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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講場文章(至2017年2月14日)

再思中小堂會的出路

        無論全球或本港教會,小型堂會(指崇拜出席人數在100人以內),仍是整體教會的重要部分。按《2014香港教會普查統計數據集》發現,本港有470間堂會屬小型堂會,佔整體37.6%,崇拜出席人數共30,645人。倘若以200人計算,就有883間堂會,佔整體70.7%,崇拜出席人數共90,016人。從現況看,本港七成堂會為中小堂會。
 
        一直以來,凡涉及堂會增長或發展的書本或研討會,往往以超大型堂會(Mega church)為所有堂會學習的模範,形成中小型堂會牧者及信徒不自覺地因「小」而自卑;甚或有些所謂「成功名牧」於講論中,否定了小型堂會的價值。美國著名牧師史丹利(Andy Stanley) 於2016年2月堂會講道中,揶揄那些返小型堂會的信徒是自私的,低貶小型堂會,引來強烈反彈,結果他要公開致歉。
 
        進入網絡世界,傳統工商企業已不迷戀「大即成功」,能賺錢與發揮影響力是與組織的大小無關;惟獨港台等地華人教會仍迷信「好大喜功」式發展論述。當工商企業已放棄了「做大才成功」,反而選擇「小即是美」,有更美好的前景。一些書本如《小,是我故意的》(Small Giants – Companies that chose to be Great instead of Big) 等,說明了「做小也有價值」!
 
小即是美
 
        牧養小型堂會,教牧必須對「小」有合乎聖經的理解,確立小堂會的存在有其獨特的身分與使命。小堂會常有身分危機,當教牧與信徒不甘於被人看「小」,拼命要「由小變大」,很可能急於求成,而導致堂會原有資產失掉。
 
        「小堂」本身不是問題,正如森林內有高低大小不同的樹木;大樹可以招風,小樹可為土壤提供養腐植質,或中醫藥材。任何堂會發展的自然規律是「由小成大」,開荒初期,堂會細小乃正常與健康的。當然,也有不健康的「小堂」,因著內部問題叢生、教牧人事紛爭與流動等,帶來「小不是美」的局面。
 
        每間堂會,無論成立年日長短,按照《聖經》教導,本身是整全完備的地方堂會,也是聖而公之教會的一員。堂會的「整全完備」,指向神已把發展教會的一切資源供應予這間堂會,她麻雀雖小,不及信天翁般體積大,但天地之間仍有足夠空間任牠翱翔。小堂會領袖要確認本身使命與價值,知悉本身角色是不能替代的,不把本身「自我矮化」。
 
既小且深
 
        筆者認為中小型堂會對國度使命有獨特的貢獻,就是深化關係與培育國度委身者,這兩方面是大型堂會所不及的。按《2014香港教會普查統計數據集》發現,
101至200人堂會,共413間,神學生人數為291人;而千人以上共32間堂會有266人;以一千名會眾對全時間神學生,101至200人為4.8%,51-100人為6.5%,1-50人為5.3%,而千人以上為3.3%。按筆者觀察與親身經驗,頌主堂、宣道會元基堂、以便以謝堂等不大堂會,也不成比例地出了不少國度工人。
 
        中小堂為國度培育人才是毋庸置疑的,筆者出身自中小型堂會,84年神學畢業牧養一間三十多人聚會的小堂會;我認識不少教牧、宣教士、機構同工等來自「小堂」多於「大堂」。「小堂」培育信徒,較有國度視野與容納異己的胸襟;相反,部分「大堂」教牧與信徒,多從「本位主義」來發展事工。
 
        「小堂」提供一分親切溫馨如家的相交關係。「小堂」場景,有助信徒建立信任而親密的關係。「小堂」更能兼容離婚人士、單親家庭、傷殘人士、情緒困擾者、同性困擾者等,讓這些信徒得著適切的關顧,在關愛與接納中不斷成長。「小堂」更能實踐「跨齡崇拜」(intergenerational worship),一家老小共聚一起的「家庭堂會」(family church),不需走大堂的「分齡崇拜」。
 
        正因為堂小,會眾之間的溝通直接與頻密,「小堂」牧者只要敏銳信徒人生歷程,牧養就是圍繞信徒結婚、遷居、生兒育女、子女升學、壽宴、退休、家人患病與喪禮等,在這些場景中牧者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
 
        研究小堂學者Carl Dudley認為小堂教牧的角色是「愛人」(lover),教牧非自恃專業與學位來取得會眾信任,他 /她乃主動樂意與會眾同行人生路,一起於深化關係中共同掙扎與成長。關係正是「小堂」成長的命脈,教牧成也關係,敗也關係;教牧要學習與各方人等溝通共事。
 
結語
 
        總括來說,「小堂」有其獨特價值,聖經與神學從來不曾肯定「人多勢眾」堂會方為「健康」與「卓越」。有些堂會是「自然大」,有些是「天然小」;教會領袖不應迷信數字,誤以為人數多少就等同生命質素,務求「做堂要大為成功」。「小即是美」的堂會,對大公教會的貢獻在於持續地培育「既小且深」 的國度人才。
 
(本文部分內容曾刊登於《教牧期刊》第15期,2003年11月,現重新修訂。)

編按:本文轉載自香港教會網站(http://www.hkchurch.org),作者為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1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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