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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達事件的閱讀反思

讀《時代論壇》第一四四一期的封面文章〈神學家性失德的震撼〉(只供網上版訂戶登入瀏覽,部份免費內容可按此。),關於權威倫理學神學家尤達的性侵犯行為,筆者有幾個閱讀後感,盼望前輩賜教。

一、遲來的揭發

  如文章所述,尤達性侵犯女士,已經是七十至八十年代的事,在九二年被公開揭發,至到今天已經廿二年。期間,尤達仍然逍遙法外(編按:尤達於一九九七年逝世。),甚至曾擔任神學院院長(當中不乏知情人士)。為甚麼所涉及的受害者多達過百人,在一九七五年部份神學院高層也知道事件的內情,仍然低調處理?幾所神學院實在已經是案件的幫兇,甚至可以說參與繼續製造受害者。為何需要數十年時間才公開承認?需要那麽長時間的調查嗎?或是,正如曾思瀚博士所提出的Star-Power Exceptionalism的原因,因為尤達的學問高深精闢、有叫座力,所以得到額外的寬免,大家詐作不見?

二、遲來的道歉

  網上有朋友說:「遲來的道歉,說比沒有來的好。只要是真誠的道歉就是好了。」我想,相對經歷數十年的南京大屠殺、慰安婦問題、六四事件等,尤達事件應該是不錯的了。可是,這是神學院啊!神學院不是應該「是其是、非其非」,不徇情面,不看身份地位,指斥其非嗎?合理的調查,需要三年嗎?五年嗎?或是十年呢?現在說的是數十年啊!知情的人、在位的人實在難辭其咎!這已經不是代尤達道歉的問題,而是應深切痛悔的認罪。

三、因人廢言的問題

  不少學者均表達對尤達的思想和神學上的欣賞和貢獻,筆者沒有深入研讀,不敢下判斷。不過,筆者也不贊成因人廢言的做法,難道一個品行失德的人說耶穌基督真實復活了,我們便質疑他的說法嗎?不是的。正如耶穌也曾面對當時法利賽人的問題。耶穌教導門徒:「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太廿三2-3)但是,一點值得留意,耶穌如何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耶穌用了很嚴厲的「有禍了」篇章(太廿三13-36),內中的言辭何其厲害:「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太廿三33)相反我們對尤達的評價和責備是否一樣嚴厲呢?我們是否輕輕帶過:知道人也是罪人云云?或是我們只是提出尤達的過犯,去逃避別人抽後腳?提摩太前書五章20節有這樣的教導:「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我可以說,尤達是神學界、基督教界的敗類!他不是偶爾跌倒犯事,而是經年累月,不斷用神學研究包裝,傷害婦女。筆者認為這是另類的暴力,與他所宣揚的非暴力思想相違背。如果涉事的神學院早一點調查、回應,受害者可能減少很多。

四、如何閱讀尤達的神學

  筆者不是神學學者,這個判斷要交給學者來討論。曾思瀚博士提出一點,值得我們反思。「曾思瀚表示:當他很欣賞尤達的研究學說時,他是不能簡單地將尤達及其研究學說分割:『如果我們將犯了極大錯失的人(所指是在非常現實的層面,對公共造成極大危害的錯失)與其著作分割,我們就是以一種世俗的非基督教的邏輯作出爭論,這邏輯也令尤達起初得以繼續教學。』」一個倫理學的巨人,但自己的倫理道德出了問題,這是一件很懸疑弔詭的事。研究一個連自己的道德也保護不了的倫理學是一個怎樣的研究呢?(容許我這只是門外漢的說法。可能有人會說:倫理學是「應為」問題,不是能不能為的問題吧。)筆者反而更有興趣探討的課題是:為甚麽連倫理學家也不能持守基督教的倫理標準呢?盼望學者努力研究,給教會一個指引。

  倘若本文引起尤達的支持者不滿或傷害,筆者在此先表達抱歉。畢竟,筆者也是罪人。互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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