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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新聞

當自殺發生了——為人療傷的話語及行動
梁梓敦:聆聽及陪伴自殺者家屬
(2月5日消息)


左起:吳思源、梁梓敦、梁麗娟

【時代論壇訊】在二○一五年期間,香港共有數以百計來自不同年紀及階層的人因種種原因自殺,自殺並不等於完結,而是影響著自殺者的家屬及親友。然而,我們如何可以幫助自殺者的親屬,陪伴他們渡過哀痛?全人生命教育學會在二月四日晚假循道衛理聯合教會九龍堂舉辦「當自殺發生了——為人療傷的話語及行動」講座,邀請了香港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博士分享香港傳媒過往如何處理自殺新聞,並提出傳媒實際處理自殺新聞的應有手法、聖公會聖匠堂安寧服務高級服務經理梁梓敦分享自殺者家屬會出現的反應及情緒、和應如何協助自殺者家屬。講座吸引約四百人出席。

講座舉行前,主持吳思源(全人生命教育學會理事)帶領眾參加者進行默念,在琴聲的伴奏下將過往一年的自殺者交給上帝,並紀念他們的家屬親友。全人生命教育學會理事之一何榮漢博士於開場時指,傳媒所寫的自殺新聞不少均令自殺者家屬更難走出哀傷,報道的方式亦令人覺得自殺是一件普通的事情,甚至或令某些人因此而學習自殺。他認為社會需要知道如何為自殺者家屬提供適當的了解及支援。

傳媒需小心處理自殺新聞

梁麗娟首先指出全球每年共有八十五萬人死於自殺,及超過一千五百萬人企圖自殺,故自殺不只是公共健康的問題,更是一件社會問題。而媒體如何處理自殺新聞亦會影響自殺率的多寡,若報紙不報道自殺新聞則不能讓社會大眾得知自殺的嚴重性及預防方法;然而,自殺新聞的報道亦有機會讓一些高危人士,如情緒病者因此而觸景生情,因自殺念頭多是一念之間發生,並不能肯定這念頭是否真實,但自殺新聞的報道方法亦可能加強自殺念頭。

梁麗娟認為,傳媒需要傳遞及報道真相,傳媒作為用來量度社會發展的指標時,更須具有社會良心。傳媒工作者需考慮自殺新聞是否涉及公眾利益,以此估計報導的價值,報道時亦需減少對其他人的傷害,並以同情心的態度處理。她舉例指,報道自殺新聞時不應大字標題及放於頭版、避免詳列自殺原因及方法、不應以感情墮入事件,如浪漫化、批評或同情自殺者、不能讓讀者誤以為自殺能引起家人及社會注意、亦不應刊登自殺者及其家屬等對當事人做成傷害的相片。她建議報道自殺新聞前可與研究自殺的專家合作,報道事實及真相,並提供正面解決問題的方法、援助方法、自殺危險因素及先兆等。

須肯定自殺者家屬的「掛念」情感

梁梓敦本身從事生死教育及哀傷輔導超過八年,他指自殺者家屬均有可能出現以下的感覺,包括:因社會對自殺的印象而感到羞恥,希望隱瞞死因、因沒有察覺自殺者的求救訊號或做錯一些事而感到自責、因死者沒有留下遺書而渴望知道自殺者的動機、因自殺者的死亡來得太突然而否認死亡的發生、或會感到憤怒及恐懼等。他指自殺者家屬的哀傷多不被社會允許,因家屬不希望將死因告訴於其他親屬或朋友,覺得自殺並不能夠公開承認及哀悼,而且家屬的哀傷亦難以得到社會上的支持及重視。

然而,親屬對自殺者的情感是不可能被取代及忘記,故協助家屬時,須肯定他們對自殺者「掛念」的感覺。梁梓敦認為我們需事先檢視自己對自殺的態度,避免以批判的態度來處理事件,最重要的是提供聆聽及陪伴,允許及接受自殺者家屬的需要。在處理自殺者家屬種種罪惡感、羞恥感、憤怒、憂鬱的情緒時,可在聆聽他們過後,說出他們在話語中的感受,確認及容許痛苦的感覺,而不是以「節哀順變」、「時間可沖淡一切」的說話來安慰自己。協助者亦可提出實際援助,包括照顧自殺者親屬的家人、協助安排自殺者的後事等,而不只是說「如果有事便找我」。最後,他播放短片〈勇敢走下去Walking Tour〉,鼓勵說死亡並不等於消失,逝者一直住在我們的心中,陪伴著我們走過人生不同階段,直到我們離去的一天,而逝者給予我們的愛及回憶是從來都沒有消失過。

主持吳思源最後分享指中國人的觀念認為「死有輕於鴻毛,重於泰山」,但無論死者的死因是甚麼,他認為上帝重視任何死因的死亡,均視死亡為一種離別,故死亡需與死因分開,亦不應因著死因的「輕或重」而決定喪禮的規格。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每日新聞,201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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