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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消息

內地新修訂《宗教事務條例》出台
學者憂慮教會面對更嚴峻境況

【時代論壇訊】《人民日報》於九月八日公佈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指條例已於六月國務院會議中通過,並於來年二月起實施。有長期關注內地教會的學者憂慮,條例將宗教事務更牢牢掌握在國家手中,有機會令教會面對更嚴峻情況。

《宗教事務條例》自二○○五年實施,《人民日報》報道指,近年來隨著國內及國際形勢的變化,宗教方面出現了很多新問題,原來的《條例》已「不能很好地適應宗教工作形勢發展的需要」。當日的《人民日報》共發表四篇相關文章,除了公佈新《條例》全文外,也由評論員撰文回應修例,指中央高度重視宗教工作,習近平在十八大以來特別強調要用法律規範政府管理宗教事務的行為、提高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根據同日另一篇刊於《人民日報》的文章,國務院法制負責人指今次《條例》修訂主要著眼六個方面,包括「兩維護」:維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和諧;「兩明確」:明確宗教活動場所法人資格和宗教財產權屬、明確遏制宗教商業化傾向、「兩規範」:即規範宗教界財務管理、規範互聯網宗教資訊服務。


九月八日的《人民日報》刊出多篇與修訂條例相關的文章

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內容和結構大致與兩年前公佈的《宗教事務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相同,除了細緻的字眼改動外,第一章總則加上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準」、「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字眼。

新修訂《條例》內容公佈後,關注內地教會的學者紛紛撰文作出回應表示關注及憂慮。

蔡少琪牧師在〈簡評內地新《宗教事務條例》:借法嚴控和家庭教會要面臨寒冬的試煉〉一文表示,不同的學者在一六年送審稿出台後,已表達憂慮,認為若變成正式條例,將對家庭教會的宗教活動、海內外信仰交流以至中國的宗教自由造成打擊及限制,他認為條例會帶來嚴峻的寒流。「中國家庭教會經歷較長的相對寬鬆時代正式告終。」條例令人憂慮的地方包括:大大加強對「宗教院校」管理的關注、對非官方批准的組織的宗教教育培訓和境外交流作明文的禁止、對宗教事務的財務、出版、網絡宣傳和出國受訓等增加不少禁令和監督的條文等。

在邢福增教授的〈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宗教信仰的核心價值嗎?〉一文,特別強調對第一章總則加上「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字眼的憂慮,「會否成為對宗教自由的干預,甚至損害了宗教信仰的本質」。他指出雖然中國憲法明言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是政府一直防範青少年信教,近日更出現禁止舉行未成年人宗教夏令營的規定。故此,新《條例》要求信徒「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時,憂慮也隱含著對宗教教育的限制。

四川成都秋雨之福歸正教會的王怡牧師在〈我對新《宗教事務條例》的五個立場〉一文中表示,新條例是與數千萬公民宗教自由及良心自由為敵的非法之法,也構成對憲法上對宗教信仰自由的侵犯和否定等,並指家庭教會的牧師將以和平的方式,拒絕這條例的合法性及實施。該文章發表不久後,在微信上已被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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