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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消息

内地曾以非宗教罪行处理宗教案件
邢福增指《逃犯条例》修订影响深远

【时代论坛讯】对于近日极具争议的《逃犯条例》修订,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神学院院长邢福增教授在接受电台节目访问时指,按他近年对内地的观察,内地可能会以非宗教理由及相关经济罪行来处理宗教案件;而修订《逃犯条例》企图将香港纳入中国法例之中,对香港的影响亦非常深远,呼吁香港教会即使没有中国事工,也不可忽视修订对香港社会所造成的影响。 

邢福增在昨天(4月25日)的D100《恩典时刻‧时代论坛》的电话直播访问里指出,近年中国政府处理地下教会、家庭教会事件时,常以非宗教方式处理宗教问题,例如以非宗教罪名控告教会领袖。他指自己并非在说邪教组织涉及杀人、放火等罪行,而是一些地下教会因宗教事件而被冠上经济罪名。他补充,这类事件虽然较常发生在地下教会,因为地下教会本来就被视为非法教会,但其实相似事件也有机会发生在三自教会,就如以往有三自教会的牧师因反对当局清拆十字架而被冠上经济罪名。对于节目主持指,港人对内地司法制度信心不足,担心《逃犯条例》修订后,内地会以一些不相干的交通、经济等罪名来引渡异见港人回内地,邢福增表示上述事情的确值得担心。

邢福增指出,虽然《逃犯条例》修订条例中的卅七项罪名都不涉及宗教或政治,但内地可能会以非宗教理由及相关罪行,例如逃税、非法经营、诈骗等罪名,针对处理宗教案件。他表示,《逃犯条例》修订中提到要涉及双重犯罪,即在香港与内地的法律都有的罪名,才能引渡逃犯;但只要以上述提到的非宗教理由,便能引渡涉嫌犯宗教罪名或政治罪名的逃犯。他举例指,如果教会运送圣经到内地教会,内地可以走私、逃税、非法经营等经济罪名处理案件,或者涉及收奉献时,就可被控非法集资等,即使没有直接涉及有关罪行,也可被控煽惑或教唆他人犯上述罪行而被引渡,他表示这些都会影响到香港教会的中国事工。另外,香港教会的内地宣教工作也可能会受影响,尤其是与内地的家庭教会有接触时——因为家庭教会是非法教会,如香港教会参与内地家庭教会的教会培训都有风险。而香港教会在内地义教时如涉及宣教,也有可能触犯内地法例。

对于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曾指,日后在移交逃犯方面将不接受地方政府部门提出移交逃犯请求,希望借此释除港人对修订《逃犯条例》的疑虑,邢福增坦言,现时内地的司法制度存在司法不透明以及对待囚犯时的人权问题等,令人担心内地是否能有公正的审讯。因此,不论是地方政府部门或是中央提出移交逃犯请求都要面对同样问题,并不会因此释除港人对修订《逃犯条例》的疑虑。

邢福增补充,以前港人就算触犯了中国的法例,基本上只要人在香港都是安全的,就如现时香港教会到内地宣教要冒风险,但起码回到香港就安全。不过,一旦《逃犯条例》修订通过,即使已回到香港,什至没有入境内地,也可被引渡回内地受审,因此会增加恐惧。邢福增强调,修订《逃犯条例》企图将香港纳入中国法例之中,对香港的影响亦非常深远,呼吁香港教会不应过于宗教本位,即使教会没有中国事工,也不可忽视修订《逃犯条例》对香港社会所造成的影响。

D100《恩典时刻》由《时代论坛》统筹制作。本集重温:http://bit.ly/2ZCjl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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