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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消息

法律界人士指修例未有保障人權
吳靄儀:港人用選票向建制派施壓

【時代論壇訊】對於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不少人都擔心中國可以各種罪名作出提告,向港府申請將異見者引渡回內地受審,對本港法治帶來重大影響,也因此引發兩次極大規模的反修例遊行示威。使命公民運動於六月十日假九龍佑寧堂舉辦了一場公開講座,探討修例爭議,有近百人出席。

劉進圖:從屬關係難拒申請

《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首先以中法兩國之間的引渡條約,解釋現時港府提出的修訂草案有何弊端。他發現有三大值得關注之處。第一,法國公民於中國境內犯法後逃回本國,中國就不得申請引渡,只可將證據交予法國。第二,若法國認為案件的提告理由涉及政治、宗教、性別等因素,或認為疑犯將不獲公平訴訟,亦可拒絕引渡申請。第三,出於人道理由,法國可拒絕引渡申請。由於法國有這三重保障,所以不怕與中國簽訂協議。

但他指草案並沒有類似條文,且把關的是與中央有從屬關係的特首,難以拒絕引渡請求,立法會將失去把關角色。而法官處理申請時,可考慮的因素亦極有限。因此便解釋了為何眾多法律界人士,對今次修例有保留。

劉進圖亦相信,修例會對今年區議會選舉及明年立法會選舉選情有影響,若建制派一意孤行支持政府,可能要為此付出代價。

吳靄儀:人權保障由法庭把關

資深大律師兼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說,《逃犯條例》存在已久,可以檢討是否過時。修例方面,她指問題涉及多個層面,十分複雜,特別是引渡與保障人權之間如何取得平衡。她指國際對此有很多研究,以英國引渡法為例,人權保障便由法庭把關,政府發出引渡令後,疑犯可向法庭提出人權理由,申請取消引渡令,由法官作決定。

當香港仍是英國殖民地時,英國對外簽訂的移交協議同樣適用於香港;直至回歸後,香港可自行處理協議,且剔除中國在外。吳靄儀說,這不是條文的漏洞,而是設立法治的防火牆,令國際社會放心。對於中港之間的長久引渡安排,港府一直表示需要討論,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曾稱,修例時要充份諮詢市民。於立法會討論時,亦提到中港之間的協定須符合聯合國的規定,並確保疑犯可獲公平審訊。二○○六年後,由於一直談不攏,故已沒討論。

現時《逃犯條例》為一九九七年版本,當中有眾多不移交疑犯的條件,個案並由行政、立法、司法三方把關。現時政府建議刪除中國除外的字眼,亦撤去立法會把關的角色。吳靄儀批評,這做法並不妥當。中港之間無長期協定,並非當年港府懶惰,而是不能完全信任中方。她擔心,若審批條件更寬鬆,會對疑犯更無保障。

雖然港府表示修例有參考美加的做法,但她認為不能相提並論。基於中港關係,難以完全複製;加上疑犯難以實質地證明內地無公平審訊,即使法庭知曉也愛莫能助,法庭接納此理由則倒會帶來憲制危機。

促暫緩修例爭討論空間

吳靄儀亦提到,長期移交協定的好處,是可按條文調整與另一國的不引渡條件;但草案中港府只以口頭作出承諾,加入更多移交的限制,卻非寫進條文中,談不上是真正讓步。

她不諱言,港人對內地法治並無信心,香港受國際人權法保障,有義務保障疑犯的人權不因移交而受損。她認為議員應要求政府暫停修例,以換取更多時間討論草案。雖然這建議會受批評,但有其意義,因議員有責任確保法案保障港人利益。

於答問時段,劉進圖指不論是否港人,或同意引渡與否,都要考慮對方國家是否有公平審訊,並要得到保證。他認為,部份人提議的「港人港審」可為港人帶來保障,但這會引致非港人不一定會於香港審訊。有會眾問及日後會否發生中港兩地與其他國家「爭奪疑犯」的情況,劉指這要視乎引渡協議的安排,否則便要再參考聯合國的指引,問題相當複雜,需要大量研究,亦正好反映不能倉卒修例。吳靄儀則說,國際間無劃一的做法,要視乎引渡協議而定。

有會眾問及印度要求引渡文子星的案件,為何辯方律師曾提出人權觀點,但不被法官接納。吳靄儀解釋,這是涉及酷刑聲請,不是《逃犯條例》可處理的問題。

至於提出申請引渡的國家未必有公平審訊的問題,本港法官於現有制度下無法處理,反映法庭把關的限制。劉進圖補充,中港之間關係並不對等,特首與中央之間有從屬關係,單是行政機關有良好意願,卻不願將審批引渡申請的限制寫進條文,這便不能給予港人足夠的信心,法律上亦無任何約束力。

港府只懂強權壓制

有會眾問政府如何管治下去,劉進圖相信,即使政府民望再低都能管治,只要未來兩次選舉中,建制派能保住現有議席甚至有所進賬,政府便不會有管治困難。吳靄儀直指政府一直不是在管治中。她批評,港府不懂管治,只懂如何以強權壓制;若事事強行通過,港府是不會獲得認受性的,而官民對立,會將民眾逐漸推向暴力。

有會眾直言,未來兩次選舉太遙遠,不應依靠議會抗爭,而應透過其他方式如三罷、分區遊行及考慮取消中資銀行戶口等,令政府疲於招架,迫使政府正視民意。劉進圖認為,三罷偶然可以,但效果輕微,影響不大。吳靄儀則認為,港人要放棄以行動向某人宣示訊息的習慣,反而應善用手上的投票權,策略性地進行施壓、懲罰。雖然遊行可向政府宣示港人不是全盤接受修例,但亦應同時善用投票權,罷市則只會傷害自己。

有會眾擔心,修例後若再參與六四晚會,可能有被捕風險;亦有會眾擔心,日後政府會順勢推動《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及設立宗教局。劉進圖認為,修例後不會即時令六四晚會停辦,但若廿三條也立法後,則可能受影響。吳靄儀則認為,修例後會產生寒蟬效應,使民眾不敢為六四發聲,怕被認定反中,而缺席六四晚會。她強調,選民要實踐其影響力,以行動作出反擊,令建制派每一次違反民意而行都要付出代價。有會眾認同吳的看法,更聲言即使要每星期上街抗議修例,也在所不惜。

王美鳳牧師稱,現時是聖靈降臨期,上主是有創意的主,有不同的可能性;而香港是我們所愛的地方,重視自由、法治,不想沉淪。她六月九日有參與遊行,感受港人的有禮,令她感動;而當中表達的克制、尊重、不認命、堅持爭取,她為港人感到自豪。

禱告籲官員悔改撤修例

聚會結束前,蔡揚眉牧師及王美鳳牧師帶領禱告,求主使眾人剛強,彼此扶持同行;又使港人回應良知、公義的呼喚,使官員悔改,撤回修例。求主成就公義、和平、仁愛,讓眾人彼此連結,永不放棄;即使失望,亦求主教他們從主得著盼望,明辨真理,拒絕謊言,讓天國的公義臨到人間。

蔡揚眉牧師(左)及王美鳳牧師帶領會眾禱告,求主成就公義。
 
近百人出席在佑寧堂舉行有關修例的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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