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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消息

校園團契前總幹事饒孝楫性騷擾案
董事會發牧函檢討失誤公開致歉

【時代論壇訊】台灣校園福音團契(下稱校園團契)的前資深同工,曾任總幹事、執行委員會主席的饒孝楫,因在三年前性騷擾實習女生,早前被台北地方法院宣判他需向受害人賠償六十萬元台幣。校園福音團契董事會在五月十七日發表牧函,詳細交代自二○一六年起接獲三位受害人對饒孝楫干犯性騷擾的投訴,以及檢討團契在處理事件手法的失誤。最後董事會在該牧函公開向受害人及其家屬表示鄭重道歉。

是次牧函名為〈為什麼我們的心是這麼痛,還要往前走?〉,是校園團契在四月廿六日發表公開聲明後,另一份就饒孝楫性騷擾事件的公開回應。相比早前的聲明以「饒姓前資深同工」略隱其名,是次牧函則直接稱謂饒孝楫,並詳細交代三位受害人投訴饒孝楫性騷擾的始末;早前的聲明是以董事會主席孫寶年為署名,是次牧函的署名則是包括孫寶年在內的十一位校園團契董事會成員,並加上對受害人致歉字句。

董事會在牧函的檢討是次處理手法的失誤,認為校園團契未有建立「前線同工與輔導的學生可以直接呈報的適當管道」,以致校園團契沒有即時反應及保護受害人;校園團契又沒有高階的女性主管,讓受害女性可以快速且較沒有忌諱分享內心的難處。牧函指最大的失誤是未保護到第三位受害人,以致在調查期間,竟然仍有不知情的姊妹受到傷害。牧函強調董事會最後的決議是用「免職」,是因原先公佈的「離職」/「辭職」字眼,引起外界誤會或批評以為有所隱瞞或包庇等。校園團契又承認在過程中調解不足,以致受害人將事件告上法庭,但團契尊重受害人的選擇。

牧函提到,在二○一六年十月,受害人A首次向校園團契的資深同工投訴,指自九月起持續受饒孝楫邀請以按摩肚子治療便祕為名,要求A按摩他的下腹部,並在社交工具作出令A不舒服的留言。翌年五月A又再向另一位資深同工作同樣申訴,六月曾向總幹事申訴,後者並展開調查。在一七年七月經總幹事及資深同工約談後,饒孝楫曾在親口與書面承諾同類事件不再發生;唯該年十二月總幹事又接獲受害人B和C對饒孝楫作出同樣性騷擾行為的投訴,團契成立「總部協調會」調查,並在二○一八年一月確認事件屬實,要求饒孝楫辭去校園團契內外所有的職務。饒孝楫即以身體不適為由,向董事會提出辭職,董事會在二月決議不對他續聘,並免除他其他職務。在二○一八年三月和五月,受害人們持續收到饒孝楫的電子訊息,要求不要把事件聲張。

校園團契因應事件,在去年八月成立「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九月時有一名受害人提出正式的書面申訴,並在十一月時決議饒孝楫的性騷擾指控成立。校園團契董事會十二月時免除饒孝楫在校園團契職務,及在其他福音機構的董事,牧函提到雖然饒孝輯對台灣學生福音事工有很大的貢獻,但他們「不因他勞苦功高而輕判,也不因他位高權重而私了」,並在同月當眾向受害人道歉。在今年一月,董事會邀請懷疑饒孝楫因失智或大腦病變而作出性騷擾行為,邀請腦神經科及精神科醫生檢驗,結果發現饒孝楫的大腦有罕見的水泡,但未能證實病徵與事件有關。校園團契在一月依「性騷擾防治法」向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移送該事件的調查決議,並於四月廿五日被地方法院宣判饒孝楫需向受害人賠償六十萬元台幣。

牧函的全文如下:
【校園福音團契 牧函】
為什麼我們的心是這麼痛,還要往前走?

主內關心校園福音事工的弟兄姊妹:平安!

自從4月26日校園團契董事會就饒孝楫弟兄性騷擾一事發出聲明後,受到許多校園之友的關切,今我們在此,以信仰上把我們沈痛的心情及所看見的,特將事實與處理過程及我們辦理時所根據聖經的原則說明,末了也敍述我們處理的失當,作日後處理的殷鑑。

因為「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提摩太前書五19),這是處理的第一個原則,必須要有受害人挺身而出,給實際的證據。

過程:

1. 2016年10月,有一位A姊妹,向一位校園團契資深同工口頭報告,她自2016年9月持續受到饒弟兄私下邀請去他家,以按摩肚子治療便祕為名,要求姊妹按摩他的下腹部,並在Line上寫下讓姊妹不舒服的留言,資深同工建議她留證據。

2. 2017年5月,A姊妹與幾位知情的姊妹,再度向校園團契另一位資深同工投訴受到饒弟兄的身體不當的接觸,及在Line上的寫下讓姊妹不舒服的留言。

3. 2017年6月2日,A姊妹與一位知情姊妹代表向總幹事舉報,總幹事收到文字書面證據,正式展開調查。

4. 2017年7月9日,總幹事與資深同工正式約談饒弟兄。饒弟兄親口與書面表達歉意,保證不再發生,願停止事奉,且不再代表校園團契上台講道。

5. 2017年12月22-24日,再有B姊妹、C姊妹向總幹事舉告饒弟兄性騷擾,他未守住在口頭與書面上的承諾。

6. 2017年12月25日,B、C兩位姊妹提出饒弟兄私下邀請她們去他家,以按摩肚子治療便祕為名,要求姊妹按摩他的下腹部,與讓姊妹深感不舒服留言的證據,本團契「總部協調會」調查後確認屬實,並堅持處理程序必須保障受害者的姓名與隱私。

7. 2017年12月30日,總幹事與資深同工代表正式向董事會主席與另一位女性董事報告此事件,以尊重體制權責。

8. 2018年1月,「總部協調會」確定性騷擾事件成立,要求饒弟兄辭去校園內外所有的職務,饒弟兄即以身體不適為由,向董事會提出辭職。

9. 2018年2月,校園團契董事會在尚未瞭解狀況下,決議同意不續聘饒弟兄,免兼其他職務。

10. 2018年3月、5月,受到傷害的姊妹,持續收到饒弟兄電子訊息,要求不要再聲張。

11. 2018年8月22日,校園團契成立「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其中一位受害姊妹於9月21日正式提出書面申訴。

12. 2018年11月20日,「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決議性騷擾成立,予以饒弟兄免職。

13. 2018年12月15日,董事會決定免除饒弟兄在校園團契職務,以及在其他福音機構的董事職份。雖然饒弟兄自1965年加入校園團契,1970年擔任總幹事,1982年後擔任執行委員會主席,對於台灣學生福音事工有很大的貢獻,但是我們不因他勞苦功高而輕判,也不因他位高權重而私了。

14. 2018年12月18日,董事會六成員在校園團契同工禱告會後,以「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提摩太前書五20),再次以口頭、書面責備饒弟兄行為的不當,有違1957年校園團契成立的核心理念「生命-生活-事奉」優先順序。同時聲明「凡校園團契的同工,與董事會成員,有性騷擾者,一律免職。」並當眾向受害姊妹道歉。但我們也承認怎麼做,都無法彌補她們的傷口,願主耶穌赦免我們。她們若在校園團契之外的管道,尋求法律的審理,董事會予以尊重。

15. 2019年1月12日,董事會開臨時會。在此之前,多位董事知道這些性騷擾事件後,很難相信多年忠心服事主的弟兄會做出這樣被主嚴厲責備的行為,因此他們懷疑饒弟兄是否有失智或大腦病變的狀況,為求慎重,透過一位董事的引介,找到台大醫院有名的腦神經科醫師願意安排饒弟兄做大腦斷層掃瞄檢查。當天的會議,是針對醫師的檢查結果報告與饒弟兄對整個事件的回應信函作討論。為求慎重,我們邀請一位精神科醫師全程參與討論檢查結果。檢查結果顯示饒弟兄的大腦中,在負責原始本能情緒控制的邊緣系統迴路上的乳突體內,明顯有一粒0.6cm水泡,但此病徵極為罕見,目前還沒有文獻提出它對行為會有何影響,因此無法認定此病徵與本事件確實有關。另外,饒弟兄雖然提出一些做這些行為的理由,但這些理由無法說服董事們其行為的正當性,且姊妹們的傷害已確實造成。此外,整個事件讓主名被羞辱、校園團契的名聲受損,因此董事會所有成員在流淚中,維持原議-免職。

16. 2019年1月19日,董事會向本團契全體傳道同工發出聲明稿,針對此事件表達遺憾與痛心,並說明近期的處置,以及後續的處理。本團契於1月21日依「性騷擾防治法」向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移送該事件的調查決議。

17. 2019年3月19日,加開董事會,原本打算寫對外「聲明稿」,以網路、書面公告。因知這事已進入司法程序,董事會決定司法審理期間,不公開聲明稿。同時開始告知北美校園董事會、教會牧者、長執等。

18. 2019年4月25日,民事判決下來。依照決議,4月26日上午發佈董事會聲明稿。

19. 2019年4月底,校園資深同工到中南部各地,召開「處理說明禱告會」。

20. 2019年5月12日,董事會召開臨時會,討論「饒孝楫弟兄離開校園」的公開信,並請一董事執筆。

21. 回顧這些處理的過程,我們犯了幾個嚴重的錯誤:

a.校園團契未建立第一線的同工與輔導的學生可以直接呈報的適當管道。我們沒有即時反應、沒有保護到受害姊妹,實在虧欠。但是我們堅持不因對方位高權重而輕放,也不因對方是著名的牧者而私了。

b.校園團契沒有高階的女性主管,讓姊妹可以快速且較沒有忌諱分享內心的難處。

c.最大的失當是未保護到第三位受害的姊妹,以致在調查期間,竟然仍有不知情的姊妹受到傷害。緘默式的調查,未能預防姊妹受害。

d.董事會最後的決議是用「免職」,由原先公佈的「離職」/「辭職」到「免職」,引起外界誤會或批評,以為我們有所隱瞞或包庇等,但是我們堅持在事奉主的事上,職份愈高、愈有權柄者,應受更嚴格的要求。我們對外界的解釋不夠,以致有人批評我們缺乏恩典。

e.我們的調解不夠,以致讓受害姊妹告到法庭。但我們尊重受害姊妹的選擇。

在這漫長的處理過程中,多少人流淚,多少人沮喪,多少人想離職,多少人吃安眠藥才能睡著,主耶穌都知道。有一天我們都要到主耶穌審判台前陳明。因為「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彼得前書四5)。

「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彌迦書六8)是我們決斷的依據。按著公義,「事實」是惟一的核心。按著憐憫,校園團契要站在受害姊妹的一方。按著謙卑的心,上帝將許多的學生交給我們輔導,我們應該有更高的道德,不該濫用輔導之身份,私下佔人便宜。

我們還在學習,還在禱告,還在痛苦的傷口裡,與校園事工共負一軛。為什麼我們心裡那麼痛,還要堅持往前行?為了學生,為了福音,即或如此,我們仍要藉此告訴年輕人:「要認定主,無論我們多有名,多有服事,我們仍是需要救恩的罪人。我們不是值得你全心信任的人。」

「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作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路加福音十七10)也向受害姊妹,與其家人鄭重道歉。願我們常存無虧的良心直到見主面。

校園福音團契董事會
孫寶年、張文亮、陳 鐳、陳彰儀
阮大年、張光正、鄧樂生、丁達剛
譚國才、劉正千、黃旭榮

201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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