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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新聞

明光社同性婚姻講座
探討同性伴侶權益問題
(1月5日消息)

【時代論壇訊】最近數月雖然社會積極關注未來政制發展,但同性婚姻問題亦備受關注,世界各地都相繼出現爭議的案例。在明光社舉辦的「同性婚姻的爭議」講座中,就有多名對此課題持不同意見的關注團體代表交換看法,場面平和。縱有針鋒相對,但亦能理性表達意見。其中多位講者集中探討同性伴侶權益問題,包括提到在未有民事結合或同性婚姻之下,同志權利未有保障,現行的社會制度對同性伴侶並不公平。

在講座的首個部份,講者各自表述對同性婚姻的看法。支持民事結合的彩虹行動發言人陳諾爾,以及大專同志行動成員史紹淇均提到同志權利問題。陳諾爾認為現行婚姻制度是一種特權,使夫婦於稅務、權益分配、合葬權上帶來便利。史紹淇則指出,同性伴侶有終身承諾卻無相關權利,並不公平。

平等機會委員會前主任束健銘大律師亦有談到同志權利問題,他引述芬蘭案例,指當地政府認為並無積極責任保障同志所有權益,需同時考慮歷史、文化、哲學因素。他認為同志問題不能「斬件式」看待,要得社會就歷史、文化、哲學各方面共識,並不容易,而且當中會涉及修改婚姻定義和承繼權問題。

跨性別人士資源中心主席梁詠恩指自己亦非完全支持同性婚姻,亦明白社會上不少人反對同志運動多出於恐懼或不理解。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只能代表部份同志的意願。她認為現有制度下會忽略部份同志的需要,亦有同志在社會中備受歧視,問題值得關注。

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關啟文認為不少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人士對婚姻概念存在誤解。他以一夫多妻為例,指社會不容許,是不會給予制度上的肯定。同性伴侶已具備自由戀愛權利,而國際公約中講及婚姻權則是一夫一妻,這是天然的結合,若打破規限會帶來很多問題,產生不同婚姻的可能性。

講座為明光社「關心‧認識同性戀」計劃講座系列中的第四場講座,於一月三日假溫莎公爵社會服務大廈舉行,約一百人出席。在講座的對談部份、台下回應及發問環節,多位講者繼續就同志權利問題交流意見。有關講座的詳盡報道,請留意第一四二八期《時代論壇》。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每日新聞,2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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