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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圈子的新年忌諱

基督徒新年時不可以講「恭喜發財」、教會不能擺放桃花樹?當傳統華人文化碰上基督教價值,其實有哪些是可以融合、有哪些卻值得商榷?又有哪些會矯枉過正,成為基督徒圈子的獨特新年文化?今期作者們與我們再思不同的新年忌諱背後反映的價值。

恭喜發財

 陳韋安 

恭喜發財,乃華人教會之禁忌也。自古以來(其實大概是幾十年前),教會為了抗衡廣東話之新年過節文化,基督徒新年不講「恭喜發財」,改口講「主恩常在」、「福杯滿溢」,或是草草一句「新年快樂」帶過就算。不過,究竟「恭喜發財」是否真的不可說呢?讓我們先稍作一點語句分析:

恭。古作「龏」、「共」,《說文》:「恭,肅也。从心,共聲。」象兩手捧奉物件,有敬奉之義。「恭」從「共」從「心」,本義是肅敬、恭敬。

喜。《說文》:「喜,樂也。从壴从口。凡喜之屬皆从喜。歖,古文喜从欠,與歡同。」表示擊鼓唱歌作樂。本義是喜樂、歡樂。

發。甲骨文初形從「弓」,《說文》:「發,射發也。从弓癹聲。」本義是發射。

財。《說文》:「財,人所寶也。」本義是財物。王鳳陽認為先秦時的「財」,內涵較後代為小,主要指人的衣食所需。

因此,所謂「恭喜發財」,意即「恭敬、歡樂地祝願別人擴張生活擁有之衣食供應。」當然,實際上簡單一點就是加增財富。據說,「恭喜發財」是廣東人的文化特產。十九世紀初,外國商人在廣州做生意,招聘中國人工作。每逢過年,中國人到洋人商館拜年,一進門便不停講「恭喜發財」。大概就是盼望自己的雇主獲利更多,從而令自己的生活也過得好。

其實,活得豐足,乃天經地義的祝福,「活得豐足」並非必然,也不是必需。不過,「活得豐足」作為祝福,實在是無傷大雅,更不是罪,沒有反對之理。君不見舊約耶和華祝福亞伯拉罕、約伯,全部都是物質的供應——土地、牛羊、子女、家產。簡單來說,上帝就是恭喜人發財。

當然,財富絕對不是信仰的重點,它不是敬虔的必然後果,卻不是與信仰對立之事。問題的重點是:「恭喜發財」之後是甚麼?是獻己於主嗎?是跟隨基督嗎?同樣道理:「主恩滿溢」同樣也可以是空洞的。這些話當然甚好。不過,同樣的問題:究竟「主恩滿溢」之後是甚麼?是獻己於主嗎?是跟隨基督嗎?如果基督徒只是白白的「主恩滿溢」,我想,如此的「主恩滿溢」,其實與「恭喜發財」無異。

荒謬的是,教會其實不是不想有人「發財」。事實上,資源是必需的。土地、金錢、人力、物力,其實都不是不重要。因此,「祈求上帝供應資源」實在是教會或機構天經地義的禱告。更甚的是,不少信徒其實每天都在累積自己的財富——股票地產,買樓換樓——這是都被理解為天經地義的正常事。然而,新年一到,基督徒就閉口不說「恭喜發財」,這種表裡不一的文化,實在是非常不好。

其實,無論是「恭喜發財」、「主恩滿溢」、「主恩常在」,它們都只是一句祝福。這些祝福都是合理的,美善的,源於上帝的。祝福本身並沒有問題。問題是得到祝福之後,如何回應上帝——沒有回應上帝的祝福,我實在看不出「恭喜發財」、「主恩滿溢」、「主恩常在」究竟有何分別。

說到底,上述只是小弟卑微看法。教會如果仍然覺得忌諱,誓要政治正確,教會不妨效法祖國,改口用普通話說句「新年好」。我想,如此舉動會間接幫忙殲滅廣東文化,搞不好,甚至會得到某些上帝以外的「祝福」呢。當然,究竟這句「新年好」有多好,就不得而知了。


聖誕樹與桃花樹

❑ 袁天佑 

聖誕節期,教堂會放置聖誕樹作佈置,但在農曆新年時,教堂會否用大桃花樹作佈置?聖誕是教會的節期,但聖誕樹與這節期毫無關係,聖誕樹下的禮物並不是博士所獻上的禮物。

教會受西方文化影響很深,這是不能否認的事,但福音既已傳入華人中間,中國文化是否能融入教會生活之中?

農曆新年一些習俗,不少被滲入了一些迷信或貪念的成份。例如,「利是」是「勵事」、「利事」的諧音,表示事事順利;給孩子的壓歲錢,有驅魔的意思;桃花盛開,表示花開富貴;「恭喜發財」有貪心的念頭……。或許就是這緣故,香港教會也少將農曆新年的節慶加入教會生活中。

不過,在農曆新年時,信徒在教會見面時,總會互相祝賀,「恭喜、恭喜」之聲,此起彼落,也會聽到「恭喜發財」的祝賀。

「恭喜發財」,只是新年的祝賀語,甚至是外國人也懂在新年期間用來祝賀中國人。我相信說「恭喜發財」的人,多不是夢想發橫財的人。大家都明白,只有勤勞,才可享受成果。所以,以屬世、貪心、想不勞而獲,去否定這恭賀的說話,實無需要。在教會中,只能說「主賜平安」、「福杯滿溢」等恭賀語,也不見得一定屬靈。這些所謂屬靈的祝賀語,與「恭喜發財」是否有太大分別?或許不是金錢,但都是盼望生活豐盛多一點。其實聖經也指富貴或長壽,都是上帝對人的祝福。

很多時候,基督徒怕跟隨習俗,會容易變得世俗化。但事實上,教會慶祝聖誕已變得世俗化了。與其懼怕被世俗化,不如想想怎樣將習俗變得更有意義,甚或賦予屬靈意義。

「一年之計在於春」。中國人有兩個新年——新曆和農曆新年,能有兩次機會,提醒自己好好的計劃新一年,實在是一份福氣。

春天,百花盛開,象徵著生命的活力,提醒我們,在新一年中,上帝賜下新的恩典和力量,所以不要因過去的失敗或是錯誤而灰心,生命可重新開始。在西方的個人主義影響下,中國人所重視的家庭生活也漸漸被瓦解。聖經的教導,重視人倫家庭之關係,教會也可藉著新春節期,多提醒信眾要孝敬父母,珍惜家人的相處。長輩教友派發紅封包,代表著對年輕一輩和兒童的祝福,這也無不可!

剛閱讀尼希米記八章1-12節,以色列人被擄後重建耶路撒冷城,竣工當日,適逢是他們的新年,他們聚集在一起,聆聽文士誦讀律法書,知悉自己過去的罪而哭泣,但尼希米對他們說:「你們去吃肥美的,喝甘甜的,有不能預備的就分給他,因為今日是我們主的聖日。你們不要憂愁,因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10節)對猶太人而言,新年是「悔過」和「更新」的節日。新年是神聖、嚴肅反省的時間,也同時是喜樂的日子,要與人建立和睦的關係。人們都會穿新衣,吃美食,特別是蜜糖,象徵新年的甜蜜和上帝將要賜福的甘甜。

農曆新年,大家聚集在教會中,聆聽上主的話,檢討過去,又為上主給我們新恩而歡喜快樂,那實在是美事。或許教堂中也可以擺放桃花一棵,或是大紅盆栽,象徵著上帝恩典和喜樂的臨在。


應否參與祭祀?

❑ Sunny Leung

華人群體有一個習慣,就是每逢農曆新年都會到寺廟拜神或祭祖,而身為基督徒的我們,若跟隨非基督徒的家人或親戚進行拜祭活動,就常被他們邀請參與其中的拜祭行為,包括向他們所信奉的神明或供奉的先祖上香、燒冥鈔、以及在祭祀活動結束後吃祭物。

我今次想討論的,正是基督徒不應參與祭祀活動這一禁忌。我相信絕大部份華人教會,都不贊成基督徒參與祭祀活動,不論那是在祭祀神明還是先祖,可是我質疑這禁忌是否合理。就華人的祭祀活動而言,每一種祭祀行為都有其祭祀的對象,拜神的可能就是觀音菩薩,而祭祖的則可能是十年前過身的爺爺,但是在基督徒的意識形態中,我們認為只有我們所相信的三一神為天下間的獨一真神,亦即除三一神以外,我們別無應敬拜及可敬拜的對象,而其他的神明,在我們的信仰範疇而言都是虛構的。因此對基督徒而言,華人祭祀活動所祭祀的,都是不真實和不存在的神明或對象,亦即是沒有任何對象,而沒有對象就令祭祀行為成為沒有任何果效的行為,那我們其實又怕甚麼要陪伴家人去進行祭祀行為呢?

相反來說,基督徒為何不可以清楚表明:奉香是奉給三一神?在舊約年代耶和華的會幕裡,猶太人也是會焚香和獻祭物來取悅耶和華的。在新約的年代,保羅也曾教導哥林多教會關於基督徒可否吃那祭過偶像的食物,他建議基督徒可以憑信心去吃那些祭物,因為他說食物並不能讓人更親近神,反之亦不能使人遠離神。可是,保羅認為若基督徒吃祭物時,會絆倒信心軟弱的弟兄姊妹,使他們懷疑自己的信仰的話,基督徒就應該因為他們的軟弱而拒絕吃祭物。反過來說,我認為若基督徒拒絕吃祭物會絆倒我們的家人,讓他們以為基督徒就是沒有孝心,或做基督徒就是在生活上諸多限制,不能令人見到那活在基督裡的自由時,我們就更應該吃那些祭物,因為我們都知道吃祭物是無傷大雅又不違背信仰的行為。

然而,有不少信徒會認為,參與祭祀活動是在為魔鬼敞開門戶,讓魔鬼有機可乘去侵害我們的生命,所以我們並不應該留地步給魔鬼。我對有基督徒如此「妖魔化」別人的宗教信仰是非常反感的,特別是他們很多時也是在一知半解的情況下,口出這樣的狂言。當我們的家人或親戚也尊重我們所信的基督教,沒有因為彼此的信仰不一樣而大肆攻擊基督教時,為何我們當中卻有人不懂去尊重別人的宗教信仰呢?假若我們不再抱有一種二元對立的態度去看待其他宗教信仰,不再認為唯有基督教才是最屬靈和最正確的時候,我想我們才能得以享受在基督裡罪得釋放的自由,懂得由衷去尊重彼此的差異,不再被欠缺人性的教條和對陌生事物莫名的恐懼所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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