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我們的見證
二○一九年六月九日,百萬港人遊行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政府卻充耳不聞,堅持如期修例。六月十二日,立法會原訂二讀修例草案之日,大批反修例的民眾從清早時份起走到金鐘一帶,當中大部份為十多至三十歲的年輕人。下午約四時起,警方向群眾施放一百五十枚催淚彈、二十發布袋彈和數發橡膠子彈。至十八日,政府仍未就事件取消「暴動」的定性。
六一二成為無數年輕人的創傷,他們對香港的熱愛,換來被冠以「暴徒」之名。在現場經歷的十二位信徒及牧者,親述他們的見聞,他們最多只是基督徒,立志做主的門徒,不是暴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