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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講場文章(至2017年2月14日)

舊約先知書的解讀:政治倫理抑或宗教倫理?

  如果說新約全書乃講述神與相信耶穌基督的人之約,那麼舊約全書便是講述神與祂的選民以色利人的約。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言,前約乃新約的影兒,目的乃在新約奧秘未藉耶穌基督顯明之前,上帝暫且以適切於人類歷史文明的限制,而以某種形式(即對以色列民族的愛與揀選)來預表祂對被預定得永生者的永愛。

  因此,縱使舊約書卷中有很多經文似乎是牽涉政治性的(即以猶太人為中心的),但真正的解讀,仍應以宗教性為主,即繯繞以基督的救恩為主。

  舉例來說:如果傳道人解釋俄巴底亞先知責備以東人主要是因為以東人不顧兄弟情,而將經文應用到中港關係的問題上,就是替經文下了政治倫理的解讀和應用,這是很容易出現問題的。

  必定有人會這樣問:如果俄巴底亞主要想提醒他的以色列人讀者做人要講兄弟情,於是藉批評以東人曾對兄弟以色列人漠不關心,落井下石,趁火打劫,以致以東人要遭受報應,會對讀者以色列人有多少說服力呢?不要忘記,掃羅王曾攻擊以東人(撒上十四47), 大衛在鹽谷殺敗了一萬八千以東人(撒下八13),以色列人在這些事上又有沒有顧念過所謂的「手足之情」?

  因此,我認為兄弟情不是神藉俄巴底亞要傳達的主要資訊。

  我想表達的是:如果傳道人以民族之間的政治倫理去解釋舊約書卷,再而應用於現代信徒的處境中,他們必然地陷入一個困難問題:就是為甚麼要令非猶太裔基督徒接受現代以色列人的超然地位?為甚麼要將神對以色列人的偏愛外推到傳道人自己對某一族群人士的偏愛?在香港這是中港矛盾,在台灣是藍綠之爭,在克里米亞便是俄羅斯人與烏克蘭人的獨統問題。

  其實,我們讀過舊約後不難發現:以猶太人為主的舊約作者, 多會刻意地描寫神對以色列人的偏護。我們現代基督徒應從屬靈的角度理解,重點在於強調上帝的主權和揀選。以掃和雅各本同是以撒和利百家的親生子,但全因神的揀選,彼此在人類歷史舞臺的角式便截然不同。由此而然,如果有任何人或民族要否定以色列,他或他們所要否定或攻擊的其實就是隨己意揀選人的上帝。

  因此,從上帝的角度看:以東人得到報應的主要罪惡,並非他們不計親情(因為連以色列在這項表現也並不合格);他們遭報,是因為他們對「我民」(耶和華的選民)不友善;在宗教倫理的層面解釋和應用,任何人敵擋神所揀選的個人(舊約時的先知,新約時的耶穌基督)和群體(舊約時的以色列,新約時的教會)便等於敵擋上帝自己。俄巴底亞先知的信息,是重申上帝將依約給順從祂的選民帶來永遠的復興,對背向祂而行惡的世人帶來徹底的滅亡。

  我認為以宗教倫理的角度去解釋和應用舊約,包括俄巴底亞書,是一個較為貼近上帝自己心意的做法。

  主阿,求禰的聖靈親自指教我們去明白禰的話。 

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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