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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寫

法庭內單純和渴望重生的一代

雖然被判有罪,年輕人長大了,在被告欄內昂然站起來,鏗鏘有力,講出心底說話:「跟戰友一起參與雨傘運動,我與有榮焉;縱使面對罪成刑責,我也會不亢不卑。」

這是張秀賢的陳情。他是佔中案九位被告中最年輕的一人。法官陳仲衡昨天裁決了九位被告均有罪,幾位被告連續兩天親身以廣東話陳辭,或寫下陳情書。

雨傘運動後,經過四年多的熬煉,年輕人在法庭內變得沉著、更堅定。兩位年輕的被告提到香港的情況令人感到迷失、迷惘,另一方面,他們卻珍惜一份「單純」的赤子初心,也渴望劫後「重生」。

下星期才廿五歲的張秀賢說:「當日的學生,今日都已長大成人,有人可能變得世故;然而,我知道大家仍舊記得初衷:共同決定自己的未來。即使我在五年前已知道,今天將會身處法庭的被告欄,為了這小城的未來,我還是會堅持最初的信念。」他又呼籲大家在在悲痛過後,努力自強,化成推動力守護初心,帶著社會繼續前行。

初心、無悔、無畏無懼、刑責、真普選……是雨傘運動、公民抗命的關鍵詞。幾位被告在犯人欄內先後陳情,再度重覆這些關鍵詞。與此同時,在判刑前,被告邵家臻、陳淑莊、張秀賢、黃浩銘、李永達均表示,為到自己能參與雨傘運動感到「榮幸」。

張秀賢在陳辭中三次提及「單純」。他在犯人欄內站起來時,陳淑莊充滿關切地望著他,場內場外都專心聆聽年輕人的說話。同樣坐在犯人欄內的被告戴耀廷在張秀賢結束陳詞後,豎起大母指送了一個LIKE給他。

張秀賢說:「也許很多老練的人會說我們只有理想,不求實際,但假若學生也變得世故,又有誰可以單純的為著理想,努力為社會帶來改變?」

「我們相信,堅持真普選,建設公平政制,是這時代賦予我們的責任。我們避無可避,亦退無可退。面對時代的挑戰,我們選擇毅然面對。」

「香港人在爭取民主的路上跟學生一樣,在跌跌碰碰中學習,卻又單純不為自身利益。傘運初期,參與者買物資,自行分類垃圾,甚至設立自修室供學生溫習。大家總是守望相助,不計回報,畫面都在腦海揮之不去,令人感動。」

「雖然在運動當中,我們看到許多觸動人心的片段,但抗爭曠日持久,矛盾積累就使分歧變成參與者之間的一道道裂縫。到佔領後期,或許我們都感到迷失、不安,不知運動未來如何是好。因為分歧,所以互相猜疑;因為誤解,所以互不信任;因為敵視,所以衝突漸生。昨天的因,今天的果,部分佔領者不滿我們的決策,出現『拆大台』等事件,溝通問題為日後更大的政治路線紛爭埋下伏線,延續至今。」

「人非聖人,不可能所有人都心無仇恨。此刻說要放下過往分歧,不再爭吵,同樣並沒可能。我只希望當初走在同一條路上的人,不要愈走愈遠;未來的日子也許難捱,但讓我們記得最初無私奉獻的美好,努力修補彼此關係,理解各自想法與難處;唯有用寬容、溝通取代排斥、仇恨,回歸初心,我們才能走得更遠。」

繼被告朱耀明牧師昨日以講道的形式陳辭,今天張秀賢、鍾耀華及李永達都在被告欄內親自講出自己的陳辭,邵家臻昨天呈交了書面陳辭書,今天黃浩銘用書面陳情,陳淑莊由代表自己的資深大律師王正宇讀出她所撰寫的陳情。

另一位年輕的被告是鍾耀華,廿六歲,是第七被告。他在庭上發言時說:「我沒有甚麼需要陳情。現在控告的,並不是第七被告,或者第一、二、三、四、五、六、八、九被告。控告的,是所有參與過雨傘運動的人,是所有珍重香港的人。」

他望向法官,續說:「法官閣下,你需要知道的,並不是第七被告的背景及參與的原由,而是每一個參與運動,願意花上時間、心力、過去與未來,把自己的生命投放在香港的市民,他們依然堅持在香港不放棄的原因——哪怕是熒熒曳光。」

「如果你要知道這些,就不是透過一份書面陳詞,幾封信件,幾段慷慨激昂的說話可以得知。我們得毀掉被條文、被權力、被體制所形塑的自己,走進一個充滿未知、在歷史與當下糾纏不清、在個人努力與萬千偶然混雜複合的世界,關心我們的世界,而非僅僅在乎自己的位置。」

「雨傘運動,或者許多運動本身就是一回這麼的事。我們要知道政治經濟裏的權力勾結合謀,找出著力點,鍥而不捨地敲打。在這過程裏無聖人可隨,我們會迷惘,曾經一路建築的自我會坍塌,會趨近滅亡,但始終會重生。」

代表鍾耀華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在庭上表示,鍾耀華接受自己行為帶來的後果,除了社會服務令之外,他願意承受與定罪合乎比例的刑罰。

另一被告黃浩銘在陳情書中向法官表示:「在二○一一年你審理只有23歲的我追問時任特首曾蔭權知否米貴,涉擾亂公眾秩序的案件距今已有八年。在命運的安排下,我再次站在你面前,只是當你讀到這封陳情書的時候,我已經不是當年被你宣判無罪釋放的年青人,而是一個準備迎接第三次入獄的積犯。然而,今天我不是尋求你的憐憫,而是希望道明我參與雨傘運動,公民抗命的緣由,讓法官閣下可以從我的動機及行為來給予合理判刑。」

「如果我是公民抗命,又何以不認罪承擔刑責……今我遭控二罪,必定據理力爭,冀借助法官閣下明智判決推翻檢控不義,但法庭定讞,我自當承擔刑責,絕無怨言,以成全公民抗命之道。」

「我是刻意求刑標榜自己,讓年青人跟從走進監獄大門嗎?我反覆推敲這個問題。然而,我的答案是,正正是希望後輩不用像我此般走進牢獄,我更要無懼怕地爭取人們所當得的。」

黃浩銘引用聖經表達自己的自我犧牲。他說:「主耶穌基督說:『我確確實實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如果不落在地裡死去,它仍然是一粒;如果死了,就結出很多子粒來。』(約十二24)沒有犧牲,沒有收穫。故然,我不希望年青人跟我一樣要踏上公民抗命之路,承受牢獄之苦,但我請教所有智慧之士,既然舉牌示威遊行均已無顯其效,公民抗命和平抗爭為何不是能令政權受壓求變之策?若非偌大群眾運動,梁振英豈不仍安坐其位?」

黃浩銘自言「無情可求」,卻為75歲的朱耀明牧師求情,因為他年事已高,希望法庭不用判他監禁,讓人見到法庭對良心公民抗命者寬容一面,而且朱牧師已自首,所以期盼法庭以人道的方式考慮判刑。

黃續說:「我能夠參與雨傘運動,爭取民主,實是毫無悔意,畢生榮幸。我已花了最青春的10年在社會運動上,假若我有80歲,我仍有50年可以與港人同行,繼續奮鬥。要是法官不信,且即管以刑罰來考驗我的意志,試煉我的決心,希望我的戰友們在我囚禁的時候,可以激發愛心,勉勵行善,更加有勇氣和力量作個真誠的人對抗謊言治國的中共政權。」

佔中案後押後到四月廿四日再開庭,預計當天法官將宣判各被告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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