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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

「土地大辯論」所缺乏的視野

林鄭月娥政府委任土地供應專責小組進行「土地大辯論」,將於九月底結束。觀乎諮詢過程至今,像估算土地需求一類作為討論基礎的基本數據,還未有共識;行政長官更中途出盡口術,說填海造地「無可避免」,開發郊野公園建屋「值得深思」,更要求提早交方向報告。凡此種種,看在港人眼裡,這場諮詢所得民意到底日後會被當局如何「使用」?市民所表達的土地開發選項優次,最終會得到怎樣的尊重?實在難言甚麼信心。

香港雖是富裕地區,但由籠屋、板間房到麥難民,居住問題之嚴重程度已達到世界級的惡名遠播。對於自小被灌輸「香港地少人多」的普羅大眾而言,將居住問題歸結為「土地問題」,似乎是毋用爭議的小學常識科內容。然而正如近年不少輿論也有所指出,這說法明顯將問題過份簡化。事實上,由近年內地資金流竄尋出路、公私營房屋比例、住宅樓宇空置囤積,到香港缺乏入境審批權為內地申請來港者把關,以至棕地如何開發、物業避稅漏洞如何堵塞等等,牽涉居住問題的因素絕不止於土地供應,解決問題亦不止於此途。政策諮詢當然要有焦點,但若以為焦點以外的因素盡皆不相干,甚至像今次諮詢般被排斥為個別政策倡議者「洗腦」的果效,恐怕那重中之重的問題最終亦難以得到有效的疏解和紓緩。

土地資源原本涉及長遠規劃,背後是整個社會的未來處境走向以及價值取捨。這方面在「土地大辯論」的過程裡或有零碎反映,當局卻無意深入探討——公私營合作,如何能避免利益輸送?當全球極端氣候在生態、水文和食水資源方面所帶來風險愈見難以逆料,為何像填水塘、開發郊野公園一類自戕式的建議,竟也可以成為諮詢選項?其他的選項(例如大規模填海)又有沒有顧及這些風險?這些議題均需要更深入也更高瞻遠矚的討論。

作為大地管家,人的表現實在難言合格。昔日的錯誤,在民生和生態方面所帶來的苦果,今天經已自嚐,還可能陸續有來。我們當然期望,這些錯誤能得以逐一糾正,讓人與大地都能夠活在那具備公義與憐憫的真和諧之中。將這期望放在一場歷時數月、意義單一的公眾諮詢,恐屬過份;但諮詢所帶來的長遠關注,由社會大眾到教會社群,均不應輕易忘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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