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每週論壇

社評

移交逃犯修訂
當局切勿一意孤行

特區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撇除過去廿多年香港不引渡疑犯到內地的法律限制。茲事體大,諮詢期卻只得二十天。雖然短短的諮詢期於三月初結束,但社會關注未見消減,且逐步擴大:本地商界明言內地商業法規朝令夕改,修例令商界擔心會被內地以經濟罪行引渡;美國商會亦表示極度保留。即使特區政府官員多次重申,日後引渡的疑犯不會涉及香港所沒有的罪行,也會有香港的法院把關,然而仍未能消除眾人疑慮。我們再次促請當局臨崖勒馬,收回修例建議,並改以更簡單的現行方式來先行處理耽延已久的台灣兇殺案港人疑犯,以彰顯公義,而不是借個別案件來使整體香港社會失去一國兩制所給予最基本的人身保障。

中港法律的差異,市民對兩制度的信心強弱,內地近年以經濟、交通等非政治罪名來檢控那些糾纏於言論、出版以至宗教自由爭議的人士名字,這一切大家其實都不陌生。關於特區《基本法》第二條所表明的「獨立的司法權」,跟內地那套堅決不走西方司法獨立之路的法制,到底有何異同,近期不少法律界中人亦作了反覆論述。事實上,任何經常往返內地的港人,無論是為了工作還是當義工,均清楚了解到今天內地社會所面對的肅殺政治處境,紅線處處,動輒得咎。然而特區政府的建議,卻正正嚴重削弱香港和內地在司法方面的防火牆,導致日後有機會將疑犯送交另一司法管轄區,其司法獨立情況無法跟香港特區等量齊觀。

是甚麼的考量,讓特區政府甘願放棄其實行之有效的現有安排,而擺上港人的基本人權來換取兩岸四地的疑犯引渡安排——甚至,這安排連台灣方面亦原來未表贊同?這一點,香港市民實在無法理解,亦無可避免要透過種種和平方式來堅定向特區政府清楚說「不」。經歷過這些年的風風雨雨,此時此刻,港人不會不明白,在尋求人權公義的路上,種種的努力都不一定會有即時得見的果效。然而,一個默默無聲的社會更不會讓種種的人權保障得以自動延續。當前景愈見不明朗,我們愈需要更多港人為這城擺上努力與代價。這樣的一份社會活力,足以支撐起這城的和平和公義空間,支撐起香港的未來。求主憐憫加力。

Donationcall
更多標籤
payme
南涌講古
靈溢
嘉道理農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