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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写

法庭内的痛哭

过了午饭时间,在疲累的空间中,我忽然听到奇怪的声音,打扰了寻常的法庭气氛。我随即意识是哭喊声,而且是哭得很厉害的声音。我循声音的方向望过去,左边,即被告栏。我肯定是从被告栏传过来的声音。

我看不到谁在哭。我仔细听,相信是戴耀廷的声音。仍然在哭。我专心望着被告栏,仍然看不到他。我的位置原本是可以看到每一位被告的。

法院的大小屏幕中,正播放着控方的呈堂录像,是二○一四年十二月二日三子的记者会。他们宣布翌日会去警署自首,承认非法集会。影片中,朱耀明牧师提到学生被打到头破血流,在记者会上,老泪纵横,哭了,哭诉着希望安全送每一个人回家。大概在这个时候,我听到庭内被告栏内传出的痛哭声。

我不清楚戴耀廷何时开始哭,但我知道公众人士和记者都望向被告栏了。也不清楚那是影片中朱牧师的哭诉,抑或是现场戴耀廷的哭号,接着,被告栏内的朱耀明也哭了,拿出手帕抹眼泪,陈淑庄、邵家臻也用手轻拭泪痕,气氛凝重、很伤感。

我留意着被告的神情,听着哭喊声,我也望向每天都来听审的戴耀廷太太,她每天坐同一位置,是墙边的位置。我看到她稍微侧着身靠着墙,好像不是举头望大屏幕,但我也看不到她是否望向丈夫的位置,但她很清楚那是丈夫的哭声,也清楚他号啕大哭的状况。

法庭可以容忍多大声的哭声呢?这是我的疑问。大约过了两分钟,我才看到戴耀廷挺直身子,好像也抹干了眼泪。是哭得弯了腰,抑或曲着身去哭,不想让人看到吗?

他哭完了。大约再过了十五分钟,也休庭了。这个星期,开审了三天半,控方播完了所有呈堂的录像,下星期一再继续聆讯。戴耀廷慢慢由被告栏内步出,双眼红肿,但总算哭完了。由二○一四年添美道到今天的法院,哭够了吗?香港人哭够了吗?

今天也播放了警方在夏慤道放催泪弹的影片,大约只有二十秒的片段,是九月廿八日下午6时54分的片段,当天第一枚的催泪弹是在下午5时58分投掷,但法庭上没有第一枚催泪弹的片段。控方播放的影片是从夏慤道行人天桥上拍摄,镜头影着很大的範围,去到海富中心的天桥,很阔的画面,见到远方一阵大烟雾。跟着,镜头忽然摇摇摆摆,影着天桥的地面,好像拿着摄录机的警员也要落荒而逃一样。

这段影片没有市民受催泪弹袭击的近镜,所以没有牵动很多情绪,庭内各人显得平静,直到播放三子宣布自首的记者会,才激动了很多的眼泪。

有人问我,戴耀廷为什麽哭?我记得,休庭时,我在记者席旁边等着他,他在我身旁行过,但当我看着他红肿的双眼,我决定不作声。我不忍心去问。

我将被告痛哭的文字上载在脸书中,不同的人士写下了这些回应:「为公义而哭」、「为香港而哭」、「为我们而哭」。一位老牧师这样写:「看到这一帖,情不自禁掉了泪!正抱着孙儿,祷告他有更美的明天,即或不然,也要作个顶天立地,为主而活,光明正直的人!」

四年了,香港人眼泪未干。最近常听到这首歌:「哭泣声绝无意义,它不会扭转分开的心意,梦似是失去收结一首诗......」香港人的哭泣声也未有扭转冷酷当权者的心,但我相信哭泣声仍然有意义。

这几天的审讯,是会让人走入伤痛的记忆,但法庭不是让人去怀缅的地方。要怀缅或回忆,网络已上载了无数的影片,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在这个地方去看去听?因为此时此刻此地,毋忘初衷的呼唤让大家再次走在一起,无论是否去到法院,我们知道这是重要的时刻,是香港人寻求公义的关键时刻,不单只庭上占中案件的九位被告,所有曾经参加雨伞运动的市民都要申诉。

哭泣声很有意义。那是一种哀思哀悼,哭泣声和冤情要被聆听,香港人要被安慰,真相与公义要被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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