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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論壇

講章

以愛抗爭的屬靈力量

「免於被擄的恐懼,同為這城求平安」祈禱會講章
宣講日期:2019年6月20日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13節
地點:循道衞理聯合教會香港堂
講員:趙崇明博士(香港神學院神學及歷史科副教授)
(文章根據作者原稿及現場發言,由編者整理結合,未經作者過目。)

失去信望愛的香港

大概由二○○三年開始,到二○一四年的雨傘運動,直至最近的《逃犯條例》修訂,這些歷史事件都見證著香港人,不斷失去了三樣很重要的東西。

1. 失信

指的當然不是香港人沒有信用,而是香港人失去了一樣很寶貴的東西——信任╱信心,為何這麼多香港人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特首與政府不斷說,我們不清楚及誤解,所以要不斷解釋,我們卻不明白我們誤解了甚麼。其實都是歸結於不信任。因為香港人不信任內地的法律及司法制度,不信任真的有「陽光司法」,歸根究柢是不信任中央政府,以致不信任特區政府、不信任特首、不信任……當然亦不見得政府信任自己的人民。由○三年開始,究竟是誰弄得整個社會分化、甚至撕裂?是誰弄得成年人不信任年輕人,年輕人不信任成年人呢?

2. 失望

隨著雨傘運動的落幕,近幾年香港社會瀰漫著的是迷失、鬱悶、無奈、無助、失望的氣氛。當市民感覺做任何事、說任何話都不可以改變現狀,就會變得愈來愈心淡,甚至心死。哀莫大於心死。政府過去幾個月強推《逃犯條例》修訂,令香港人再次深深感受這種無力、無奈和失望的悲情。

3. 失愛

「送中條例」的提出,幾個月來令到人心惶惶,反映了香港人內心充滿恐懼、憂慮。我們不是做反,但都會恐懼。香港人恐懼北京政府會以言入罪,從此失去言論自由,恐懼會因為秋後算帳而被捕、恐懼未審先判、恐懼屈打成招、恐懼……就算身在香港示威的市民(包括年輕人),亦恐怕會被隨便控以暴動罪名。人民對政府懷有這麼多的恐懼,存在這樣大的不信任。歸根究柢,由於人民感覺不到在上位掌權者愛護子民的心,在我們的父母官的心目中,我們(尤其是一班抗爭的年輕人)非常任性,對待任性的兒女,就應該用棍去打、去體罰,甚至應該嚴刑峻法,「再搞事就拉去坐牢」。我們感受不到愛、感受不到恩慈、感受不到包容。

見證愛與和平的教會

面對這個歷史的傷口╱破口,身處這個強權當道、歪曲真理、缺乏信望愛的社會當中,教會有甚麼可以做?當然最重要的,就是讓香港人經歷到在上帝裡面仍然有信、望、愛。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3節提到:「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最大的是愛,意思是愛已經包含及成全了信與盼望,哥林多前書十三章7節就是這樣記載:「愛是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弟兄姊妹,不單是我們,我想未信的人都會明白,事實上有愛存在的地方,就會帶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有了信任,自然就會更加相信人,及相信人所做的事情。同樣,只要有愛存在,就算外在環境如何困難和惡劣,我們仍然可以在困局中看見盼望。六月十六日有二百萬人同心團結和平上街,終於讓困局露出一線曙光,就是我們經驗到的一個例子。本來是絕望的,六月九日遊行前,有弟兄告訴我遊行是沒有實質作用的,但仍然要出來行,原因是只為了心安。在十六日我們便看到盼望。

站在信仰的角度來說,當然確信最根本、最重要的還是神的愛,亦惟有道成肉身的愛,才能為世人帶來真正的信與盼望。基督以自己的身體釘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堵塞破口,將兩下合而為一(參弗二11-22)。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耶穌做了,並將祂的使命交給教會。因此,教會正是被召要站在歷史的傷口、破口上,宣講和見證這個堵塞破口的愛與和平的福音。

在過去一段時間,讓我很感恩和很感動的是,我看見今次很多教會都願意出來站在弱勢的人民的一邊,為一些不公義的事情發聲。以前在政治議題上較少或不發聲的牧者及教會,今次都打破沉默,甚至以宗派的名義表態。「讓教會成為教會,成為真正的教會。」當然我們更加見到一班牧者和一群基督徒在示威區裡,他們並非搞社會革命、衝擊政府,而只是做回他們平時在教會裡經常做的事——祈禱、唱詩、敬拜主、見證天國愛與和平的福音。我們真的見到「耶穌落咗嚟」,祂跟香港市民同在,祂跟香港市民同行。耶穌透過教會在這裡,耶穌又親自來到這裡。我覺得今次是「愛」這個字,在兩個星期內召喚一、二百萬人出來。萬眾一心,為單一個議題示威抗議,因為我們愛香港這個城市、愛香港這個家。

六月十六日之後,雖然政府終於「暫緩」這條惡法,特首出來道歉,市民似乎小勝一個回合,我們都要為這些感恩。但弟兄姊妹,你們都心中有數,抗爭其實未完結,因為政府依然不肯「撤回」《逃犯條例》修訂,不肯收回將六月十二日的警民衝突定性為暴動,仍然不肯成立獨立委員會去調查警方是否濫權及過度使用武力。更重要的是,事實上中共的威權管治並未停止,它會藉著其他事件、其他政策隨時捲土重來。我們抗爭的道路依然是很漫長的。正因如此,我們更加要「以愛來作持久的抗爭」。



如何以愛抗爭?

1.「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十三6)

其中一樣最令香港人反感的,就是政府口口聲聲說為台灣殺人案的死者和家屬「彰顯公義」,其實就是「擺人上枱」,利用受害者作為工具,達到掌權者某些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我們需要以愛抗爭,對不公義的事情,對假仁假義、對語言偽術和謊言,說不。

2.「愛是恆久忍耐」(林前十三4)

由於這是一場持久的抗爭,馬拉松的長跑需要耐力,因此需要培育忍耐的屬靈德性。真正的愛是恆久的,不是只流於三分鐘熱度,我們愛這個城市,愛其他的香港人,愛我們的年輕人。因此,我們需要孕育一份恆久忍耐的愛去作持久的抗爭,去守護我們的城市,我們要將抗爭的力量化成一種日常生活的政治踐行,「同佢鬥長命」。這裡的資本不是指五十多歲、沒多日子的我的命,而是年輕人的命。年輕人,請你們繼續去抗爭和去愛。

由恆久忍耐引申出來的,就是「等候」的屬靈操練和靈性。等候不是沒有行動,不是坐視不理,並非不去抗爭。等候,只不過是一種「不由自主」的行動:不以自己的意志、不以自己的政見、不以自己的情緒、不以自己的計算判斷,也不以群眾的意志作主導的行動。反而是承認三一上帝才是行動的主,這是一種尋求聖靈的帶領和主導的行動。大家知道,維持治安、保護市民性命安危的警察執法行動,理應是聽從上頭命令、應是一個不由自主的行動,不可以單憑自己當下衝動的情緒反應,而急不及待地去行動和動用武力。當然他們上頭所下的命令有可能是非常錯的命令。我們作為基督的精兵,豈不是更應該只能等候及服從上帝的命令才行動,由祂作主導嗎?而且我們確信,我們上頭的命令必然是善的。

3.「愛是不輕易發怒」(林前十三5)

這是第三種我們可以做的操練。留意經文的意思並非指完全不發怒,只是不輕易發怒。當六月九日一百萬人在悶熱天氣下,「身水身汗」遊行完約一個多小時,換來的消息就是在六月十二日就修例進行二讀;當我們目睹警察用不適當的武力毆打手無寸鐵的市民,卻聽到政府定性六月十二日的警民衝突是暴動;當我們聽到特首在記者會上,除了「真誠道歉」四字之外,剩下的只是人肉錄音機般空洞的官腔;當我們聽到保安局局長以制服上沒有位置,來解釋「速龍小隊」欠缺警員編號的原因時,真的「好嬲,火都嚟」!不可能不感到憤怒,也是人之常情。不過當你想憤怒,想破口大罵的時候,我建議你不妨考慮誦讀詩篇中的咒詛詩,或以咒詛詩來祈禱。當黑暗掌權、敵人張牙舞爪的時候,上主容讓詩人甚至以充滿「惡毒」言詞來寫的咒詛詩,讓詩人表達鬱結和憤怒的心情。詩篇中也有哀歌,充份表達受苦者在困苦絕望中向神發出的呼喊和申訴,甚至有點怨天尤人的味道。

為何這麼惡毒和充滿困惑的作品,竟然在聖經正典之中出現?無非由於哀歌或咒詛詩,就是受苦者最真誠及深入內心深處的感受、傷痕禱告。上帝容讓他們祈禱。內心的苦澀和怨憤必須要宣泄,否則會容易累積成為仇恨,何況咒詛詩正好反映人生的困境,以及人對公義對待的迫切渴求。更重要的是,當我們每次誦讀咒詛詩的時候,亦同時提醒我們面對一宗事實,就是無論加害者和受害者也可能成為暴力(尤其是語言暴力)的共犯。面對邪惡和不義,我們當然可以發怒,只是林前十三章提醒我們不要輕易發怒,不可含怒到日落,不可將憤怒累積成仇恨。而且咒詛詩往往有一個很重要的信息,就是打擊惡人、審判惡人、懲罰惡人,計算人的惡的工作,交由上帝來做,「上帝有分數」。上帝沒有叫我們以「公義」為名,替天行道,這不是上帝給我們的召命。惟有以「不輕易發怒的愛」來抗爭,才容易成為具備屬靈上道德力量的一種非暴力和平抗爭。

結語

最後,我想用啟示錄廿一章3-5節一段描述新天新地的經文作結束:「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要作他們的神。祂要抹去他們的一切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先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在寶座上的那一位說:『看哪,我把一切都更新了』。」先前的事都會過去,是上帝,不是我們,會將一切更新。我盼望我剛才讀的這段經文,留在大家的心中。

 (攝影:鄭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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