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社自由與國家安全 2018年8月3日 香港警務處發出的社團註冊證明書範本(圖片來源:警務處網站) 政府近日首次高調表明考慮引用《社團條例》第8條第(1)(a)款,申請禁止主張香港獨立的香港民族黨運作。其實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多年來不只一次提出《社團條例》可以不當地限制《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列明的公民結社自由權利,呼籲香港政府檢視。結社自由與國家安全,是否對立,以至不能平衡?又或者,國家安全是否已變成一個偽命題,真正目的是要以言入罪,為的是收殺雞儆猴之效? 本文只供訂戶閱讀, 請先訂閱或 登入。守護自由空間,請付費訂閱《時代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