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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討論其實是甚麼一回事?

不少神學生進入神學院的初段,都經歷過一個被神學拆毀的慘痛經歷——筆者也不例外。記得老師曾說過類似的話:「進入神學世界,就像進入一個汪洋大海,摸不著邊際,看不見盡頭。」到自己開始接觸神學家的論述,才發現原來神學世界確是「萬」家齊放,各自爭鳴。從前在教會所聽說的「預定論」、「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等說法,在神學院被鞭撻得體無完膚。(或者,筆者所成長的教會受加爾文傳統影響深厚。)原來「人神協作」、甚至「普救論」的救贖觀,也有足夠的聖經支持和神學邏輯。老師提醒自己,不要以為自己已經掌握真理,或以為自己已經找到絕對答案而沾沾自喜,或以高傲的態度去評論異見。

是的,就是聖餐的餅和杯是否耶穌真實的身體和血、有沒有真實臨在,或是單純的紀念說,在更正教都沒有定論,難道,慈雲理是異端麼?斷乎不是!再說,洗禮的方式(全浸和灑水),嬰孩洗禮的有效性等等議題,就用海洋做墨水也不夠論述了。筆者的領受是,除了一些教義級的神學,被信經所認定的論述外,其他的說法,若有足夠的聖經支持和合理的神學推論,能夠面對一定合法的質疑,能作出適切的回應的論述,筆者即使不同意,也會尊重。或許,這是老師們一直對筆者潛移默化的教導成果。

不過,近年看到的神學討論,卻起了很大的變化。記得兩年前在討論特首選委棄席不棄席的問題上,本來是大家神學進路不同、應用的看法各異的討論。有學者們認為不棄席就是參與罪惡,這也無可厚非,各自立場不同,各自表述而已。不過,後來發展到人身攻擊,有學者在自己的地盤評論對手:如何當神學院老師!這種攻擊的手段,已經脫離了過去彼此尊重的神學討論的形式。一些神學院老師,標榜自己所仰慕的神學家或神學立場,往往將自己所閱讀的絕對化,面對質疑時,就批評提問者:不讀書、傳道人竟然有這樣的看法等等。筆者看見這些現象,不禁惋惜。

神學院訓練神學生(或將來的傳道人)有獨立的思考,批判精神,合理的發問和質疑去尋找答案,擴闊自己的視野,兼收並蓄,有容乃大。從中建立自己的立場和看法,彼此尊重,而非輕視對手。這是筆者一直堅持,若有超越本份,也會道歉更正,請求原諒。

無論是舉足輕重的大神學家或是教會的一位初信慕道朋友,筆者都一視同仁,不會因為對方名氣、學術地位而偏私。記得一位前輩曾經說過:一個「大銀」是圓的,小孩說和大師說,都不會改變。難道巴特說的就不能挑戰?某知名學者說,教會的先知角色只能在教會,不在社會,我們就要照單全收?學者韋爾斯(Samuel Wells)在《上帝的同伴》中說:「上帝呼召祂的子民成為祂的朋友,回應耶穌的邀請……」不過,有學者說,「當耶穌是朋友」是「壞鬼基督論」。孰是孰非?各自表述,哪個論述更符合閱讀者對聖經的回應,從中的得著是甚麼?相信支持和反對某一個論述若經過深切的反思,提出的人,已經達到一定的效果。

最近一個討論點,人稱「鄧公」的鄧紹光博士提出「聽道是一種事奉」(參1532期「眾議園」),這個題目本身很搶眼,令一般人對「事奉」的看法有劃破的解讀。筆者帶著疑問,客套的請教鄧博:撰文〈聽道是一種事奉嗎?〉(參1535期「眾議園」)作出請教,這是一個聆聽後的回應,希望得到回應後的聆聽。或許,旁人會竊笑筆者無知、無聊,那有何妨呢?神學討論,不是從無知的發問開始麼?(保羅在大馬色路上問耶穌:「主啊!你是誰?」其實也有點無知?耶穌直接對他說:我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就算筆者是無知到不理解或不接受「講道是一種事奉」,那又何妨呢?難道這道題是牢不可破的真理?或不能被討論和辯明的麼?

有學者最近在網上提出:(大意)牧者站在講壇上,講道無論是怎樣「離題萬丈、東拉西扯、沉悶難忍」都可以成為操練信徒忍耐和一同承擔苦難的場景。我會問:是這樣聽道麼?又說:「上帝會使用『言不及義(trivial)、破壞多於建設(destructive)、甚至走火入魔(demonic)』的講章」;我會問:聽道者要學習在牛糞中找青豆吃麼?筆者以為,學者勸導讀者聽道時帶著恭敬謙卑的心,是正確和有效的提醒。講道者去到「破壞多於建設、走火入魔」的地步,就要拉他落台了。難道傳異端,都讓他繼續傳麼?

記得約十年前,筆者曾與一化名的學者網上博弈。學者嘲笑筆者「有眼不識泰山」竟然不知道他是誰?是的,或許只有無名小子,才看到皇帝的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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