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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講場文章(至2017年2月14日)

一把雨傘,兩種見證

美國馬里蘭大學政治哲學博士

  金鐘、旺角、和銅鑼灣的佔領雖然已經暫時告一段落,然而,雨傘運動的後續效應,相信會在未來一段很長的時間慢慢浮現。雖然我們沒人能斷言香港未來的政治走向,但我們已不能回到從前香港的社會狀態,則殆無疑問。

  不論是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雙學的罷課到老師的義教,再到可說是由催淚彈直接逼出來的雨傘佔領運動,難得的是,泛基督教 (包括天主教和新教)都沒有缺席。甚至可以說,環顧香港各大宗教,就只有基督徒特別踴躍地以宗教名義參與其中。這或者不算是宗教比較,因為畢竟除了香港外,在世界其他地方,不少宗教亦有積極地參與當地的政治和社會事務。然而,在香港,相對其他宗教的信徒而言,基督徒似乎是更願意因為其宗教信仰而參與政治和社會事務。

  例如我們見到佔中的發起人和支持者有不少是信徒和教牧,在警方發放催淚彈和之後的各次清場行動,都有不少基督徒站在平民那一邊。在十月初,曾經有段時間形勢十分緊張,那時政府不僅沒有意願對話,甚至一度傳出政府要用橡膠子彈甚至真槍實彈清場。在那些日子,有教牧信徒願意效法外國的例子,站在警察和民眾中間,希望阻止暴力衝突發生(而根據外國的案例,如果衝突真的發生,這些中間人士會首當其衝受到夾擊,不少例子更是真的捨身成仁)。另外,有些鄰近佔領區的教會願意開放自己的堂會給市民休息和暫避;有些教牧組成關懷團體,希望在心靈上支援佔領者;更有些牧者和信徒願意和人民同行,既有留守佔領區,在佔領區舉行崇拜,甚至在清場前後自首或留下被捕。

  沒有人能否認,這次運動,當中確實有不少基督徒因為他們的信仰而行出來,值得叫人驕傲和鼓掌。當然,對他們來說,只是實踐聖經所教導的「行公義、好憐憫」傳統,並且知行合一地應用在這次運動,原沒有值得自誇的地方。只是當世道變得自私自利時,他們實踐信仰的見證教人份外動容。

  然而,同樣不能否認的是,不少基督徒(甚至可能是多數的基督徒)都弄不清佔領的意義,甚至弄錯很多基本政治知識。本來,社會有不同的聲音很正常(沒有才不正常),各人有不同政治立場亦沒有甚麼大不了。可是,如果有些教會打壓不同聲音,又或者有教牧以他們在教會內的權力來推行自己的政治立場,卻連一些基本信仰或政治常識都弄錯,卻是十分之要不得的行為。

  在這段佔領期間,其中最明顯的問題,首推有鄰近佔領區的教會不肯開放自己的地方讓民眾入內休息。本來,如果純粹是技術原因的話(例如時間上無法安排同工當值),是大家都能明白和諒解的。可是,如果理由竟然是「私人地方,洗手間不得外借」,甚至明言因為不同意對方的政見而拒絕對方入來休息,卻是嚴重的失德和失見證。首先,教會就算在法律上是私人地方,但在信仰上,絕對應該開放給任何願意前來的人。我們讀的經文,是說「叩門,就給你們開門」,而不是「叩門,就說私人地方不得外借」!事實上,有開放自己地方的教會也不是說只開放給支持佔領的人,而是任何人(不論支持或反對佔領)有需要便可以走進教會,而這才是教會應該持守的態度。那些因為政見或堅持教會是私人地方而拒人於千里之外的人,筆者實在不知他們如何理解馬太福音廿五章31-46節之類的經文,不知他們是否自甘為山羊。

  另一個問題是,有些教牧聲言,佔領區的信徒只知爭取公義,卻忘記了愛。就算我們撇開公義與愛之間的關係的問題(這可是一個很大的神學甚至哲學題目),這樣批評也是混淆視聽。首先,如果不是為了愛護香港,誰會稀罕和願意佔領那麼多天。難道那些教牧真的以為晚晚留守、餐風飲露是很舒服的事情麼?而且,只要那些批評的教牧願意多落區和佔領人士接觸,更應會發現,整個佔領區都充滿著愛與關懷。那些自發的各取所需,各盡其用,猶如烏托邦般的場景,卻在佔領區實實在在的出現。例如各佔領地區保持衛生清潔,公廁比平日更潔淨,而且不少熱心市民自發提供大量清潔物資。筆者有些政治哲學的朋友甚至笑言,在香港這個高度資本主義的城市裡,竟然出現了好像社會主義哲學家柯亨(G.A. Cohen,1941-2009)在他的書《社會主義,有何不可?》(Why Not Socialism?)中提到的社會主義理想場景。柯亨是以遠足行山來說明這理想;但他自己也承認,在現實社會裡很難做到,偏偏這次雨傘運動卻做到了。

  此外,相比起世界各地的示威暴力頻生,香港這次雨傘運動確是世界罕見,例如不放火不燒車呔,只唱歌及舉起雨傘。而除了紀律以外,訴求和理念亦甚為清晰,就是要爭取民主。去到這樣的情況,不止香港歷史,甚至世界的抗爭歷史,也是少有的。更重要的是,整個運動和世界任何抗爭相比,都是極度和平的。除了零星衝突外,使用暴力的,多為當權者一方。可以說,這次的佔領運動,必將留名世界抗爭運動史。批評佔領運動只顧公義不顧愛的教牧,似乎十分離地甚至昧於現實。

  最後一個問題,也可以說是關乎筆者本身專業的問題, 就是似乎有些教牧喜歡「講台變炮台」,要在講壇發表他們自己的政治偉論,卻連基本的政治知識也欠奉。這問題在討論民主時特別明顯。當然,欠缺政治知識或許不只是基督徒的問題,而是整個社會的問題,例如我們會見到,有不斷標榜自己是史丹福畢業的立法會議員,竟會聲稱不知道真普選的定義。其實,只會稍為讀過基本政治學或政治哲學的學生,都會大約知道民主的工具定義。就算沒讀過,在網上稍為搜尋一下亦可以找到。例如同樣是以史丹福大學為基地的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在民主的條目便有這樣的講法:

  "[T]he term “democracy” ...refers very generally to a method of group decision making characterized by a kind of equality among the participants at an essential stage of the collective decision making."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democracy/

  如果要再簡單一點,我們可以只說,民主是所有有關的民眾能自由和公平地參與關鍵的集體決策。這樣的標準可能不是涵蓋民主所有元素的定義,但卻是一個好的工具定義,可以用以判斷民主制度有甚麼技術空間,亦可判斷為甚麼有些制度 (例如有不是民選的機關篩選提名)肯定不是民主制度。

  如果我們嫌這些工具定義太抽象,亦可以花時間研究現實例子,由下以上的歸納和思考民主的意義和利弊。例如在今年十一月和十二月,美國、台灣和日本三個香港人頗為熟悉的地方都有舉行大選;可以借由比較各地的選舉情況和結果,反思民主制度的內容。例如台灣剛舉行的九合一大選,已令得台灣人開始反思是否應該把現時傾向總統制的政治制度,改為內閣制、或至少全面落實現時憲法比較接近的雙首長制(或半總統制)。
 
  誠然,這些制度有很多技術層面的考慮。例如台灣的爭議,涉及諸如閣揆任命權應在總統還是國會手上,又涉及是否應該如美國般行政立法徹底分家,以便權力制衡(美國國會議員不能出任政府官員);抑或應該如日本的內閣制般由國會最大黨組閣,以便政策能更易落實和更能反映民意(日本規定政府官員必須由國會議員出任,而且眾議院能隨時解散重選,以便反應最新民意)。當原則是主權在民,我們便可以考慮這些技術問題,察看當地社會最適宜實行哪種政治制度。

  筆者同意以上這些內容不太適合在崇拜講台上高談闊論(始終那是用來敬拜神的祭壇,不是教書或政治討論的講壇或論壇)。然而,亦正因如此,教牧更不應在崇拜時不斷滲入自己的個人政治見解,特別是當那些政治見解是建於無知和錯誤的政治知識時,更是萬萬不該。筆者曾聽聞有教牧說一些例如「民主不是萬靈丹」、「美國只得兩個政黨給人民,只能在兩個爛燈選一個,也不是真正的民主,或民主也不過如此」的話。這些荒謬言論,雖則不限於教會內部流傳,但教牧在崇拜談論這些,是特別不應該的(至於這些言論荒謬之處,筆者近日在《經濟日報》的專欄有論及,此處不謷)。

  一次雨傘運動,既有教牧信徒行公義好憐憫活出基督徒的樣式,亦有人自甘為山羊或曝露了錯誤的政治常識。當然,佔領過後,也要勿忘初衷;深耕細作,努力爭取民主。對那些基於錯誤知識而反對民主的人士,更要努力向他們解釋正確的道理。

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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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回應2則


周信 / 2014-12-25 17:23:44.0

是就說是

橄欖主內

不知你是弟兄還是姊妹,但肯定你一位值得交心的主內肢體。自佔中發生以來,每次看到你的回應,都能展現出在基督裡的成熟,以愛心說誠實話,耐心地以主內真誠的態度作勸勉。

感謝主!就是有佔中的發生,將人性的自義與自大的軟弱,在當中表露無遺。在神學院所學到的思想方法,就如一面照妖鏡般,照出多少人為要維護自身的政見,而表達出非常精彩的言語偽術:以偏概全,非黑即白,混沌論題,倒果為因,自圓其說,顛倒邏輯等等,其中很多竟出自有名的教牧和神學院老師,真是令人大開眼界。日後將這些文章整理,當會是學習思想方法的好教材。

論壇是開放的平台,任何人都可任意各舒己見,但良莠不齊。橄欖主內你的回應,成為了論壇的守望,幫助我們分辨。祝願你主恩滿溢,聖誕快樂!

橄欖 / 2014-12-18 09:02:03.0

一些讀後思考分享

就文章標題「一把雨傘,兩種見證」,及尾段總結的上半部寫「一次雨傘運動,既有教牧信徒行公義好憐憫活出基督徒的樣式,亦有人自甘為山羊或曝露了錯誤的政治常識」,筆者有一些讀後思考,分享如下:


(一) 在這次運動中,其實不是只有文中說及的兩種人或見證[即:(1)參與或支持或支援這次佔領運動的人;(2)因為對民主與真普選有錯誤常識,而不支持這次佔領運動的人],且有另一種人,這部分人對於民主與真普選都有正確認識,及也認同真普選可會比假普選好,但卻不贊同以長期佔領幹路的「方法」去爭取真普選,而這部分的人,其實比文中所說的兩種人為多,及這部分的信徒或教牧,也比文中所說的兩種信徒或教牧為多。


(二) 對於不支持或沒支持其他人以長期佔領幹路的「方法」去爭取真普選的信徒或教牧(備註:這裡強調的是「方法」方面,及尤指對於這個「方法」之難以有實效、未為大多數市民接受、時日愈久會愈失市民支持…等方面的考慮),我們其實會不宜就想為或論說為是違背著「行公義、好憐憫、活出基督徒樣式」的信徒或教牧般 ───── 我們一方面會不宜落於(或繼續落於)這種二元論方式思維,另方面會不宜去說(或繼續去說)有如論斷控訴般(或使人覺得有如論斷控訴般)的話,不然,便會容易流向於自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