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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消息

林國璋訴善樂堂案開審

【時代論壇訊】基督教善樂堂創堂牧師林國璋與教會現任牧者和執事之間的爭議持續,事件早前已升級至互相入稟訴訟。五月十日,法庭開始審理相關訴訟,主要討論有關教會成員定義和基督教善樂堂有限公司的角色。

在林國璋控告基督教善樂堂有限公司及公司註冊處處長的案件中(案件編號:HCMP 2270/2018),林國璋一方要求法院將他列為基督教善樂堂有限公司的唯一成員、宣佈善樂堂早前免除他職務的行動為無效、廢除陳龍斌牧師、吳永輝、鄒文軒、洪哲海、梁孟傑、劉肇恆、林嘉瑩七人的董事委任,並要求法院判處補償。案件於五月十日進行第一次聆訊。

另一方面,基督教善樂堂傳道人林思漢,連同洪哲海、鄒文軒、陳雅嫦、王思慧、武匡祺六人,則在上案開庭前的五月二日入稟控告基督教善樂堂有限公司及林國璋,要求法院宣佈六名原告為基督教善樂堂有限公司的成員,以及宣佈林國璋不是公司成員。(案件編號:HCMP 651/2019)此案已排期於五月廿三日聆訊。

此外,在早前另一宗相關案件中(案件編號:HCA 3/2019),基督教善樂堂有限公司亦入稟控告林國璋違反董事受信責任,令教會蒙受損失。該宗案件至今未排期審理。

同系另案五月廿三日開審

在五月十日進行的第一宗案件的聆訊當中,林國璋一方表示,部份同意林思漢等六人申請合併處理兩宗案件,及同意先處理第二宗案件,因為第二宗案件討論和決定的正是有關教會成員資格的問題,也是此案的決定性因素,需要先作處理。因此,林國璋一方認為可待第二宗案件審訊後再續審理此宗案件。

是次聆訊中,法官與律師主要就事件有關對教會成員的理解及基督教善樂堂有限公司在三宗案件的原告及被告角色進行討論和澄清。

當天法庭上曾出現小插曲。聆訊開始之前,法庭人員在庭上數度詢問有沒有案件第一被告基督教善樂堂有限公司的代表在場,惟沒有人回應及承認為代表,然而,林國璋及林思漢、陳龍斌等均有在場。當天處理的案件及將在廿三日開審的第二宗案件中,基督教善樂堂有限公司均列為第一被告。

基督教善樂堂有限公司董事會暨基督教善樂堂堂議會於去年七月發表聲明,指該堂前堂主任林國璋牧師因涉及利益衝突的操守問題而即時終止他於該堂之職事。林國璋則指,議決終止其職務的特別會友大會只給他十分鐘的發言時間,對他不公平及不恰當。事件引發雙方持續爭議,並各自於網上表述看法。至去年十二月卅一日及今年一月二日,林國璋及基督教善樂堂分別入稟控告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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