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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转化系列

敢于成为创意的社会房屋缔造者

香港首个「全城转化起动日」于三月底举行,旨在凝聚信徒力量、同心携手,回应迫切议题,以福音转化香港。当中一个迫切的议题乃是「房屋」,并由关注土地问题的黄元山先生主持这个专题分组会议。大会亦请来曾任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神学院院长及循道卫理联合教会会长的卢龙光牧师、社会房屋的先行者「要有光」创办人余伟业,以及基督教关怀无家者协会总干事赖淑芬博士,一起探讨香港的房屋问题,引发我们思考。正如威利斯詹金斯(Willis Jenkins)挑战教会,在缺乏房屋的世界,要成为「创意的房屋缔造者」(innovative home-makers)。

香港教会早已参与社会房屋

卢龙光牧师指出,香港教会早年已参与社会房屋,例如早于一九五○年建成、位于东头平房区的博爱村。这些村一如许多平房区那样,由一些基督宗教组织兴建,例如由循道、卫理教会安置居住在山边木屋难民而兴建的卫斯理村、亚斯理村、爱华村,以及为安置大埔元洲仔渔民的爱德渔村及位于西贡对面海的「圣伯多禄村」。房屋问题不单是居住的问题,也同时涉及机会、出路和希望改善生活的景况,这比贫穷本身更惨,更值得关注。过往教会在关注「安居」,也关注「乐业」。即使面对时代转变,作为「我没有敌人」的教会,往后仍会持守「爱邻舍」继续服侍社会。

当代社会房屋的先行者

「要有光」成立于二○一○年,以创新手法善用地产资源,协助解决贫穷问题,而在创造社会效益同时,企业仍可自负盈亏地持续发展。经过两年多的研究、构思和筹备,「要有光」于二○一二年九月以先导计划方式,于观塘区推出首间「光房」,并于二○一三年二月正式全面推广「光房」计划。现「要有光」社会地产推出的「光房」计划,旨在帮助业主善用物业,以廉租帮助有住屋困难的单亲妇孺。

「光房」物业分布于港九新界,既有唐楼,亦有屋苑,一般为两房或以上的单位,以合租形式出租,租客需共用客厅、厨房及厕所。租客不单可以于合理的居住环境中生活,更可以不按照市价,反以本身的负担能力来缴付租金。此外,「要有光」会透过邻里互助,并社工、义工和商界的支援,缔造一个有利的空间去脱贫。作为「要有光」的创办人及行政总裁余伟业指出,提供住宿只是让人有正常生存的基本责任,更重要的如何学会令生活变得更好。

「禧房网络」的异象

赖淑芬博士认为回应香港的不公义,可引述约翰柏金斯(John Perkins)的一段话:「给人一条鱼不如教人钓鱼,终生受益?这可能是『大话』!要先处理公义的问题:『谁拥有鱼塘?』,才能实践『人人皆可享用上帝创造和赐予的丰富资源。』」她认为圣经中拥有土地公义理念和回应,叫我们进入新约的禧年:去成为像样的教会,奉行禧年原则,变卖资产,以致信徒凡物公用。

使徒行传中记载了这一段叙事:「全体信徒一心一意,没有一个人说自己的财物是自己的,他们凡物公用。使徒大有能力,为主耶稣的复活作见证,众人都蒙了大恩。他们中间没有一个有缺乏的,因为凡有田产房屋的都卖了,把得到的钱拿来,放在使徒脚前,照着各人的需要来分配。」(徒四32-35,《新译本》)当时的信徒没有单单指骂政府或等政府在政策上革新,他们自己身体力行地实践禧年的公平原则,让当中没有人会有缺乏。

基督教关怀无家者协会现时有七间宿舍,合共一百二十个宿位,并与教会合作,善用教会资产,创造另类渔塘,为贫困人士打造安乐窝,让贫穷人有家有福音。「禧房网络」的异象是兴起信徒群体及教会,为无家可归或蜗居于不适居所的贫困居民,提供全人关怀。透过祷告、协作和资源共享,活出神的心意,实践信仰,彰显公义,成为城市见证,并要牧养禧房的居民,装备他们成为门徒。

反思与行动

社会房屋的背后精神是防止集中业权和垄断,防止引来有地和无地的阶级冲突。禧年能够从富有的大业主手上取回利润和资产,进行公平分配,直接处理犹太社会的贫穷根源,是非常彻底性的公义措施。今天仍可应用禧年原则:若禧年的理念是财富和资源重新分配,那社区房屋便是教会回应神的一种禧年策略。机构在回应神心意,夥拍教会,为贫困者缔造居所,使他们有基本的生活条件,并有福音可听,更可成为门徒,作时代的见证。

当中良心业主愿意提供平租或购买物业作「社会房屋」之用,是这个回应行动的关键。跟传统的慈善捐献不同,良心业主既不用捐出物业亦不用捐出现金,反而是继续持有物业保值,整个安排有点像低回报的保本投资工具。受惠者会向业主按时缴纳租金、妥善管理物业及于租约期满时交还物业。你会考虑在「社会房屋」的事工中有份吗?

(城市转化系列文章之十五。作者刘旭东是城市睦福团契副总干事,现正在伯特利神学院修读教牧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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