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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使命商道論壇系列

社會中的魔魅

廿一世紀靈界權勢

執筆之際正值俗稱「鬼節」的盂蘭節。鬼、污靈、靈界權勢,常見於新約聖經。福音書記載耶穌經常做的行動,就是趕鬼。保羅書信以「執政的」、「掌權的」等字眼(見羅八38;林前十五24;弗一21、六12;西一16),形容種種靈界權勢。啟示錄則描述上帝對魔鬼的決戰。

我們在廿一世紀應如何理解靈界權勢呢?這是一個系統神學(或稱建構性神學)的課題。系統神學的關鍵乃在當今處境中解釋聖經及傳統。

不少信徒以為靈界權勢只屬超自然的領域,因而只關注人類知識難以解釋的現象(如邪靈附身)。然而,新約時代及初期教會的信徒,不會有自然與超自然之分。對他們而言,靈界權勢運行於世界,影響著人類的日常生活。為此,保羅書信特別提醒信徒,任何權勢皆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羅八37-39),而十字架上的基督已把一切執政掌權的靈界權勢解除武裝,並在凱旋的行列中把他們公開示眾(西二15)。

田立克眼中的魔魅

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以「魔魅」(the demonic)這概念詮釋新約聖經中的鬼及靈界權勢,並以此分析文化和社會中影響人類的現象,包括資本主義與民族主義。魔魅有幾方面的特徵。

第一,魔魅不是純然負面的(魔魅不等同於撒旦),而是既有具大創造力,又有具大破壞力,可謂「難為正邪定分界」。例如資本主義能顯著提升經濟生產力和物質生活水平,同時也帶來貧富懸殊、階級對立、環境污染等影響深廣的問題。資本主義一方面有效分配資源、滿足人類需要,同時也驅使人為著無止境的慾望,忙於永不止息的、不斷增加的、消耗生命的活動;因而令人格貧乏,並受時間奴役,無瑕關注永恆(田立克語)。

第二,魔魅是有限的事物當作無限,甚至自我神化。民族主義中的民族和國家,往往有意或無意地被奉為神聖,成為真理和正義的化身,受人民欽崇膜拜,也要求人民奉獻犧牲;「愛國」成為一種宗教情操。資本主義中的市場、增長、競爭力等,也往往成為神聖不可侵犯。任何魔魅總帶著宗教性,只是該等宗教性卻是對抗上帝。

第三,魔魅是超越個人道德意志的結構(structure),帶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悲劇狀況。個人道德上的犯罪(如貪婪、崇拜瑪門),不足以理解魔魅。個人的認罪悔改、努力行善,不足以轉化魔魅。例如企業不斷發展、追求利潤最大化,乃屬資本主義的通則,而這通則往往帶來對勞工的損害和加劇對環境的破壞。然而,這些狀況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試想像一間多年來作為「基金愛股」的上市公司管理層宣佈今後不再追求盈利增長(不是不再賺錢,只是不再愈賺愈多),其股票必被無情拋售,管理層也勢遭撤換,以回復盈利增長。

第四,魔魅會「附身」、令人著魅,以至使人被綑綁、喪失自由。例如資本主義的遊戲規則下,企業要不斷推出新產品以維持收入增長,並要與其他企業爭奪市場份額,因而以各種推廣手法,刺激和製造消費需求,消費者往往覺得需要不斷棄舊換新;消費者這種需求反過來驅使企業推出新產品。現代人往往難以脫離這種生產與消費的無止境循環。香港網民有時以很「毒」來形容十分吸引令人愛不釋手以至沉迷下去的科技潮物,跟魔魅的「魅」力,可謂互相呼應。

趕鬼解魅,不單是超自然的事

田立克談的魔魅皆是影響世界的權勢。然而,社會上其他令人著魅、使人喪失自由的事情,也應可理解為魔魅,包括任何令人「上癮」的事情(無論是毒品、賭博、打機、上網),也包括任何令人感受「身不由己」的催迫的事情。例如香港人工作時間之長冠絕全球。超時工作有時出於上司要求,有時卻是出於環境所迫的「半自願」。面對排山倒海的工作要求,面對公司內外的競爭,在人手緊絀又要兌現工作效率承諾的情況下,當大部份同事甚至上司也在加班(發揮所謂的「拼搏精神」),自己也會感到不得不跟從大隊加班。又例如香港的「怪獸家長」,為求使子女能夠出人頭地,遂要求他們生吞活剝艱深的課程內容,催谷他們做練習,勉強他們學習樂器或其他藝能,甚至為爭取進入名校,以便「贏在起跑線」,不惜把這些壓力推前至幼稚園階段。「怪獸家長」往往覺得為著他們疼愛的子女著想,不得不如此要求。在我看來,這也是在香港社會文化中的魔魅。

以「魔魅」這概念詮釋新約聖經中的鬼及靈界權勢,從而分析一些社會文化現象,至少有兩方面的好處。第一,如此進路有助我們從信仰的、神學的角度,關注、分析、批判社會及文化現象。基於種種歷史原因(包括過往福音派與社會福音派的爭論),華人教會往往不熱衷關心社會文化問題(性文化除外)。對不少信徒而言,信仰基本上屬於「心靈」的領域,關心社會不屬於信仰的份內事;即使關心,也只能從世界提供的觀點出發(例如政府施政是否符合人權、民主、公平等原則),缺乏信仰的角度。「魔魅」這概念讓我們可以從信仰的角度為一些社會文化現象命名,以至信徒更容易掌握這些現象與信仰的關係。第二,如此進路有助更新教會的使命觀。教會的使命不是狹義的傳福音,搶救靈魂;教會的使命是延續聖子基督被聖父上帝差遣來到世界的使命(約二十21)。耶穌基督被上帝差遣,在世界藉言語(宣講、教導)和行動(醫病、趕鬼),傳揚天國福音,彰顯天國臨在。既然耶穌趕鬼,我們也要趕鬼。這不只是對付超自然的邪靈,更是對抗那些「執政的」、「掌權的」,即那些可透過社會文化使人著魅、令人喪失自由的靈界權勢。既是這樣,「屬靈爭戰」便屬於教會使命,而且有更明確的對象(社會及文化中的魔魅權勢)和更全面的戰略(包括信徒群體對魔魅的揭露、批判、回應)。


(使命商道論壇系列文章)


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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