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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向社會關懷的呼召

以往,教會在發展中埋首堂務的擴展,增長迅速;如今,社會劇變帶來牧養與關懷的新處境,需要急謀出路,作出變革。近年,教內因社會議題而引發的紛爭,激發教會要再思社會關懷的使命,踐行公義與憐憫,在社區也在社會。

信徒掙扎與疑問

「現在民間團體比教會更關心社會上的人和事,我心裡甚是委屈,因為這本是我們共同擁有之使命和責任。可惜教會甘心放下與人民同行的職事,在民眾傷痛和香港水深火熱之時卻成為『消失的牧羊人』」。這是筆者早前在臉書瀏覽的一段分享,反映撰文者內心的掙扎與疑惑。文中還不斷提問「基督徒又如何?!」感到教會在社會關懷的「隱形」,對周遭發生不公義的事情置若罔聞,只顧如常聚會,消失於人群中。

社會關懷與課題

回顧過去,教會在社會關懷的參與並不熱衷,參與力度不足。根據《香港教會研究2014》,大部分的社會關懷項目均有所下調(218-219頁),「上街抗議/遊行」雖在2.7%回升至11.3%,但卻未如2004年的16.3%;而「登報聯署聲明」和「向政府部門反映意見」的參與,只略為微升。(參表1)

表1:參與全港性/社會關懷事工或活動的堂會比率(%)

 

2004

2009

2014

登報聯署聲明

25.7

26.2

27.4

上街抗議/遊行

16.3

2.7

11.3

向政府部門反映意見

--

1.9

2.5

另一方面,堂會對社會課題的關注(參表2),18項當中只有4項有增幅,其他均有大幅減少,例如貧窮、家庭暴力、教育及醫療,這顯然是社會場景變遷的影響。最高兩項「同性戀」和「極端教派」分別為64%及52%,社會公義和民主進程則有31.9%和21.9%。教會近年較集中在同性戀和新興教派的關注方面,為公義發聲與推動民主進程雖有增幅卻放後一步,這反映不少堂會,擔心「跟車太貼」,以策安全。

表2:關注全港性/社會課題的堂會比率(%)

 

1999

2004

2009

2014

同性戀

5.2

17.5

39.9

64.0

極端教派

--

--

11.4

52.0

社會公義

18.4

16.3

18.2

31.9

民主進程

10.1

12.4

5.7

21.9

貧窮

--

28.4

35.1

31.9

教育政策

--

--

12.5

6.3

醫療服務/醫療融資

9.4

6.5

8.2

3.3


變色基督徒與激進門徒


近年,教會一度被狠批「河蟹」(意思是只顧和諧)和「堅離地」(意思是不理世情):「對權貴奉迎,對不義政權則噤聲;追求成功神學而不思教會使命的革新,喜歌舞昇平卻未能活出福音的使命,失掉對社會的影響力」。這些評語對作為跟隨基督的門徒來說,雖壓根兒不堪入耳,卻是當頭棒喝。斯托得在其著作《世界在等待的門徒》(The Radical Disciple) 一書對門徒一詞的論述,以「激進」來形容,因為作主門徒就不能逃避服侍和委身,也不能有選擇性,不付代價。相反,要明白耶穌是主,我們無從選擇和挑剔,只管順服祂的權柄中;在〈不隨波逐流〉一章,斯托得指出多元主義、物質主義、道德相對主義及自戀主義,正在威脅及鯨吞基督教團體;使命群體便要持守真理、堅守簡樸、順服和愛,「不要像變色龍,隨著環境改變膚色,倒要成為中流砥柱,讓大家看見」(18頁)。的確,在威權主義的形勢,「變色」容易「激進」難,誰不屈服願付代價,才是真門徒。

心意更新與社會關懷

斯托得在另一著作《心意更新的教會》(The Living Church),指出不少信徒成為「脫鈎基督徒」(de-church),因為感到教會缺乏聖經教導、社會關懷、真正的敬拜及對外的關顧工作,以致對教會徹底的失望。他們所追求的是接近心意更新的教會,「使徒的教義、相愛的團契、喜樂的敬拜,以及外延的,持續的傳福音行動」(25頁)。換句話說,教會除了聖道與敬拜之外,對社會作出關懷及關顧尤為重要,否則,跟不上牧養處境的逆轉,自然落入失色與變色,未能活出福音與關懷的使命。

近日,一位信徒領袖向筆者傾訴:「為什麼堂會竟能對社會上發生不公義的事情置若罔聞,聚會依舊,不表關懷也不代禱,好像沒有發生什麼!」這正正反映信徒在面對當下劇變的政治世情,感到迷惘和無力,教會又豈能好逸惡勞而不「進場」!

社區與社會

誠然,教會踐行社會關懷的場景,既是社區又是社會的層面。一間位於鄉郊的堂會,眼見大財團向農民土地的不公義收購,自身也是持分者,事件不只是社區本土,也是社會大眾的共同關注;處境有政治的含意,堂會需要有適合的裝備和支援,隨時進入公共空間,與民同行。再者,堂會經常舉行社區讚美「嘉年華」,口稱「耶穌愛你」的使命群體,在市民遇危難和不公義,身在何方?!

然而,對不少福音派的教會而言,社會關懷始終是社會責任而不是福音宣講,在踐行社會關懷較為强調個人的參與,多於是群體的職事之一。因此,在涉及政治關懷的課題往往裹足不前,參與否純粹個人意願的思維,實踐顯得碎片化,無怪乎不少信徒對教會在社會關懷的步履,提出「基督徒又如何?!」的迷茫。

也許,教牧人員礙於個人神學立場、性格、經驗及個人取向,在帶領會眾回應的程度有所不同,這是可以理解。但卻可以探討參與的可能向度,藉此與信徒共同尋求,不失為實踐社會關懷的試金石。然而,承擔不應由教牧一手包辦,而可以是每一位信徒的參與,正如萊特(Christopher J.H.Wright)指出,「整體教會」(the Whole Church)强調使命是所有基督徒的職責,而非只屬教牧人員或專職宣教士。其實,這也是「信徒皆祭司」的教導。

侯嘉理(Gary A. Haugen)在《公義在望》中指出,「對每一個耶穌基督的門徒而言,援救受欺壓的人乃是基督徒靈修生活中不可分割之一部分,只因我們分享著神的屬性。…… 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去、差派和禱告」 (169頁) 。信徒的靈命在行動中默觀(contemplation),培育整全的靈命,誠如潘怡蓉在《默觀與行動 -- 靈命培育中的社會參與》一文的分享:「當這種默觀成為基督徒隨時狀態,生活中的一切場景都可以經歷三一上帝的臨在,體驗被神聖之愛轉化的豐盛恩典。」

結語

回歸至今二十年,社會動盪變遷,民生議題與社會政治事件頻仍。回應時代的吶喊,崇拜公禱、聯署聲明及上街抗議等社會關懷的方式,其與現實距離的接軌,仍有待革新。

昔日耶穌走遍各城各鄉,與弱勢同行,也勇於指責宗教的偽善;面對政權打壓與拘禁,祂顯出温柔與堅定,回應召命。同樣,教會在行動中活出真信仰,敢於迎向社會關懷的呼召。

(原文刊於第53期《使命與領導》,2017年9-10月,現略作修訂) 

(本文轉載自香港教會網站,作者為香港教會更新運動執行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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