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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寫

關乎深愛香港的案件

「我站在這裡⋯⋯」

佔中案被告戴耀廷在被告欄內站起來,鏗鏘有力,自辯,結案作詞:「緊隨馬丁路德金博士在公民抗命之路的腳步,我們努力去開啟人心中那份自我犧牲的愛及平靜安穩,而非煽惑憤怒與仇恨。」

「在這是一宗關乎一群深愛香港的香港人的案件,他們相信只有透過引入真普選,才能開啟化解香港深層次矛盾之門。」

戴耀廷2013年初發表文章講述「佔領中環」的意念,發起、組織、推動,到佔領行動爆發、結束、清場,他由學者走到街頭,踏進被告欄,今天在激盪的心情中,總結自己和香港這幾年到幾十年的民主路程。

戴耀廷引用歴史及案例說明公民抗命的理據,並指出控方的不合理檢控及沒有節制。戴譴責警方不負責任封路,令市民無法去示威區。

「在警方發放 87 催淚彈及使用過度武力後,一切都改變了。如此發放催淚彈是沒有人能預見的,事情再不是我們所能掌控。到了那時候,我們覺得最重要的事,就是帶領參加運動的人平安回家。 」戴說到這裡,轉身望向坐在左邊的另一被告朱耀明。朱耀明曾在自首的記者會上,哭著說要帶大家回家。

戴續說:「在發放催淚彈後的無數個日與夜,我們竭力用不同方法去盡快結束佔領。我們幫助促使學生領袖與政府主要官員對話。我們與各方商討能否接受以變相公投為退場機制。我們籌組了廣場投票。即使我們這些工作的大部分最後都沒有成效,但我們真的是盡了力及用盡能想到的方法去達到這目標。最後,我們在2014年12月3日向警方自首。金鐘範圍的佔領在2014 年12月11日也結束了。 」

佔中案今早是第十六天審訊,戴耀廷及另一被告陳建民的全家均有到場,聽戴耀廷自辯。戴選擇在被告欄內發言。戴提到為「民主夢」等了超過三十年,他在大學讀法律時已參與香港的民主運動,但現在兒子剛大學畢業,香港還未有民主。說到兒子,他稍為停頓,望向坐在家屬席的兒子。

早上七時許法院已有市民排隊,庭內及庭外轉播的座位爆滿。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先後在九時許到達法院,市民熱烈鼓掌歡迎、打氣。

戴耀廷用英語發言,約42分鐘,結束時,法庭內的市民也鼓掌,庭外轉播的大廳掌聲雷動,在法庭打開門時傳到庭內。中場休庭,戴步出被告欄,擁抱上前招呼他的民主派人士李柱銘,與市民握手。及至步出庭外的大廳,市民再熱烈鼓獎、歡呼,戴耀廷向市民躹躬,雙眼通紅。戴耀廷陳詞後自言仍然心情「滾動」。

戴耀廷在結案陳詞中說:「作為香港法治及憲法的學者,我相信單純依靠司法獨立是不足以維護香港的法治。 缺乏一個真正的民主制度,政府權力會被濫用,公民的權利不會得到充分的保障。沒有民主,要抵抗愈來愈厲害對一國兩制下香港的高度自由的侵害,會是困難的。在雨傘運動後,還有很長的路才能到達香港民主之旅的終點。」

「我們都有責任去守護香港的法治和高度自治。我在這裡,是因我用了生命中很多的年月,直至此時此刻,去守護香港的法治,那亦是香港的高度自治不可或缺的部份。我永不會放棄,也必會繼續爭取香港的民主。我相信法治能為公民抗命提供理據。公民抗命與法治有共同的目標,就是追求公義。公民抗命是有效的方法去確保這共同目標能達成,至少從長遠來說,公民抗命能創造一個氛圍,讓其他方法可被用來達成那目標。」

關於公民抗命,戴說:「目的並不是要妨擾公眾,而是要喚起公眾關注社會的不公義,並贏取人們認同社會運動的目標。若一個人被確立了是在進行公民抗命,那他就不可能會意圖造成不合理的阻礙,因那是與公民抗命背道而馳,即使最後因他的行動造成的阻礙是超出了他所能預見的。」

「非暴力是『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的指導原則。公民抗命的行為,就是佔領中環,是運動的最後一步。進行公民抗命時,示威者會坐在馬路上,手扣手,等候警察拘捕,不作反抗。我們計劃及希望達到的佔領程度是合乎比例的。我們相信所會造成的阻礙是合理的。我相信我們已做了公民抗命中違法者所當做的,我們期望其他人也會做得到他們所當做的。」 

他表示,佔領運動是為了爭取香港憲制進行根本改革;及為香港的未來帶來更多公義。

「在一宗公民抗命的案件,公民抗命的方法是否合乎比例,不能抽空地談,必須考慮進行那行動的目的。這是一宗關乎一群深愛香港的香港人的案件,他們相信只有透過引入真普選,才能開啟化解香港深層次矛盾之門。」

戴耀廷最後用「苦杯」喻意入獄作結:「若我們真是有罪,那麼我們的罪名就是在香港這艱難的時刻仍敢於去散播希望。入獄,我不懼怕,也不羞愧。若這苦杯是不能挪開,我會無悔地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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