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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

林郑月娥政府何时才肯面对民意?
——再评引渡条例修订

特区政府继续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的工作,连月争议此起彼落——万人上街规模一浪高于一浪,商界、法律界以至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相关的立法会法案委员会近日更闹出宪政危机式的双胞胎。然而,林郑月娥政府至今未能平息公众的忧虑与质疑,立法工作却一意孤行,让人感到非常遗憾,也感愤慨。

我们在这里三番四次的表达过,林郑月娥政府须撤回修订,临崖勒马;关于台湾杀人案的其他简单处理方法,关于港人对内地司法的不信任,关于当局短得不合理的二十天「谘询」,以至关于林郑月娥政府在今次修例所表现的处事心态,也反覆提及过。要严正指出的是,从「反送中」游行规模所反映,现时立法会所出现的强力拉布以及「双胞胎」争持,均有绝对不容轻视的民意基础。倘若林郑月娥政府继续拒绝回应市民忧虑,数够票就强行立法;香港社会日后要透过议会文化来盛载张力与歧见,效用亦只会被进一步削弱。其所带来的社会愤怒与绝望情绪,以及修例让社会陷入的白色恐怖,均绝非香港之福。

近日坊间出现不同方案,包括将涉嫌触犯外地严重罪行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留给香港法院审理的「港人港审」,以申请地区是否签署了国际人权公约来衡量是否引渡等等,细节有待各方审视和消化,重要的是,有关建议能否保障香港市民的人身自由与人权,避免将疑犯引渡至缺乏司法独立或司法不公义之地。若然两地未有条件让被引渡的疑犯得到公平审讯,暂不作引渡安排就是符合公义。

然而,从近月的事态发展所见,林郑月娥政府对于港人在一国两制下所享有的人权自由和社会公义,又有多少顾惜与担当?事实上,当台湾表明对于「有条件商谈」有所保留,坦言其实没有现今的修订也可以谈,林郑月娥政府仍坚持修例后才跟台湾商讨疑犯引渡安排,而台湾就会纳入「一中」之下,这跟台湾近年因为北京干预而被拒参与世界卫生组织会议,两者在「挟持人民生命作政治操作」的本质上而言,并无二致。对于社会公义与一己表忠,林郑月娥政府其实又做了怎样的选择?

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是上主给世人所指示的善(弥六8)。面对当前局势,我们心存谦卑,不晓得所行的每一步,是否都会有即时的果效。但总相信,每一句不畏强权的公道说话,每一份对他人权利的珍惜,都是与主同行,也有机会蒙上主所使用。对于今次事件,信徒教牧的关注与日俱增,但总不要忘记:这不单为了一己的安危,更是为了众人的福祉,为了上主的光得以在世显明。愿祢的国降临,愿祢的旨意成就在地,如同成就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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