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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

一地两检强推
一国两制堪虞

特区行政会议通过港深广高铁的一地两检安排,将西九龙总站口岸区部份楼面租予内地政府,改为全面实行内地法律,并由内地授权特区政府来绕过《基本法》对于在港实施内地法律的严格限制。舆论及法律界均为之哗然,忧心先例一开,法治变成谁说了便算的人治,《基本法》给香港的保障将如浮沙幻影。至于特区政府、基本法委员会港方委员,以至亲建制立法会议员的解画,内容层出不穷天天新款兵来将挡,时而提出高铁比飞机更快,时而不断强调事情合法皆因内地有权决定一国两制的任何事情──上至《基本法》哪几个字眼可以扩充意义来支持一个削减香港本地法律保障範围的解读方式,下至特区土地範围的边界划定;每一项其实对特区都兹事体大,之前无人提及,现在却沦为便宜行事的忽然理据。特区政府等人以如斯轻浮而不知轻重的论述态度来强推一地两检,能否让社会讨论有所进展,实属疑问,更让人质疑特区政府会否愿意捍卫香港在一国两制里所得的保障。早前铜锣湾书店事件仍疑云未清,今天特区政府的处理态度和手法更为两制互信问题加添一笔新债;让社会大众更担心「和谐号」可能变「李波号」之馀,对为一地两检取信于民亦毫无帮助。

我们并不敌视和妖魔化一地两检,但我们更重视一国两制。事实上,一地两检的安排在海外已发展国家之间亦有不少运作良好的先例。问题是这些地区的一地两检安排,只涉及最基本的清关、入境及检疫需要,与特区政府所提的在香港境内的口岸区全面实施内地法律大相迳庭,这亦为《基本法》第十八条所不容。对港深广高铁而言,一地两检的确会为旅客带来一些方便;然而,为了缩短十数分钟的时间,而在《基本法》给香港的保障里打开一个致命缺口,让一国两制走样变形,肯定是得不偿失,代价不成比例。

其实,由当初政府推销高铁时口中的「不一定要一地两检」,到今天强推一地两检,几届下来特区政府的口风不断在变。我们期望林郑月娥政府在与内地达成《合作安排》前能临崖勒马,慎重考虑其他更能维护一国两制的出入境方案。对教会群体而言,在上掌权者行事能否取信于民,按诚信行事,捍卫社会大众的权利与保障;凡此种种,相比起一项通关安排,实在更为重要,更贴近良心的关注,更值得在祷告中记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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