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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梵修和不可漠視之公義

家明:

上次跟你通信,原來是年半前了。近半年來,我正享用安息年假,離港專心寫作,沒想到收到你的來信。

你說得對,相信中梵即將就主教任命問題簽署框架協議。對此,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公開表達憂慮,這與梵蒂岡高層的樂觀態度,形成強烈對比。作為教友的你,問我該如何看是次爭論。我認為,我們不應忽略協議背後涉及的深層問題。

半個多世紀以來,中梵關係走過曲折的道路。自中共建國以來,因著拒絕接受政治力量的操控,不少神職人員及教友受到政治衝擊,甚至被中共以「反革命集團」罪名拘捕。中國政府為分化在信仰上效忠教宗的教會, 在1957年支持「中國天主教教友愛國會」成立,並且在翌年,更違反天主教傳統,首次舉行「自選自聖」主教。此後中梵關係可說陷於歷史低谷。不過,不少神職人員及教友,即使在最惡劣的環境下,仍堅守信仰,展現無比堅毅的信德。

今天中國天主教形成的愛國教會與地下教會並存現象,可說是這段政權干預宗教的歷史結果。家明,你是否仍記得我在課堂上提醒同學,要避免簡單的二元思維,即使在愛國教會內,仍有不少忠於信仰的教友。但同時我卻指出,愛國會及主教團作為中國政府扶植的愛國宗教團體,事實上是黨國宗教管理體制的一員,而非單純的宗教組織。這些愛國宗教團體的存在,說明黨國不容許完全獨立自主的民間組織,所謂「獨立自主」、「民主辦教」,只是一種偽裝的政治口號。政治權力以不同形式(當然包括主教的人選)掌控宗教事務,充份反映出中國宗教自由的殘缺。

是次中梵協議的爭論焦點之一,是中梵在主教任命問題上的共識,是否可以樂觀地理解為中國天主教會的合一?特別是,為了促成這個合一,要求長期為信仰受苦的地下教會作犧牲,是否合情合理?

協議容許教宗可以有權批准任命主教。但只要熟悉中國政教關係者都了解,中國政府絕不會放棄對宗教領導人的實質任命。因此,日後經過「民主選舉」及「中國主教團任命」這兩個程序送到教宗面前的名單,一定是經過統戰部及宗教局的「篩選」。雖然協議容許教宗作最終的委任,但獲得中方認可的主教,一定是在政治上安全系數極高的人選。

相對而言,梵方的讓步卻遠比中方為大。因為教宗需要寬免七位非法主教,甚至要求兩位地下主教作犧牲,讓出教區主教的職份。此舉表面上是一種合一的修和,但對於半世紀以來一直堅持信仰的地下教會,卻是極大的傷害。沒有公義作基礎的修和,是否真正的修和?對於許多為信仰付上代價的神職人員及教友,如此犧牲,又教他們情何以堪?

更嚴重的是,協議將原來在黨國體制以外的地下教會送進「鳥籠」之內,需要接受中共宗教管理體制在各方面的控制。梵方消息人士期望,日後可以爭取擴大鳥籠空間,是否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近日甚至有梵方高層盲目地讚美中國,被視為討好中方的政治獻媚。這些為合理化中梵不對等協議而作的各種辯解,根本完全無視黨國控制宗教的政治現實。

我想起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蕭伯納(George B. Shaw)曾說:「理性的人改變自己適應世界;不理性的人試圖改變世界順應自己。因此,所有進步都依賴不理性的人達成」(“The reasonable man adapts himself to the world, the unreasonable one persists in trying to adapt the world to himself. Therefore, all progress depends on the unreasonable man.”)今天,對中梵不對等協議持異見者,一定會被視為不夠務實、不識大體、不懂策略;但所謂務實、大體與策略,真的能帶來好的改變嗎?信仰的理想,不是應該成為改變世界的力量嗎?其實,教會歷史已經給我們明確答案。

今天是大年初二,剛好踏進教會節期的四旬期。昔日主耶穌在曠野四十日,拒絕惡者的試探──不是為求存而讓石頭變成食物、也非為彰顯自己能力而試探上主,更不會為權柄與榮華而向惡者下拜。讓我們也在四旬期默念主的教導──「不叫我們陷於誘惑,但救我們免於凶惡」,並切切為中國教會祈禱。

你的老師
邢福增
2018年2月17日

(編按: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院長。原文為香港電台節目《香港家書》2月17日內容,稿件由作者提供。節目網址:http://www.rthk.hk/radio/radio1/programme/hkletter/episode/48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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