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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消息

崇真會信徒發聯署反逃犯條例修訂
盼信徒即使立場不同仍謹守合一

【時代論壇訊】四位香港崇真會信徒於五月三十日發起〈一群基督教香港崇真會信徒對修訂《逃犯條例》的聯署聲明〉(https://bit.ly/2wtdStd),要求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截至五月三十日上午,共有174人參與聯署。

四位發起人均來自崇真會救恩堂,分別為:陳秉隆、莊陳有、施臻遉、柯衍健。

其中一位發起人陳秉隆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發起聯署的目的是希望提供渠道,讓教會的弟兄姊妹發聲,並且讓社會和政府知道參與聯署的人,對修訂草案感到非常憂慮。

陳秉隆指出,崇真會的會章著重「合一」,因此聯署聲明提及希望不同宗派的信徒一起禱告,並求主保守教會與信徒合而為一的心。此外,由於弟兄姊妹對於具爭議性的《逃犯條例》修訂或有不同的看法和觀點,因而衍生出不同的聲音,故他希望教會不要因有不同意見而分裂。他相信主權在上帝手中,上帝自會有祂的作為,並相信上帝希望信徒能在紛爭中合一。另外,陳秉隆強調,合一並非統一立場,教會一定會有不同聲音,但希望弟兄姊妹在這樣的情況下,仍能謹守上帝的合一。他認為,最終掌權的是上帝,當下信徒更需倚靠神。

陳秉隆亦提及救恩堂社關小組將於六月五日(週三)晚上八時,在救恩堂副堂(高街97號)舉行有關《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研討會,並邀得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和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教授作講員。

聯署聲明指出,政府倉卒推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不但令香港市民感到恐慌,更引來國際社會關注。修訂草案違反以往只向擁有司法獨立,以及良好人權狀況的國家移交疑犯的做法,加上追溯力問題和內地缺乏透明度的法律制度,香港政府應撤回修訂草案,以保障香港市民受《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護的人權。再者,內地政府常藉經濟罪名打壓宗教活動,所以一旦草案獲得通過,所有曾參與內地福音事工的基督徒,都有可能面臨被引渡受審的風險。

聯署聲明全文如下:

一群基督教香港崇真會信徒對修訂《逃犯條例》的聯署聲明

我們是一群基督教香港崇真會的信徒。特區政府因處理港人於台灣干犯謀殺案,倉猝推動極具爭議性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修訂草案的內容、政府推動草案的方式和態度、以及可能的後果已令香港市民產生嚴重的恐慌與及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我們對草案的內容和事態的發展深感不安,在此呼籲政府撤回修訂,以解社會中的憂慮和不安,以及對港人的威脅。

修訂後的違背了只向擁有司法獨立和人權狀況良好的國家移交疑犯的做法,這是對人的尊嚴和人權的一種威脅。上帝在聖經中強調每一個人皆由上帝所創造且擁有神的樣式。這教導引伸出現代社會中尊重人的尊嚴的觀念,並且以人權的方式實踐。因此,所有政府都應當尊重和捍衛人民的基本權利。這些權利包括《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的第七條 (禁止酷刑或不人道刑罰)、第九條 (人身自由及逮捕程序)、第十四條 (接受公正裁判之權利)、和第十五條 (禁止溯及既往之刑罰)。然而,修訂後的逃犯條例容許特區政府向違反上條約、法治並不完善、且人權狀受到關注的國家移送疑犯, 這無異是違背了特區政府應當保護香港市民的人身安全和自由、與捍衛人權的責任和義務。

由於大陸法制充滿不透明和不確定性,加上大陸政府常以經濟罪名去打壓宗教活動,修訂後的《逃犯條例》將令所有參與大陸宗教工作的信徒被置於在大陸飄忽不定的宗教政策和法制下,被無故引渡的風險當中。而且因其追溯力,所有曾參與大陸的福音事工的信徒也不能免於此風險外。為此我們表達我們的疑慮和不安。

更甚的是,這條例的最終會打破中國大陸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兩制間的司法區間,將大陸的法律延伸到香港。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已表示會引渡在香港境內或海外觸犯中國國家安全罪行的港人和在港的海外人士到大陸受審,而這與特區政府所指不引渡政治犯的説法並不一致。因大陸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的定義的不確定性,修訂《逃犯條例》無疑會令港人陷於恐懼和自我審查當中。而香港人原本享有的人權、政治自由、言論自由、宗教自由也會因自我審查而逐步收窄。我們認為身而為人,我們有免於不必要的恐懼的權利;而作為信徒,我們有活在真理當中的自由。

因此,我們在此呼籲政府:

1. 尊重人身而為人的尊嚴和價值,捍衛人權和法治;
2. 保障香港人的人身安全和現有各種的自由;
3. 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恢復社會和諧;
4. 以單一立法方式處理台灣命案。

我們也呼籲香港不同宗派的信徒向我們的主禱告,求上帝救我們救我們和香港脱離那惡者。又求主在這風雨飄搖之時保守眾教會與信眾合而為一的心。即使立場未必一致,但願神保守我們能有愛心和能力,冷靜地互相聆聽、彼此理解對方的立場、難處、和痛苦的,願人看得見我們是主的門徒,阿門。

註:聯署為信徒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基督教香港崇真會立場。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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