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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講場文章(至2017年2月14日)

將來QT案司法覆核潛在對宗教機構的影響

QT案的啟示

  這案旨在挑戰人境處不批准一外藉人士在英國透過民事結合登記的女性同性伴侶在其同性伴侶留港工作時可以家屬簽證而只能以旅客簽證留港。但如成功覆核,便等同繞過立法程序爭取同性婚姻的憲法權利。這亦是一群同志的策略,成功挑戰與肛交相關的法例對男性不公及「W Judgement」為已接受性別重置手術人士應以其新性別處理他/她的性別行使其婚姻權利,再在憲制平台希望行捷徑爭取権利。

  QT案在傳媒見報時已訂下審訊日期,所以,縱使一些肢體心急如焚,亦未能作任何回應。事實上,QT個案亦有困難讓任何團體以「介入訴訟者」參與訴訟。「介入訴訟者」泛指任何人士,包括機構,雖然並不是與訟一方,因為法律爭拗所涉及的權益會影響其他人或團體的實際權益,在申請為「介入訴訟者」並獲法庭批准後,可參與訴訟,陳述論點。平等機會委員會亦扮演冷眼旁觀者,不去擔當「法庭之友」的角色去給與專家意見,又一次選擇性倡導四條反歧視條例外的同志平權!

將來QT案的司法覆核

  根據去年七月七日傳媒報道,一名Q小姐預備接受性別重置手術變成男士。可是她只意欲切除乳房,但拒絕加置假陽具,她依然要求在法律上要界定她為男性。最新發展還未知道,但肯定的是所涉及的法律爭拗是「繞過立法程序」策略的延續和是「W Judgement」後傳。

  性別重置與性別認同課題,在「W Judgement」判決前宗教機構對事情可能漠不關心或一知半解,但勢估不到,星火可以燎婚姻之原。現在更要面對教會和教牧同工如何處理如Q勝訴的後果,教會會不會為未有接受性別重置手術人士以其性別表達的性別為其性別而證婚呢?

  筆者曾接觸過一些基督教宗派對性別重置的看法,全都是反對接受性別重置後的性別,並表示如政府霸王硬上弓,強逼它們接受「W Judgement」的性別認同的新概念,它們會抗拒到底並預備放棄作為證婚場所的資格。

  這樣,在Q案前就要做足前期預備成為介入訴訟者,就像超過十間宗教辦學機構和其他相關機構在加拿大最高法院的「Loyola High School v. Quebec (Attorney General)」(2015 SCC 12)一案中,合力與當地教育局對簿公堂,成功捍衛宗教自由,反對教育局禁止這天主教私立中學,依照其教義在學校教授宗教及倫理科。1

  真想知道香港的教會們在Q案的看法和會否有集體行動在未來的Q案的司法覆核成為訴訟介入者,為上帝打一場美好的仗!

(作者為大律師)

 

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5.05.29)


1. 詳情請參筆者另一篇文章: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88986&Pid=6&Version=0&Cid=150&Charset=big5_hks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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