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我们的见证
二○一九年六月九日,百万港人游行反对修订《逃犯条例》,政府却充耳不闻,坚持如期修例。六月十二日,立法会原订二读修例草案之日,大批反修例的民众从清早时份起走到金钟一带,当中大部份为十多至三十岁的年轻人。下午约四时起,警方向群众施放一百五十枚催泪弹、二十发布袋弹和数发橡胶子弹。至十八日,政府仍未就事件取消「暴动」的定性。
六一二成为无数年轻人的创伤,他们对香港的热爱,换来被冠以「暴徒」之名。在现场经历的十二位信徒及牧者,亲述他们的见闻,他们最多只是基督徒,立志做主的门徒,不是暴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