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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講場文章(至2017年2月14日)

淺論政治參與

  教會可否參與政治呢?

  一般來說,政治參與包括成立或加入政黨、加入政府、公民投票、示威遊行、發表政論等。根據馬丁路德的「兩個國度」政教分離原則,政教之間不應有從屬關係,是以教會應該遠離政治權力,不應建立政黨、不可參選,更遑論執政了。不過,既然教會肩負先知的角色,面對社會不義,應否採取其他行動撥亂反正嗎?

福音使命

  福音派教會領袖於上世紀七十年代舉行「洛桑會議」,透過《洛桑信約》表達整全福音觀的立場:儘管社會關懷不是佈道,政治解放並不等如救恩,但是救恩信息含有審判各種形式的壓逼之意,所以教會須要勇於斥責罪惡不公。福音佈道與社會政治關懷都能體現順服基督和愛護鄰舍,1 教會便不應自絕於社會政治關懷。香港福音派教會的領袖在七十年代經已肯定社會及政治關懷是傳播福音不可分割的事奉。2 前中國神學研究院院長余達心指教會使命是向世人見證神的旨意,及神的國度將在末世完全彰顯,以及見證基督救贖的大能,透過宣講改造生命的福音,帶來個人、社會及文化的更新。由於福音關乎個人罪惡的解脫,因此教會批判令人墮落的社會制度、經濟結構及文化傳統便是責無旁貸。3

  歐美教會在十九世紀備受自由主義影響,牽起社會福音熱潮,試圖透過影響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和教育等領域,在現實世界建立天國。4 社會福音陣營偷換天國概念,貶抑神的赦罪恩典和屬靈救恩,實在前車可鑑。5 縱使教會以屬靈理由參與政治,但是政治始終不是教會使命,教會不應本末倒置,輕重不分6,成為政治主導的團體。教會參與政治難免與世俗的政治團體的目標有重疊之處,因此更須警惕,嚴守界線,以免為求達到政治目的便作出信仰妥協,模糊教會使命及失卻教會的獨特性。

「隔世」或「入世」?

  有些教會對政事採取完全「不過問、不參與、不支持、不批評」的立場,可保教會不會成為政治工具或捲入權鬥旋渦。可惜,此舉卻會導致教會的先知身份褪色,尤其令基督信仰對世俗社會所發揮的影響力褪減,例如崇尚自由主義者借用政教分離之名,一旦教會發表意見就被斥為宗教干預,排斥教會介入公共社會領域;相反,教會過度積極參與政治,則會面對淪為政治工具及模糊屬靈身份,甚至成為政府或政權附庸的危機。近年兼任政職的香港牧者,其言論偏重維護權貴的利益令人側目,可見教牧積極參政便會淪為政權附庸之說並非過慮。

  德國神學家莫特曼(Jürgen Moltmann)批評馬丁路德留下政教可以互相協助的空間,尤有不足之處。上世紀德國納粹黨掌政時期,主流更正教會便是引用「兩個國度」神學支持政府,將納粹黨的統治合理化,結果淪為希特拉的政治工具。7 其實,德國納粹治下的主流教會,早已受到民族主義和自由神學影響,甘願服膺希特拉的暴政,8 所以教會妥協並非全因「兩個國度」神學的不足之處而起。無論如何,以上例子足見教會無論「隔世」或「入世」都有利弊。

「鄰舍式政教關係」 
 
  筆者認為在政教互不從屬的基礎下,教會可以視政府為我們的鄰舍,一方面維持良好關係,另一方面也要保持適當距離及界線。教會除了應盡良好公民的責任,順服政府施政,有需要時亦可向政府提供協助,包括借出場地作選舉票站或社區活動、提供民生及宗教意見、為政府代禱等。二○○九年發生豬流感期間,香港政府暫時封鎖部份酒店,以防止懷疑受感染的住客將疾病擴散。循道衛理聯合教會灣仔堂附近一間酒店也在封鎖之列,灣仔堂開放地方給執勤警員休息、用膳、睡覺;9 另外,二○一四年發生大規模示威及警察向示威者發射催淚彈,位於示威區附近的教會及基督教機構開放地方給市民休息、祈禱、作臨時救護站等,灣仔堂也是其中一員。10 這些例子顯示教會實踐耶穌基督愛護鄰舍的吩咐,而且並無偏袒政府或市民任何一方。

  除了服事鄰舍之外,教會也應該擔當守護鄰舍的角色:「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利十九17),須要提醒政府違反真理之處,盼其糾正錯失。自二○一四年九月廿八日香港警察向示威者發射催淚彈之後,香港教會群體在兩個星期內共發出起碼廿九個聲明,當中包括批評警方以強大武力驅趕和平示威者。11 誠如余達心所言,教會忠於宣講福音,難免要批評(部份)壓制身心的社會制度及傳統文化,因此世界可能排斥教會,教會需要隨時作好捨己的準備。12 作好鄰舍便要預備付上代價,正如耶穌的比喻中的好撒瑪利亞人照顧他的鄰舍──受傷的猶太人,彼此縱然不相識,甚至互為世仇,撒瑪利亞人卻出錢出力,甚至冒著生命危險扶助他的鄰舍。13

  當然,教會不須借助「逢政必罵(反)」來「硬銷」教會是社會良心,但也不應擔當小罵大幫忙那種言不由衷的腳色。教會堅守政教互不從屬的原則,順服聖靈與聖言,時刻儆醒,便可減少墮落及失職的危險。教會對社會問題不必事事過問或者即時作出回應,何況就算想回應也未必有足夠能力應付。一般教會人力物力有限,無法定期研究繁多且錯綜複雜的社會問題。話雖如此,如若可行,教會領袖和信徒不妨考慮組成委員會,負責討論重要的社會問題,並且鼓勵會友關注社會事務。委員會所討論結果應向會眾交待,也可考慮用教會名義向外發表意見。這樣經過討論,好處是不用聽信一家之言,避免流於偏執,但是往往未能適時回應重要社會議題。倘若教會公開發表的言論有錯,除了向上主認罪,也要勇於向批評對象公開道歉,承擔道德責任。

  無論教會採取那種政教關係的立場,在真理的前提下,應該彼此尊重。筆者相信教會持守「鄰舍式政治」原則,上述有限的「政治參與」是不會令教會重返政教互相傾軋的黑暗時代,反而可以體現為主作鹽作光的吩咐。

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5.07.14)


1. 唐佑之等譯,〈洛桑信約〉,http://www.lausanne.org/zh-TW/tw-home/1589-covenant.html,載於趙崇明,《佔領中環與教會政治》(香港:基道,2013),頁70-71,註8。

2. 邢福增,〈香港基督教的政治及社會角色:歷史的回顧〉,於《當教會遇上政治:政治實踐的神學反思》,趙崇明編(香港:基道,2005),頁47。

3. 余達心,《聆聽──神學言說的開端》(台北:校園,2008),頁48-54。余達心認為神學需要保障教會所宣講的是不折不扣的福音,不能摻雜人為砂石或被世俗之學所稀釋。

4. 左芙蓉,《社會福音、社會服務與社會改造》(北京:宗教文化,2005),頁19。

5. 奧爾森,《神學的故事》,吳瑞誠、徐成德譯 (台北:校園,2002),頁654-657。

6. 曾立華,《教會職事的重尋與更新:從神學、歷史及實踐角度探討教會職事》(香港:建道神學院,1996),頁274。

7. 反對希特拉的陣營諸如神學家巴特所領導的認信教會運動,也是根據「兩個國度」的政教分離原則,反對教會屈從希特拉及其領導的政權。Jürgen Moltmann, On Human Dignity: Political Theology and Ethics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84), p75,載於米高.奇雲,《政治神學導論》,李駿康譯 (香港:基督教文藝,2012),頁118。

8. 歐文.路茨爾(Erwin W. Lutzer),《希特勒的十字架》,張大軍譯 (北京:團結,2012),頁99-104。

9. 袁天佑,《香港基督教循道衛理聯合教會牧函》,2014年10月14日。

10. 羅民威、黎嘉晉、陳盈恩,〈呼籲克制 遞上涼水〉,《時代論壇》,第1414期,2014年10月5日。

11. 麥世賢,〈後九二八教會群體聲明不絕〉,《時代論壇》,第1415期,2014年10月12日。

12. 余達心,《聆聽》,頁54。

13. 撒瑪利亞人與猶太人的民族仇恨由來已久,水火不容。由於附近沒有旅館,撒瑪利亞人多會摻扶受傷的猶太人到猶太人聚居的耶利哥投宿,住在那裡的猶太人可能會對該名撒瑪利亞人不利。Kenneth E. Bailey, Jesus Through Middle Eastern Eyes – Cultural Studies In The Gospels (London: SPCK, 2008), pp.292,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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