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韋安教授最近寫了篇題為「為何我喜歡港式奶茶多於港式侯派?(一)」(只供訂戶登入)(一四五四期,二○一五年七月十二日)的專欄文章,引起了我的關注。由於我相信侯活士(Stanley Hauerwas)的神學對基督徒實踐信仰會很有幫助,因此便覺得有必要對陳教授的文章作點回應。
首先,我們必須留意,陳教授的文章針對的是「港式侯派」而不是侯活士本人。陳教授歸納的「港式侯派」的政治倫理觀是:「教會作為跟隨基督的少數群體,她不指望/不需要/不可能取得世界的認同。因此,教會的政治倫理不是要改變政治狀況──教會不指望/不需要/不可能憑一己之力促成上帝國的來臨。教會不直接作出政治行動,因為任何政治行動都犯了『君士坦丁主義』的錯誤──就是不必要地將基督教價值擴大至社會層面。」
陳教授繼而指出「港式侯派」對具體政治行動的取態:「在特首選委會的議題上,港式侯派的看法是棄席──教會在選委中改變政治現狀是不可能的、不需要的,也不應存這指望的。」陳教授接著說明這種取態所持的理由:「它是『不可能』,因為港式侯派認為教會作為少數群體不可能改變黑暗的世界;它是『不需要』,因為港式侯派認為上帝國度的理想不是教會的工作,而是上帝自己的工作;教會不應存有這指望,因為教會的倫理目標不是改變世界,而是在世界作見證。」陳教授總結「港式侯派」在選委會一事上的看法:「按著侯派的神學立場,教會應該與有問題的選委會劃清界線,以作教會的見證,然後回歸到日常生活的層面作見證。」
陳教授表明寧取港式奶茶,也不要這種「港式侯派」的政治觀。陳教授對「港式侯派」不斷詰問:「港式侯派強調教會不應作出改變世界的政治行動,而是回歸生活的踐行。問題是:為何政治行動不可以是生活呢?誰說政治行動就是建立上帝國在地上呢?」「信徒,作為一個生命,作為一個人,他╱她面對不公義走出來發聲、熱忱地活在這世界中並努力嘗試作出改變──這怎可能不是生活(生命)呢?」
先此聲明,關於陳教授對港式侯派的評論,是否忠實地反映出他們的看法,並不是我關注所在。我關心的,是恐怕陳教授所表述的港式侯派的政治觀點,會令讀者誤以為這些就是侯活士的政治觀點,那將會是香港教會的一大損失;因此,我嘗試為侯活士的觀點作一點澄清,從而亦指出陳教授觀點中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
重點不在劃分生活和生命
我會嘗試從陳教授本身的政治取態:「教會不認同黑暗,並不表示教會不可以在黑暗的制度中力圖改變黑暗。因此,教會在特首選舉委員會中用手上的十票爭取民主並不代表勾結黑暗。」來稍稍說明侯活士的政治觀。對侯活士來說,在信徒要像陳教授作出如此陳述和推論之先,其實需要先弄清楚:「是誰在界定甚麼是黑暗?手上的十票?」我們若未先弄清楚是誰在界定:「這是黑暗」、「這是黑暗制度」、「這是改變黑暗」、「這不代表勾結黑暗」、「要這樣用手上的十票」等等,我們根本就不應作出像陳教授的那種推論。因為侯活士政治觀的重點不在於劃分生活和生命;而是在於基督徒是以另類的生命在世界生活。若基督徒是以另類生命活在世上,他們就會以另類的判準來看事物、來指導生活/生命。
對侯活士來說,陳教授這種思維模式,很可能已不經意地將教會本身的另類生命和判準擱置一旁,而只著意於表明「我們﹝基督徒﹞全部都是良善的人,我們要去為所有人建設一個更和平和公義的世界。」(The Peaceable Kingdom,99)侯活士並不以這種社會倫理為可取。他認為,教會所實踐的社會倫理,就是活出教會本身的生命,即「教會忠心地在世上彰顯和平國度,讓教會成為教會。」(The Peaceable Kingdom,99)換言之,耶穌建立了和平的國度,教會便以此為理解世界的視域(horizon),按此來看世情,作回應。因此,侯活士的政治觀並不存在陳教授所指斥的:「作為少數群體不可能改變黑暗的世界」、「上帝國度的理想不是教會的工作,而是上帝自己的工作」、「教會的倫理目標不是改變世界」等問題。
侯活士的政治觀是以教會本身為政治行動的主體,「教會不會讓世界去界定,甚麼才算是一個『社會倫理行動』;反之,作為和平與公義的教會,她會按自己的看法去作出界定。」(The Peaceable Kingdom,100)於是,當教會按自己的視域看出世界的不公義和暴力時,她仍會堅持以看顧孤寡窮人,來作為一種有力的社會政治行動。她不會理會世界的看法,以為這行動促進不了多少社會公義。她這樣做,是要向世界顯示,公義究竟是怎樣一回事。(The Peaceable Kingdom,100)
因此,按侯活士的進路來回應陳教授的政治取態,便是要求陳教授先除掉那副繼承自「君士坦丁主義」、啟蒙理性主義、現代主義的眼鏡,再換上由耶穌故事所呈現的和平國度的眼鏡。如此,他便可以從新的視域來看,他本以為黑暗的地方,可能不是黑暗所在;他本以為「手上可用的十票」有用,可能不是那麼有用。其實侯活士的重要性,乃在於他為基督教的倫理政治觀,提出了一個即近範式轉移(paradigm shift)的創新解說。
這個轉移了的範式,是要反過來由「教會來幫助世界去認識,作為世界是甚麼意思。」(The Peaceable Kingdom,100)如此,我們便會看出陳教授的詰問:「信徒,作為一個生命,作為一個人,他╱她面對不公義走出來發聲、熱忱地活在這世界中並努力嘗試作出改變──這怎可能不是生活(生命)呢?」對侯活士來說,其實是並未對焦。按此理路思考,便難以明白侯活士的政治觀了!
編按:分題為編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