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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消息

袁天佑陳日君聯同多個界別人士
促政府組獨立委員會調查612事件

【時代論壇訊】多個宗教界、教育界和專業界團體代表,於今天(廿五日)下午召開聯合記者招待會,促請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六一二警民衝突事件的真相,調查為何政府以暴動定性及事件發生原因。發言者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和循道衛理聯合教會前會長袁天佑牧師,他們同樣要求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陳日君笑言他與袁天佑二人沒有資格代表宗教界,他們在宗教界是異見份子。可是,他們絕對支持這個建議,不過對此亦有不少疑問,是關於其合理性和可行性。他表示,以往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所調查的事件,如南丫島海難事件、車禍、醜聞等,並沒有對立的意見。但今次事件情況不同,警察成為政權的工具,與巿民的角色是對立。於佔中事件,有很多聲音表示希望有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但政府最後卻沒有回應,而是把參加者直接送到法庭。

陳日君希望今次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有權力作出調查,並公正地處理事件,他亦希望巿民在事件中有機會發聲。在一個民主的社會中,政府組織一個公平公正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是十分重要。他個人認為香港的法官也不是完全中立,希望成立時可更留意這一點,以便消除公眾的疑慮。

袁天佑牧師回應陳日君所說,他們已退休,不能代表任何宗教團體,不過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很多宗教團體的訴求,包括不少教牧同工和教友。他指在上星期六,他在個人社交媒體上寫道:「放下仇恨,停止指摘,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和研究,了解民憤,制定良策,使香港重新啟航。」這是他的期望。他亦表示,雨傘運動時不同團體皆希望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除了調查事件暴力事件的成因外,更希望了解香港巿民內心積存的憤怒,了解後才能疏導這些情緒。

最近六一二發生的事,聽到警察譴責示威者,示威者亦對警察使用過份武力作出譴責。他認為大家互相譴責並沒有結果,所以需要一個公平的獨立委員會,深入了解整件事情,並作出建議。這是使社會邁向和諧的第一步。他指,宗教人士十分希望政府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深信委員會的功能除了調查事件,亦能了解巿民的訴求。若政府不願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對現行的制度和法治一個很大的侮辱,並讓巿民更失望。他表示,特別近期有更多圍堵政府部門等的事發生,若政府不立即回應,他擔心年輕人因此而面對更多的衝突,繼而受傷和被捕。

此外,科大社會科學學部副教授成名亦為記者會上其中一位發言人,他提出為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原因:首先,現行機制只有投訴警察科和監警會,而兩者皆會出現「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情況,令人質疑當中會否因同情而影響調查結果。其次,監警會的成員主要為建制派的成員,而他們的取態亦是「親政府」,令人擔心調查結果不公。最後,有民意調查反映巿民對監警會的信任程度較低,這反映監警會的調查難以服眾。因此,他們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作出深入和客觀的調查,把真相呈現在大眾眼前。

除了宗教和學界代表外,記者招待會上亦有法律界、教育界、社福界、建築及測量界、衛生服務界代表就事件發表意見。他們並發起網上聯署,全文如下:

* * * 簽名運動 * * *

盡速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調查6月12日嚴重警民衝突


(English Version)

2019年6月12日就逃犯條例所引起的嚴重警民衝突,林鄭政府贊成警方用暴動罪起訴部分示威人士,又把調查警方濫權的責任推給投訴警察課和監警會,從而產生了以下巨大問題:

  1. 監警會權力有限
    現行的投訴制度設有兩層架構,分別是投訴警察課,以及監警會。投訴警察課屬警隊部門,負責調查,換句話即自己人查自己人。監警會不具有調查警方濫權的權力,只可依靠投訴警察課的報告,判斷被投訴者是否違規。因投訴警察課是由警方人員組成,若該課偏袒被調查者,監警會便難以發現警察濫權。
     
  2. 自己人查自己人
    「警察查警察」,調查人員容易對同袍的違規行為感到同情與體諒,加上調查者須承受某種無形壓力──今天的調查對象可能是自己將來的同組同事或上司,調查人員便容易寬鬆處理有關的調查個案。
     
  3. 監警會組成偏向建制派
    監警會成員全由特首委任,自上屆特首梁振英開始,監警會中建制派當道的情況越趨明顯。到了今屆三位副主席全都是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而泛民的立法會議員卻一位都沒有。監警會的組成出現明顯親政府的傾向,進一步削弱市民對警察投訴制度的信心。
     
  4. 市民對監警會的信心極低
    即使警務人員被投訴警察課判定違規,並得到監警會通過,警方向違規的警務人員採取的行動亦被批評寬鬆。自2009/2010年度至2017/2018 的九個年度內,警方只向一名警務人員,提出刑事訴訟。
    基於上述投訴警察課和監警會的結構問題,根據香港大學的調查,2018年底市民對監警會的信心淨值只有22%。假若遇上警民衝突,投訴警察課或監警會的結論有利於警方,就難免令市民生疑,不能平息市民的不滿,亦不利社會的穩定。
     
  5. 特別委員會徹查重大事件,行之有效
    香港如果出現影響公益的重大事件,行之有效的慣例之一是設立特別委員會徹查相關事件,以免重蹈覆轍。 獨立調查委員會就曾調查南丫島撞船事故,新界大埔車禍和港鐵中線醜聞。

有見及此,我們呼籲政府從速成立由熟悉刑事案的退休大法官主持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612警民衝突的真相,還警方人員和示威者一個公道。調查委員會應集中調查以下幾項:

  1. 為何在612會有幾萬人參與在政府總部外的示威?
  2. 612 衝突如何發生,雙方暴力及受傷的情況及,警方在衝突中是否使用過份的武力對付屬於和平的示威者、記者及其他人?
  3. 警方的裝備,行動及決策的過程是否合理,有沒有違反國際或本地的法律或守則?例如在沒有帶委任證下、進入醫院搜證拘捕等。
  4. 警方以暴動罪對部分示威人士進行調查及拘捕,是否過為嚴苛?

我們還要求在委員會結束調查之前,律政處不會對6月12日的抗議者進行起訴。法律部門還應參考委員會的調查結論,決定是否應該起訴示威者和起訴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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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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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 Vision
* IT 呼聲
* 全民教育局
* 學術自由學者聯盟
* 專業。民主。起動
* 杏林覺醒
* 民主進步會計師
* 社工復興運動
* 社會工作者總工會
* 進步教師同盟
* 高教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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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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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銳明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何芝君 (明愛專上學院客座教授)
* 余紀讓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倫智偉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卜福晨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吳其彥 (資訊科技界選舉委員)
* 吳永輝 (建築測量規劃園境界選舉委員)
* 吳雄暉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張國柱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張志偉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彭潔儀 (醫學界選舉委員)
* 成 名 (香港科技大學副教授)
* 方景樂 (教育界選舉委員)
* 曾健超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李志雄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李淑儀 (會計界選舉委員)
* 李盈姿 (醫學界選舉委員)
* 林亨利 (宗教界選舉委員)
* 林韻芝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梁傳孫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梁志遠 (香港理工大學專任導師)
* 楊林發 (資訊科技界選舉委員)
* 王惠芬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簡志偉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胡露茜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前兼任講師)
* 舒 琪 (香港演藝學院電影電視學院前院長)
* 葉建忠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蔡寶瓊 (香港中文大學客席副教授)
* 袁天佑 (前循道衛理聯合教會會長及基督教協進會主席)
* 許麗明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邢福增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教授)
* 邱智堅 (資訊科技界選舉委員)
* 邱祖淇 (資訊科技界選舉委員)
* 郭乃弘 (基督教協進會前總幹事)
* 鄭漢文 (高等教育界選舉委員)
* 鄭耀彤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關德華 (資訊科技界選舉委員)
* 陳家明 (高等教育界選舉委員)
* 陳建勇 (工程界選舉委員)
* 陳惜姿 (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高級講師)
* 陳日君樞機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
* 陳耀輝 (建築測量規劃園境界選舉委員)
* 陳耿廸 (會計界選舉委員)
* 陳芷瑋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馮德華 (教育界選舉委員)
* 麥潤培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麥詠天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黃健菁 (會計界選舉委員)
* 黃旭熙 (社會福利界選舉委員)
* 龔立人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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