚姻、前度關係等對社會的影響,引起大眾關注。另外,他透露該社亦會與平機會主席周一嶽在諮詢期完結前會面,就諮詢溝通。他補充,該社原定於十月初設街站,但因佔領運動的爆發,當時的社會氣氛不適合而擱置,若十月底局勢稍為安定或緩和,才會擺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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