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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長者的新年願望

基層人士有甚麼新年願望?早前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聚集一群基層街坊一起寫揮春,除了一般的新年祝願外,還有非一般的願望:「屋屋樓樓」、「公義常存」。這個新年,基層長者將要面臨更嚴峻的挑戰。

政府宣佈由二月起,長者綜援的合資格申請年齡由六十歲提高至六十五歲,在一片批評聲中,政府再提出以「就業支援補助金」作補救方案,然而,六十至六十四歲申領綜援者多為失去工作能力及身體情況欠佳的人士,鼓勵就業是否一個適合的方向,仍然引起質疑。

今期,走在前線、埋身接觸基層人士的無家者協會同工及北區教會傳道人,帶領我們看見基層長者的實況和需要。


 早前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一個祈禱會上,為伙伴教會服侍貧窮人的心志禱告。 

臨老忽然再等五年

一位五十九歲正領取成人綜援的街坊,今年二月份將剛好踏入六十歲。在政府收緊長者綜援的新政策下,他正正趕不上申請長者綜援,需要多等五年。

由於以往一直從事地盤工作,他的身體有很多病痛,包括患有糖尿病、肺部纖維化、腳有骨刺。他有感自己已經支撐不住,不能照顧自己。他原本有個新年願望:希望到了六十歲申領長者綜援後,便夠錢入住私營老人院。政策公佈後,他頓時感到困擾及徬徨。

接觸這位街坊的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助理外展主任毛卓賢表示,該位街坊現正入住政府的單身人士宿舍,但單身人士宿舍規定只能住到六十歲,其後便要搬走。新政策實施後,他不但不能如願入住老人院,還需要另外尋找居住的地方。毛卓賢表示,其實政府的配套還未準備好,卻急推這項收緊長者綜援的政策。「現在就有個gap,街坊需要準備從單身人士宿舍中搬出來,在社區尋找地方居住,不過外面的租金卻很貴。很難搞。他又行不到樓梯。對他來說,打擊很大。」

雖然新政策引起廣泛批評後,政府當局已經宣佈給予相等於長者綜援與成人綜援差額的一千多元補助金;但毛卓賢表示,長者綜援裡的其他補助津貼,例如每月三百三十元社區生活保障費、每年二千多元長期個案補助金等,平均每月五百多元,街坊卻未能享有,這個差額足以令他不能進老人院住。「所以,不是補回一千多元的補助金,就解決了問題。」


與無家者街坊一起寫的揮春中,毛卓賢選出最喜歡並寄語基督徒思考的一張:「公義常存」。

基層長者面對的多個難關

毛卓賢接觸很多板間房、睡床位的人士,大部份是五十多至八十歲處於基層的人,當中很多都有領取綜援。

他表示,基層長者面對的困難是多方面的:

一、住屋問題:等公屋要好幾年,或者因各種原因而申請不到公屋或不想申請公屋,例如覺得輪候時間太長,而寧願希望入住老人院。

二、身體情況:因絕大部份均是從事勞動階層多年,身體很多都五勞七傷,有不少因工作而引起的病痛,包括腳痛、腰痛、肩頸痛等。

三、人際關係:住在如此密集的地方,導致鄰舍關係變差。要不就是各家自掃門前雪,要不就是和別人起衝突。

四、精神狀況:住在這些地方的人很多都有精神困擾、精神狀況欠佳、甚至有情緒病。因居住地方有木蝨、老鼠等,他們常常都睡不著覺。

好鄰舍北區教會亦以接觸和關懷基層人士為使命,教會更為有需要人士提供短期宿位。其堂主任陳凱興傳道表示,北區的基層長者主要有兩類:一、有住屋,住在鄉村、圍村、鄉郊地區的獨居長者。他們缺乏鄰里守望,處理家居、維修能力較弱,有些長者床下更積滿了垃圾、老鼠的屍體,欠缺衛生;還有住在劏房、公屋、村屋的長者,他們主要靠綜援維持生計,自力更生,大多數靠拾荒過活,而綜援的金額只僅僅夠交房租。二、露宿長者、麥難民。在石湖墟、聯和墟的麥當勞平均有四至十個麥難民在那裡休息,他們部份人有正職,但有財政困難,負擔不起房租。

陳凱興談及,一些基層長者沒有足夠金錢租借房屋。「經常發生的是超租問題……私人住宅、劏房、唐樓最少需要五千元租金,我們陪長者去社署,社工跟長者說:『你找一些二、三千元的屋吧。』其實(現時)已沒有二、三千的屋可以租住了。有的話,可能只剩下住在樓梯底吧。他們這樣說其實會傷害到長者(感情)……」陳凱興指,下一步社工就會請長者去住老人院,但六十至六十四歲未達公營老人院入住年齡;有些長者亦認為老人院彷彿集中營,會抗拒在那裡生活。

現時教會宿舍「街坊茶居」的五位宿友中,有三位就是界乎六十一至六十三歲的基層長者,當中有一位領取綜援,有兩位拒絕申請綜緩,他們都堅持工作。其中有一位是賣水果的,但因膝頭關節勞損,只能工作半天,但他仍每天堅持站著,每月收入約三千元;有一位則在菜市場劏魚,手的關節歪了,痛到睡不著,但仍堅持繼續工作。縱使身體出現問題,他們但仍堅持工作,為的只是有個容身之所,維持生活。

毛卓賢指,六十至六十四歲的健全基層人士,通常到了這個年齡會不想退休、有「做得幾耐得幾耐」的心態,但身體亦出現毛病。這年齡的人通常都打散工,找工作也相當困難,因為未必有人願意請他們。「這個情況其實很難搞。他們很想找工作,但又找不到工作。……我試過跟老友記不斷找工作,但別人一聽到是六十歲以上,已經不請他們。……但如果是要求體力勞動較多的工作,他們卻又做不到。但只取綜援又不夠吃,真的不知道可以怎樣。」

削減福利下的鼓勵就業?

在這個情況下,新政策實施後,六十至六十四歲有需要的健全人士,二月起會歸入健全成人綜援類別,須參加「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才可享有「就業支援補助金」一千〇六十元,希望鼓勵他們就業。

然而,毛卓賢指出,六十歲前領取綜援人士一向要參加的「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本身已經被人詬病多時,計劃的工作體驗內容如到圖書館工作、到沙灘執垃圾等並不能幫助就業和銜接社會。此外,計劃亦要求領取綜援者定期匯報找工作進度。毛卓賢質疑這用在六十至六十四歲人士身上並不合適,他亦指出,不斷找工作而失敗的經驗會讓他們很沮喪。「(現在)是強制性要他們做這事,卻沒有理會他們是否願意、和是否有能力去做。……我們覺得最差、很反感的地方是,它是強制性地要迫這群人去工作。用的方法是從削減你的福利入手,這是一個懲罰性行動,是很荒謬的。另一方面,就業市場中,政府又做了甚麼去鼓勵雇主請人?就是靠『中高齡就業計劃』?但那成效又有多高?」

對於政府收緊長者申請綜援年齡,給予就業補助金,陳凱興亦認為政策很涼薄,對長者很不尊敬,甚至是對他們的苛責,他形容情況有點像在埃及為奴的以色列人,被加重刑責。陳凱興指,新政策變為職業導向,變相有點虛偽。他解釋,新政策強迫未達六十五歲的人參加「自力更新綜合就業援助計劃」,但計劃卻沒有配套、輔導,職業導向很弱,只是迫長者就業;同時政府也忽略了六十歲長者面對很多勞損的狀況,令長者很委屈,被迫要擔任保安、清潔、拾荒的工作。「其實這是惡性循環……最後還是應用在醫療開支上。」他又指,強迫長者就業,變相令長者的尊嚴受損。如果他們找不到工作,再要簽「孱仔紙」,需要申領者證明自己沒有工作能力。這是對長者的二次傷害。

此外,對於六十至六十四歲長者變相需申請成人綜援,少了長者綜援的特別津貼共約每月五百多元,陳凱興表示這對涉事的長者而言相當重要。「對於每月支出二千元的長者來說,五百元已經是很大的比例,約四份之一。若綜援的金額只是三千四百多元收入,加上津貼,即會有三千九百多元收入,五百元少了七份之一至八份之一,那是很多的錢……」他補充,本來這筆綜援已不是有尊嚴的對待,即使再加上「補獲」的一千〇六十元補助金還是不夠,他強調政府不能再減,「一蚊都不能少」。

其實早在梁振英時期政府已提出提高長者綜援年齡的提議,社福界幾年來都反對,因為看到沒有配套,只是為削減資源。今次政府硬推政策,毛卓賢坦言覺得很暴力,也相當無奈。「有街坊說,在香港,貧窮是一種恥辱。他說很驚行過街市踢親啲橙,因為無錢賠。當問及政府取資源的時候,職員會表達領取的綜援已經夠他用。但他口袋裡常常只有幾十元,不想讓人知道。他們經歷的是常常被拒絕、被邊緣化的經歷。」

教會有責任指出不公義

陳凱興早前參與反對提高長者綜援年齡至六十五歲集會,並在當中發言。「當你覺得長者是你的『屋企人』,你就會參與……你無辦法不發聲。」要真正幫助基層長者,陳凱興指可從三個層面做起:一、在個人層面關懷長者,服侍鄰舍,給予他們肯定,並肯定長者在社會的貢獻。二、在社區層面讓教會、市民理解他們的處境,包括對待長者的政策、長者照顧、精神復康,達至鄰里守望;教會及非牟利機構(NGO)應多合作,約翰衛斯理說過:「世界是我的牧區」,教會亦需了解異象傳遞、福音的禾場。三、在政策層面,長者政策的理念須存有憐憫。雖然為政者有著屬天而來的權柄,但眾人需要從神的律法看善惡,有需要時告訴政府:設立政策要有憐憫、恩慈。

陳凱興早前參與集會反對申請長者綜援年齡提高至六十五歲

身為基督徒的毛卓賢認為,教會在這議題上須反省自身角色:雖然上帝的公義與社會說的公義未必相同,但我們怎樣可以讓人看見上帝的公義並實踐出來?「有些人可以掌控很多資源,但有些人卻是貢獻社會幾十年,最後卻要被剝奪尊嚴,需要在板間房睡、在街上露宿,他們換來了甚麼?」他認為教會有責任向公眾說出甚麼是不公義、不合乎上帝心意的情況。

此外,教會很多時會說與貧窮人同行、要服侍他們,也會向貧窮人派發物資,但毛卓賢認為要思考怎樣才算真正的同行。他認為同行是進入他們的處境,明白他們的境況,而非只限於希望他們信主、教會能成為他們的家。「如綜援這事件,有沒有人知道一個領取綜援的人是怎樣生活的?他們有的資源是怎樣的?有人願意進入他們的世界中,看見他們是被欺壓的一群嗎?當知道這些,才知道怎樣更深入的同行。也讓貧窮的人能知道,教會不是只有很美麗的教堂。」

陳凱興認為,香港的教會擁有一定的資源,建議教會考慮運用更多來幫助基層人士。「現時新界北區約有三十至七十個無家者;北區有七十至過百間教會,每間教會接待一個都接待得完。」他建議開放更多教會接觸這群體。而他指好鄰舍北區教會則根據使徒行傳的生活模式,成立了「街坊茶居」,宿舍現有五位宿友,讓教會變成聚會場地暨宿舍,讓一些無家者、長者居住。若情況所限未能開放教會,他建議教會也可考慮夾錢租借房屋,讓有需要的人居住。陳凱興認為這對有需要人士而言就是福音,讓對方真實體會到耶穌的愛。

他強調,教會須為基層發聲,因為弱勢群體不懂發聲,基督徒作為社會公民,「唔識就學」。他又引用申十五7-8提到,若知道你身邊的弟兄窮苦,是不能袖手不理。「基督徒不要扮傻,不要只遵守十一奉獻……不能只抽取自己喜歡的經文,如『神是我的避難所』,那麼我們又能否成為他人的避難所?聖經的律法寫得非常明確,我們有責任要去做(幫助孤寡貧弱的人)。」


現行綜援制度的問題

在前線的接觸中,毛卓賢發現,現時綜援的金額往往不夠滿足受助者生活上的基本需要。他接觸很多取綜緩街坊,扣除生活使費後剩下的錢都不足夠吃飯,每天只會吃兩餐、甚至一餐。「可能月頭鬆動啲,就一日兩餐;月尾無錢,就一日一餐。」

毛卓賢表示,綜援的原意是為不能照顧自己的人提供基本生活需要,這是社會給他們的基本保障和權利——這不論那人是否對社會有貢獻、貢獻是多少。可是,現時綜援的問題是,在一九九六年時訂立了基本生活需要金額後,至今廿多年來從沒有作全面檢討,只是跟隨通脹去增加,而沒有從各方面看是否足夠生活基本需要。

「綜援作為安全網理論上應是可維持基本生活,但現在很多申領綜援者都要捱餓、三餐不繼。本身這網已經有漏洞,需要改善,但現時卻只是將成人的綜援延伸至六十五歲才能取一個好一點的網。……六十至六十四歲的人支出是怎樣?他們工作能力、醫療需要是否多一些?這些都沒有人去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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