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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講場文章(至2017年2月14日)

整全教會觀的論述

  常有教牧與信徒面對公共課題討論時,埋怨與批評「教會」缺席或離地,教會沒有就某個課題作出回應,表明立場等。有些則指個人、機構或因某項議題而凝聚的團體不是教會,沒有代表性 !

  這些偏差正源於狹隘的「教會觀」,筆者首先提出地方堂會是「教會觀」表達的重要部分,卻不是「教會觀」的全部內容。任何地方堂會,即或是「超大型堂會」(Mega church),仍有其限制而不能包攬所有不同事工。有些確能堂會自行出版、自組差會、自辦神學院等,但就公共課題參與時,這些「超大型堂會」也不敢獨自行事,卻會組成網絡群體,走進世界表達立場。

  整全的「教會觀」,按照溫特博士(Ralph Winter)於1973年撰文 The Two Structures of Gods Redemptive Mission,他從教會歷史回顧,神設立了「會眾架構」(信仰群體,Modality) 與「使命架構」(使命群體,Sodality)。「會眾架構」主要是聚集的子民,一同敬拜與學習,地方堂會屬於此架構之內。「使命架構」則指向受差派的子民,成員自願委身於某個群體或機構,共同追求達成共有使命,保羅的宣教團隊、修道院、差會、機構等屬於這個框架。天主教教會的「牧區」與「修會」,正反映這兩方面的事工取向。

  當我們正確理解「堂會不等同教會」,我們明白神呼召了「由人組成群體」,成為「信仰群體」(Modality) 與「使命群體」(Sodality),兩者並存。「使命群體」的出現,正補建制堂會的不足,能更靈活與適切回應時代課題。「信仰群體」與「使命群體」皆被三一神差派往世界,展示可見的服侍,如救災恤患、關懷困苦、倡導公義、挑戰不義等。

  因此,當一群認信基督是主、委身使命的信徒,走在一起,就某個課題發聲,這就是教會 (指向人而非體制)。當馬丁路德與宗教改革者面對當時建制教皇體制,你不能否定馬丁路德等不是教會。任何時候,「信仰群體」出現異化,就有體制內教牧與信徒,走出來作出挑戰;有時帶來「信仰群體」的更新,有時帶來「信仰群體」的分裂,「分歧者」另組「信仰群體」或「使命群體」。

  當本地一群學者、牧者與信徒關注浙江省強拆十架事件,這便是「香港教會」具體回應事件。「信仰群體」也可就有關課題,作出回應;但我們要承認「信仰群體」現有機制,「要等埋開會討論才能決定」,往往落後於事件發展。然而,當教牧以為要等上層有指引,方能對事件作出判斷與行動,同樣不是合宜的回應。就是在這時段,「信仰群體」內的教牧與信徒,建立良好溝通機制,容許而非限制各人自由作出適切的表達。倘若「信仰群體」樣樣提防與設限,失掉開放與包容,只會帶來內部不滿與出走。「信仰群體」要支援與信任「使命群體」,才能各展所長,互相補位,一起成就三一神的整全使命 !

  
(此圖參考 Ralph Winter意念而引申的教會觀) 

 
編按:本文轉載自香港教會網站(http://www.hkchurch.org),作者為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5.9.4;9.7 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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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回應1則


油占多 / 2015-09-12 12:10:08.0

「堂會」等同「教會」? 教會觀和「堂會定位或能力」的混淆

多謝胡牧師提點,也分享小弟拙文,
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85798&Pid=1&Version=0&Cid=145&Charset=big5_hks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