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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消息

陳志全提研究同志締結政策
明光社再發聲明倡緊密關係授權

【時代論壇訊】立法會於十一月廿二日討論「研究制訂讓同志締結伴侶關係的政策」,議案及其修訂案全數否決。明光社發表聲明,表示不認同陳志全議員倡議的方向,促請各界維護男女婚制獨特性,建議研究緊密關係政策,維護緊密關係(包括同性情侶)的基本權益。明光社曾於七月發聲明作同類建議。

陳志全提交的原議案為「本會促請政府研究制訂讓同志締結伴侶關係的政策,令同性伴侶得享與異性伴侶平等的權利」,明光社於是次聲明再次指出,「其含意可直接延伸為民事結合(civil union)或不分性別組合的婚姻制度(一般稱作同性婚姻)」。該社表示,不認同民事結合政策;亦曾參考海外有關政策,得知其法律條文與同性婚制無異,又指民事結合為「『掛羊頭,賣狗肉』的同性戀政治策略」,此舉破壞男女婚姻的獨特性(uniqueness)。

另外,明光社強調研究緊密關係政策的重要,指政策制訂者有必要把婚姻地位從各種緊密關係如同性情侶、異性不婚情侶、誼親、緊密友誼、同鄉、非近親關係中區分出來,而毋須將各種緊密關係強行納入於男女婚制之中。明光社建議,「緊密關係授權」的方式讓大眾可在婚姻和血緣以外選擇自己信任或關係親密的人為默認處理人,其可代表處理事務如醫療決定、遺體、骨灰處理、後事、財產等安排,此方式可受政府機關承認。

該社解釋,「緊密關係授權」是授權制度的擴充,能保障各種具有社會資本效用(social capital utility)的緊密人際關係,同時能紓解同性伴侶及其他緊密關係人士的訴求,「緊密關係並不特別肯定某種性關係型態,而是平等對待一切緊密關係。」,又指區別婚制應為政策主軸,為保障涉及延續社會的男女婚姻關係。

十一月廿二日的立法會辯論中,陳志全提出「研究制訂讓同志締結伴侶關係的政策」,其後遭梁美芬議員修改為「尊重華人社會所重視的家庭價值觀及本港現行的『一男一女』及『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並再經區諾軒議員修正後訂明與民事結合政策有關。陳志全所提出之議案遭否決,惟當中有民主派議員反對議案,同時亦有建制派議員贊成議案通過。梁美芬、范國威、區諾軒提出之修正案亦同樣被否決。

公開聲明全文:http://bit.ly/2FzKc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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